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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金控: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19-01-1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采取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越秀金控”)拟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出售已处置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99.03%股份、金
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01%股权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证券”)100%股份,其中,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广州
证券 32.765%股份,广州越秀金控出售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67.235%
股份,中信证券以向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
支付交易对价。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将不再持有
广州证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筹划本
次交易期间,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制定了严格有效
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
必要的保密措施,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仅限于进行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的核心参与人员。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已经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递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就本次交易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与
中信证券联合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
机构及中信证券签署了《保密协议》。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保
证不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协议各方及其所属
企业内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人员)透露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保密信
息。
       三、在公司召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会议过程中,相
关的保密信息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
密信息。
       四、公司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
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已对本次重组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拟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查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其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确保没有发生内幕交易。
       综上,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本次交易
的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及相关
人员不存在利用该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说明。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