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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金控: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00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女士主持。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
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经审慎核查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方案如下:

       (一)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为: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拟向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售已处置广州期货 99.03%
股份、金鹰基金 24.01%股权的广州证券 100%股份,其中公司出
售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股份,广州越秀金控出售其持有的广
州证券 67.235%股份。中信证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支付
前述交易对价。

       前述广州证券处置广州期货、金鹰基金股权的方式为:公司

向广州证券回购广州期货 99.03%股份、金鹰基金 24.01%股权。

公司应在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通过后、标的资产交

割前完成回购并按照不低于经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支付对

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

       1.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信证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分别持有的处置广州期货 99.03%股份、
金鹰基金 24.01%股权后的广州证券 32.765%、67.235%股份,合
计 100%的股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本次交易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结束。经预评估并经各方协
商,本次交易对价暂定为不超过 134.60 亿元。该交易对价已包
含广州证券拟处置广州期货 99.03%股份、金鹰基金 24.01%股权
所获得的对价。

    本次交易对价将参考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
评估机构评估、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资产
评估结果,并由交易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对价由中信证券以向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非公开
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本次交易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为为 16.97 元/股,该发行价
格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中信证券股票交易
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甲方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

    根据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和暂定交易价格测算,中信证券向公
司、广州越秀金控分别发行的对价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259,880,188 股、533,284,219 股,合计不超过 793,164,407 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期间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包含当日),广
州证券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相应部分,除
用以弥补广州证券净资产外,归中信证券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
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继续履行且转让方遵守过渡期安排的前提下,在越秀金控履行补
足 112 亿元的义务后亦归中信证券所有;如转让方违反过渡期安
排约定,除非中信证券书面同意豁免,转让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
任。

    如广州证券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广州证券以交割预
审计日为基准日的经中信证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资产不足 112 亿元时,越秀金控应进行补偿。

    各方同意,如广州证券在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预
审计日期间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且广州证券以
交割预审计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不足 112 亿元的,前述盈
利部分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额,视为转让方补足广州证
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与 112 亿元的差额部分的一部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债权债务处置及人员安排

       广州越秀金控认购的广州证券 28.70 亿元的次级债务,广州
证券应于本次交易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之前偿还 13.00 亿元,剩余
15.70 亿元应于本次交易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后 10 个工作日
内偿还完毕。如前述资金偿还导致广州证券相关指标不符合监管
要求,则广州证券应在满足可偿还相应金额款项且该等偿还不会
导致广州证券相关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形后 10 个工作日内
偿还。无论如何,广州证券至迟在交割日后 30 日内全部偿还完
毕。

       本次交易不涉及广州证券的债权债务处理安排,广州证券本
身的债权债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由该等公司自行承担,但因公
司及越秀金控违反声明、保证或承诺而导致中信证券在本次交易
中未能发现或评估的债务,由公司及越秀金控实际承担并向中信
证券或广州证券进行全额补偿。

       本次交易不涉及广州证券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变更。各方将互
相配合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维护广州证券员工的劳动权利和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锁定期安排

       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对价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注:“对价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指:对价股份登记
在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名下之日,下同)起 48 个月内不进行转
让,除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出更长锁定期要求。本次交易
完成后,如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由于中信证券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中信证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约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制作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预案在本次监事会审议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

审计、评估等工作结果进一步完善,形成《广州越秀金融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另行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信证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

序完备、合规。公司就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

件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

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
会及全体监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规

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的议案》。

    公司对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剔除大

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等影响,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

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128 号文”)第

五条相关标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出资设立广州越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积极顺应宏观经济、金融行业发展趋势,抢抓粤港澳大湾
区建设的历史机遇,落实战略转型,公司拟与广州越秀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广州越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新设的广州
越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将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起,构成越秀金控资本运营平台。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出资设立广州越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