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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金控:重大资产出售预案2019-01-10  

						股票简称:越秀金控        证券代码:00098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交易对方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期)北座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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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属于不需行政许可的事项,但本次交易对方中信证券以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完成标的资
产评估报告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部门的核准/备案,并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有权部门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备案、批准尚存在
不确定性,由此引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预案的内容和与本预案同
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信证券已出具承诺函,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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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涵义。

    本预案中涉及交易对方、交易规模尚未完全确定,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评
估数据尚未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正式审
计和评估,提醒投资者谨慎使用。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将在经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之后,出具正式审计报
告、评估报告,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本次重组的交易规模
及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将在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在此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全文,并充分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及金控有限拟向中信证券出售已处置广州期货 99.03%股权、金鹰
基金 24.01%股权的广州证券 100%股权,其中越秀金控出售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股权,金控有限出售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67.235%股权。中信证券以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支付前述交易对价。因广州证券需满足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人
数,中信证券可要求将部分标的资产过户至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名下。

    前述广州证券处置广州期货、金鹰基金股权的方式为:上市公司向广州证券
回购广州期货 99.03%股权、金鹰基金 24.01%股权。上市公司应在本次交易经中
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通过后、广州证券资产交割前完成回购并按照不低于经核准
/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支付对价。上市公司保留广州期货主要是由于交易对方已
控股一家期货公司,受“一参一控”限制;保留金鹰基金主要是由于交易对方已
有公募基金控股子公司,从利于整合和符合监管的角度考虑,双方协商同意从本
次交易中剥离金鹰基金和广州期货。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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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结束。经预评估并经双
方协商,本次交易对价暂定为不超过 134.60 亿元。该交易对价已包含广州证券
拟处置广州期货 99.03%股权、金鹰基金 24.01%股权所获得的对价。本次交易对
价将参考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经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有权部门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并经由交易双方最终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中,中信证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中信证券
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2019 年 1 月 10 日)。中信证券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为 16.97 元/股,该
发行价格均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据此计算,中信证券向越秀金控及金控有限发行股份
的数量合计为 793,164,407 股。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 2017 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情况,本次
交易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标的资产(a)                       4,247,405.11                1,133,712.77                174,341.25

上市公司(b)                       7,674,017.77                1,834,259.70                532,638.87

占比(c=a/b)                            55.35%                       61.81%                     32.73%
    注: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 2018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上表中总资产、净资产和
营业收入均取自其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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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本次出售资产的越秀金控和金控有限与中信证券不存
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重组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且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权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越秀集团,实际
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情况及预估值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预评估并经
双方协商,本次交易对价暂定为不超过 134.60 亿元。本预案披露的相关数据与
最终审计、评估的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本次交易对价将参考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
构评估、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部门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并经由交易
双方最终协商确定。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结果、以及其他数
据将在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注意。


     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融业务和百货业务,主要通过金控有限
和友谊集团分别负责经营金融业务和百货业务。

    上市公司的参控股金融子公司主要有广州证券、越秀租赁、广州资产、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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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金、广州担保和越秀金科等公司。其中广州证券主要经营证券业务,越秀
租赁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广州资产主要经营不良资产管理业务,越秀产业基
金主要经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广州担保主要经营担保业务,越秀金科主要
从事金融科技服务业务。公司金融业务涵盖券商、期货、融资租赁、资产管理、
私募投资、担保等领域。

    友谊集团以高级百货为定位从事零售连锁经营,采用全渠道组合经营模式,
为顾客提供个性化、体验化、智能化的优质生活解决方案。根据上市公司 2018
年 12 月 24 日与广百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所持子公司友谊集团
100%股权转让予广百集团,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百货资产。该
股权转让尚待双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签订正式协议,并经广州市国资委批
准及履行必要的上市公司审批程序后方可正式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聚焦于资产管理、资本运营、融资租
赁。资产管理、融资租赁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核心经营产业,未来将成为主要的利
润稳定器;资本运营将依靠专业的团队,整合资源,深挖资产价值,提供投资收
益,成为公司利润的新增长点。上市公司将坚持“稳健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理
念,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聚焦优势产业,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经营
效率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出售已处置广州期货、金鹰基金的广州证券 100%股权,
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聚焦主营业务,切实提升上市公司
价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上市公司直接、间接合计
持有中信证券 6.14%的股份并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有助于越秀金控提升证券资产
盈利能力,充分利用中信证券作为国内排名靠前的头部券商优势地位,获得更为
稳定的投资收益与价值增长红利,从而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将在本预案出具
后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作出决议,在重大资产
出售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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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因此本次交易并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越秀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
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
续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中信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原则性同意;

    4、本次交易已获得中信证券第一大股东中信有限原则性同意。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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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单位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4、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5、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派出机构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备案以及获得批准、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在获得上述全部批准、备案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和声明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保证将及时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有关信息、
                              资料、说明及确认,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
                              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关于提供资料真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准确、完整的   4、如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承诺函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直接/间接转
                              让在中信证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信证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越秀金控                      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公司的身份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广州证券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本公司已依法对交易资产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
                              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
                              的行为或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情况;

           关于交易资产合     2、本公司对交易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本公司真实持有该资产,不存在委托、
            法性的承诺函      信托等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的情形;作为交易资产的所有者,本公司有权将交
                              易资产转让给中信证券;

                              3、交易资产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未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
                              在法律法规或广州证券《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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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内容
                            仲裁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可能引致诉讼或可能引致潜在
                            纠纷的其他情形;

                            4、本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法律障碍。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注:“对价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指:对价股份登记在越秀金控名下之日,下同)起 4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除非中国
         关于股份锁定期     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出更长锁定期要求。
             的承诺
                            2、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由于中信证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持的中信证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

         关于未受处罚、调   诺,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查的声明        纪律处分的情形。

                            2、本公司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最近三年不
                            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内幕交易受到行政处罚或经
                            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1、本公司不存在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关于重大资产出
                            3、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售若干事项的承
              诺函          4、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为保障中信证券、广州证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不会占用中信证券、
         关于避免资金占
                            广州证券或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或要求其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否则,
         用、关联担保的承
                            应对中信证券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时进行补偿。
              诺函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中信证券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
                            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与中信证券及其下属企业

         关于减少及规范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的承诺     2.本公司保证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行

               函           使相关股东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
                            转移中信证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恶意损害中信证券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1.保持中信证券业务的独立性
                            本公司不会对中信证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非法干预。本公司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

         保持中信证券股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信证券的关联交易;如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

         份有限公司独立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性的承诺函       2.保持中信证券资产的独立性
                            本公司将不通过本公司自身及控制的关联企业违规占用中信证券或其控制企业的资产、资
                            金及其他资源;亦不会要求中信证券或其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

                                                     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内容
                                  供担保。
                                  3.保持中信证券人员的独立性
                                  本公司保证中信证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
                                  本公司及/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者领取报酬。
                                  本公司将确保及维持中信证券劳动、人事和工资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4.保持中信证券财务的独立性
                                  本公司将保证不干预中信证券财务会计核算部门的独立性,不干预其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
                                  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置独立的财务部负责相关业务的具体运作。中信证券开设独立
                                  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中信证券的财务人员不在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中信证券依法独立纳税。中信证券将独立作出财务
                                  决策,不存在本公司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中信证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
                                  5.保持中信证券机构的独立性
                                  本公司将确保中信证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独立运作。本公司将
                                  督促和支持中信证券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信证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等均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关联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影响本次交易且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刑事

                                  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

越秀金控董                        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
               关于未受处罚、调
事、监事及高
                  查的声明        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级管理人员

                                  2、本人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受到行政处罚或经司法机关作
                                  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1、本公司保证将及时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有关信息、
                                  资料、说明及确认,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关于提供资料真     3、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

 金控有限      实、准确、完整的   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承诺函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直接/间接转
                                  让在中信证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信证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内容
                            送本公司的身份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不存在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关于重大资产出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售若干事项的承
                            3.、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4、本公司最近十
              诺函
                            二个月未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1、广州证券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本公司已依法对所持有的广州证券 67.235%的股份(以
                            下简称“交易资产”)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
                            违反本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或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营
                            的情况;

                            2、本公司对交易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本公司真实持有该资产,不存在委托、
                            信托等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的情形;作为交易资产的所有者,本公司有权将交
                            易资产转让给中信证券;

                            3、除本公司已将所持广州证券 140,310.8629 万股股份质押外,交易资产上不存在其他任
         关于交易资产合
                            何质押、担保,未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广州证券《公
          法性的承诺函
                            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可能引致诉讼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其他情形;

                            4、就前述质押股份,本公司承诺至迟在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通过履行还款
                            义务或提供其他担保等方式,解除前述股份质押事项,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份
                            质押的解除同时符合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保证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正常审核及实
                            施。

                            5、本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法律障碍。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注:“对价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指:对价股份登记在金控有限名下之日,下同)起 4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除非中国
         关于股份锁定期     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出更长锁定期要求。
             的承诺
                            2、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由于中信证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持的中信证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关于未受处罚、调   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

            查的声明        诺,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形。

                            2、本公司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最近三年不


                                                      1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内容
                            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内幕交易受到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处罚的情形。

         关于避免资金占     为保障中信证券、广州证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不会占用中信证券、
         用、关联担保的承   广州证券或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或要求其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否则,
              诺函          应对中信证券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时进行补偿。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中信证券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
                            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与中信证券及其下属企业

         关于减少及规范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的承诺     2.本公司保证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行
               函           使相关股东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
                            转移中信证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恶意损害中信证券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1.保持中信证券业务的独立性

                            本公司不会对中信证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非法干预。本公司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信证券的关联交易;如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2.保持中信证券资产的独立性

                            本公司将不通过本公司自身及控制的关联企业违规占用中信证券或其控制企业的资产、资
                            金及其他资源;亦不会要求中信证券或其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

                            3.保持中信证券人员的独立性

                            本公司保证中信证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
         保持中信证券股     本公司及/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者领取报酬。
         份有限公司独立     本公司将确保及维持中信证券劳动、人事和工资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性的承诺函
                            4.保持中信证券财务的独立性

                            本公司将不干预中信证券财务会计核算部门的独立性,不干预其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
                            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置独立的财务部负责相关业务的具体运作。中信证券开设独立的银
                            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中信证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中信证券依法独立纳税。中信证券将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不存在本公司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中信证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

                            5.保持中信证券机构的独立性

                            本公司将确保中信证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独立运作。本公司将
                            督促和支持中信证券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信证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等均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关联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



                                                    1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内容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

金控有限董                        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关于未受处罚、调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事、监事、高
                  查的声明
级管理人员                        2. 本人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最近三年不存在
                                  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内幕交易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
                                  处罚的情形或经司法按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1、本公司保证将及时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有关信息、
                                  资料、说明及确认,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
                                  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关于所提供信息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真实、准确、完整
                  的承诺函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
                                  安排或其他事项;

 广州证券                         5、如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除已披露的情况外,不存在
                                  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事项。

                                  2、最近三年内诚信记录良好,未发生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关于诉讼、仲裁、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处罚及诚信情况
               的说明与承诺函   3、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工商行政、税收管理、劳动保障、社会保
                                  险与住房公积金、外汇等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4、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三年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本公司保证将及时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有关信息、
                                  资料、说明及确认,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关于本次交易提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供资料真实性、准
 中信证券                         2、本公司保证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确性和完整性的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承诺书
                                  3、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
                                  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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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内容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影响本次交易且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刑
                                事处罚,未涉及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
               中信证券股份有   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
               限公司关于未受   机构采取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处罚及不存在内
                幕交易的声明    2、本公司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作
                                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影响本次交易且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刑事
                                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

中信证券董     关于未受处罚及   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

事、监事及高   不存在内幕交易   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级管理人员         的声明       2、本人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作
                                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股票的停复牌安排

               2018 年 12 月 24 日,上市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

               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
         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办理股票停复牌事宜。公司股票复牌后,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根据越秀集团出具的《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
         团已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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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

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已出具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自本
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无减持越秀金控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


     十二、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重组方案报批以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
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
易的进展情况。

    同时,本预案公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
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实施过程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审
批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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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

    此外,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本
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
利益。

(三)发行价格与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中,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格的中联国际对标的公司
进行评估,中联国际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及越秀集团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
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有利于保证本次拟出售资产定价合理、公平、
公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
作尚未完成。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
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公
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本公司将就本次重组方
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在本次交易中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
法律顾问及评估机构,以保证本次交易履行程序合法合规,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定价合理、公平、公允。公司承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声明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本次交易的预案及相关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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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预案中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评估数据等尚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
结果将在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

    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
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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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风险提示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预案的全部内
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风险。


     一、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一)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

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根据《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自查,在剔除大盘、行业因素影
响后,上市公司 A 股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未超过 20.00%,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尽管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未发生异常波动,且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积极主动进
行内幕信息管理,本次预案公告的同时交易相关方将出具股票买卖的自查报告,
但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自查范围以外相关人员涉
嫌内幕交易的风险。如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本次重组将存在因此
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二)本次重组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

暂停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从签署协议到完成交易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情
况可能发生变化,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业绩大幅下滑,将会导致标
的公司的估值基础发生变化,进而影响本次交易的作价基础,则本次交易可能将
无法按期进行甚至面临被取消的风险。

(三)交易对方未能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致交易被取消的风险

    考虑到本次交易工作的复杂性,相关股东沟通工作、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进
度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受上述因素影响,在交易对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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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中信证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6 个月内未能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则本次交易可能被取消。

(四)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预案中披露的重组方
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审批风险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中信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原则性同意;

    4、本次交易已获得中信证券第一大股东中信有限原则性同意。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备案;

    2、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单位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4、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5、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派出机构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备案以及获得批准、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在获得上述全部批准、备案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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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根据越秀金控、金控有限及广州证券对外债务融资及发行债券或其他
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约定,本次交易可能需要取得越秀金控、金控有限及广州证
券债权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意或豁免。

    由于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以上条件存在不确定性。在取得上述审批、备案之前,
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标的公司股权不能顺利转让的风险

    上市公司出售资产应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重组管理办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应满足股权权属清晰,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
的公司履行全部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义务及责
任的行为。如标的资产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存在标的资产股权不能顺利转让风
险。

    2016 年 9 月 22 日,金控有限以广州证券 140,310.8629 万股股份作为质押物,
向中国银行申请了 16.5 亿元的借款。金控有限已就该股权质押事项作出承诺:至
迟在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通过履行还款义务或提供其他担保等方式,
解除前述股份质押事项,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份质押的解除同时符
合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保证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正常审核及实施。”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上述股权质押尚未解除,可能会影响本次交易的顺利实
施。


       四、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

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
主要财务指标、经营业绩及标的资产预估值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的数据以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为准,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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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参考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部门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
结果,并经由交易双方最终协商确定

    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评
估中包含的相关假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本
次预估结果及后续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原来主要通过金控有限和友谊集团分别负责经营金融业务和百货
业务,业务全面但整体优势不明显,公司无法聚焦于拟全力开拓的战略方向。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聚焦于资产管理、资本运营、融资租
赁,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聚焦优势产业,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经营
效率效益,资源投入将更加集中,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但由于短期内上市公
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均有所下降,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会受到一定影响,存在
一定的经营风险。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
国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公司股票
的价格往往会偏离其真实价值。本次交易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
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
断。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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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交易各方无法履约的风险

    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过程中,交易各方已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框架协议》及相关承诺函。根据前述文件,交易各方已明确约定本次交易的对价
支付、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安排、本次购买资产的先决条件、各方保证与承诺
以及违约责任等,以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

    尽管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相关承诺函
中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清晰表述和明确规定,但仍存在因客观条件变化,导
致交易各方最终无法履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有关风险。


     九、不可控因素带来的风险

    本次重组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
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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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交易各方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2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4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4
五、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情况及预估值....................................................................4
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4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6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和声明........................................................7
九、上市公司股票的停复牌安排..............................................................................13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13
十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
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4
十二、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14
十三、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15
重大风险提示............................................................................................................. 17
一、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17
二、审批风险..............................................................................................................18
三、标的公司股权不能顺利转让的风险..................................................................19
四、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
较大差异的风险..........................................................................................................19
五、标的资产估值风险..............................................................................................20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经营风险......................................................................20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20
八、交易各方无法履约的风险..................................................................................21
九、不可控因素带来的风险......................................................................................21
目录 ............................................................................................................................ 2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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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27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3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30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34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6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36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37
六、本次重组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37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39
一、公司基本信息......................................................................................................39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39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一次控制权变动情况......................44
四、最近三年资产重组情况......................................................................................46
五、主营业务概况......................................................................................................48
六、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48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情况..........................................................................................................49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情况......................................50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52
一、基本情况..............................................................................................................52
二、历史沿革..............................................................................................................52
三、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55
四、下属企业情况......................................................................................................56
五、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59
六、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60
七、中信证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涉及诉讼或
者仲裁等情况..............................................................................................................61
八、中信证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诚信情况..............................................62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6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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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64
二、历史沿革..............................................................................................................64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89
四、重要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89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94
六、主要财务数据......................................................................................................95
七、最近三年一期的股权转让、增资和资产评估情况..........................................96
八、标的公司取得相关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
置条件........................................................................................................................100
九、本次交易债权债务转移情况............................................................................100
十、拟出售资产的员工安置情况............................................................................100
十一、标的资产拟处置所涉主体情况....................................................................101
十二、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及
其他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103
十三、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104
第五节        标的资产预估值情况.............................................................................. 110
第六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111
一、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111
二、标的资产及部分子公司处置情况.................................................................... 111
三、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11
四、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价格和数量................................................................112
五、债权债务安排及人员安置................................................................................113
六、标的资产的交割、期间损益及不减值承诺....................................................113
七、过渡期安排........................................................................................................114
八、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116
九、交易各方的主要保证与承诺............................................................................117
十、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18
十一、违约责任........................................................................................................118
第七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20


                                                                  2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12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12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121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121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121
第八节 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报备事项............................................................ 122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2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122
第九节        风险因素...................................................................................................123
一、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123
二、审批风险............................................................................................................124
三、标的公司股权不能顺利转让的风险................................................................125
四、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
较大差异的风险........................................................................................................125
五、标的资产估值风险............................................................................................125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经营风险....................................................................126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126
八、交易各方无法履约的风险................................................................................126
九、不可控因素带来的风险....................................................................................127
第十节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安排.................................................................. 128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130
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与担保情况........................................130
二、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情况................................................130
三、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130
四、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131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137
六、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泄露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138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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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138
第十二节          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139
一、独立董事意见....................................................................................................139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结论性意见........................................................................140
第十三节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141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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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预案中,如未有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及金控有限拟向中信证券出售已处置广州期货 99.03%股权、金
                                鹰基金 24.01%股权的广州证券 100%股权,其中越秀金控出售其持有的广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州证券 32.765%股权,金控有限出售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67.235%股权。中
                                信证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支付前述交易对价。

预案、本预案、重组预案     指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
                           指
越秀金控、转让方                司、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标的公司、目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标公司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金控有限                   指
                                全资子公司

越秀集团                   指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越企                   指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友谊                   指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亦指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越秀金科                   指   广州越秀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担保                   指   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国发                   指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                   指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城投                   指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交投                   指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万力                   指   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资产                   指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或期
一参一控                   指
                                货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中信有限                   指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交易对方第一大股东

中信集团                   指   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越秀金控、金控有限合计持有的已处置广州期货 99.03%股权、金鹰基金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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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01%股权的广州证券 100%股权


剥离资产                 指   广州期货 99.03%股权以及金鹰基金 24.01%股权

广州期货                 指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控股子公司

金鹰基金                 指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证券参股子公司

越秀租赁                 指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越秀产业基金             指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恒运                 指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城启                 指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富力                 指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邮                 指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                 指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金轮                 指   广州市金轮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金控                 指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证创投                 指   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证领秀                 指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广证恒生                 指   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广州恒运、广州城启、广州富力、北京中邮、广州白云、广州金控 6 名公
广州恒运等 6 名法人      指
                              司法人

广州电气装备             指   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友谊集团                 指   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广百集团                 指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                 指   越秀金控出售标的资产的价格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
                         指   中信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9 年 1 月 10 日)
价基准日

基准日、审计基准日、评
                         指   2018 年 11 月 30 日
估基准日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99.03%的股份及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01%的
                              股权完成资产剥离工商登记变更之日(孰晚)的当月末,为避免歧义,广
交割预审计日             指
                              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99.03%的股份完成资产剥离工商登记变更之日(即
                              该资产的交割日)指修改后的章程备案之日

过渡期                   指   签署日(含当日)至资产交割日(不包含当日)之间的期间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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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指     广州证券及/或其下属分、子企业

最近两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11 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
                        指
架协议》                       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128 号文》            指
                               〔2007〕128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重组委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广州市国资委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城证券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联国际      指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 1:本预案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
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 2: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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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在国内金融严监管、对外金融开放的形势下,证券行业“强者恒强”的
格局基本形成,同质化经营的中小券商将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

    近年来,随着金融对外开放加速以及金融监管加强,证券行业竞争明显加剧。
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加速推进,外资券商将依托自身的资本、品牌、专
业等能力,在经纪业务、传统投行等业务市场,以及财富管理、主动资产管理、
高端资本中介、并购重组及金融衍生品设计、交易等高价值服务领域与国内券商
全方位竞争,势必加剧证券行业的竞争程度。国内券商与外资投行在发展阶段、
商业模式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如果不能主动调整,将难以应对外资券商的冲击和
挑战。另一方面,在金融严监管的政策环境下,证监会出台一系列的政策修订及
新规,推动业务资格、业务规模、入围门槛等与证券公司综合资本实力、风险管
理水平挂钩,监管“扶优汰劣”导向明显。

    在这种情况下,大型综合券商凭借在资本实力、业务能力、客户资源、人才
储备以及渠道布局方面的领先优势,在行业竞争中将不断强化竞争优势,同质化
的中小券商面临更严峻的竞争环境。2018 年 1-9 月,收入及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排名前十的券商合计金额占上市券商的比例分别约为 66%和 78%,头部券商
集中度明显。

    总的来说,中国证券行业的格局已基本形成,未来证券行业对风险控制和行
业监管要求越来越高,大型头部券商在未来的行业竞争中将占据更有利的位置,
中小券商在国内金融严监管、对外金融开放的形势下,在未来的行业竞争中将面
临更大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全面推进要求国企聚焦主业发展

    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以来,国资国
企改革着力强化大中型国有企业聚焦主业,加快了国资国企改革步伐,围绕做强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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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以促
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年来,广东省大力实施战略性重组,针对竞争类企业,
主要培育省属新兴产业资本投资公司和能实现整体上市的传统优势产业集团。广
州市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开始全面推进,广州市于 2018 年 8 月印发《中共
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
〔2018〕12 号),上述实施意见着力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产业布局结构、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企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
向基础性、公共性、战略性、平台性等关键领域、优势产业和核心企业。

    3、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粤港澳大湾区是指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
佛山、中山、东莞、肇庆、江门、惠州等九市组成的城市群,是国家建设世界级
城市群和全球竞争的重要空间载体。2018 年 1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
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
为中心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创新绿色发展。粤港澳大
湾区以深化港澳与内地融合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
城市群,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引领对外开放,已成为国家未来重要增长极以
及“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粤港澳大湾区 11 个城市均出台了税收、人才引进、
企业招商、土地、资本等方面相关政策来切实支持当地人才创业、企业创新。

    粤港澳大湾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将带来巨大的融资需求和配套服务
需求,有利于融资租赁行业深耕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是新兴产业的主要活跃区域,
将为股权投资带来更大的投资机遇;粤港澳大湾区内不良资产供给充足,不良资
产处置市场活跃,特殊机遇项目投资机会多,将为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带来更广阔
的市场空间。目前,公司在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等业务领域拥有
一定的行业地位和较大的行业影响力,形成了核心发展优势,将能够充分把握住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实现上市公司全面战略转型计划,构建经营驱动、战略协同、区域领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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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融控股集团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融业务和百货业务,主要通过金控有限
和友谊集团分别负责经营金融业务和百货业务。

    上市公司的参控股金融子公司主要有广州证券、越秀租赁、广州资产、越秀
产业基金、广州担保和越秀金科等公司。其中广州证券主要经营证券业务,越秀
租赁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广州资产主要经营不良资产管理业务,越秀产业基
金主要经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广州担保主要经营担保业务,越秀金科主要
从事金融科技服务业务。公司金融业务涵盖券商、期货、融资租赁、资产管理、
私募投资、担保等领域,业务全面但整体优势不明显。近年来,国内金融严监管、
对外金融开放加速,公司金融业务占比较大的证券业务受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影响,
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盈利能力短期内难有大的突破。上市公司亦已与广百集团
签订协议,拟出售友谊集团 100%股权。

    基于对证券行业发展趋势、当前金融监管环境、我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粤
港澳大湾区发展前景的判断,越秀金控将实施全面战略转型,坚持“稳健创造价
值”的核心价值理念,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聚焦优势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在
本次交易完成以及百货业务置出完成的同时,上市公司将合并广州资产、新设越
秀资本,未来将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服务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以战略投资优质金
融股权为基础,做稳做强做大广州资产、越秀资本和越秀租赁,构建经营驱动、
战略协同、区域领先的金融控股集团。

    具体如下:

    (1)广州资产成立于 2017 年,在不良资产供给持续增加的市场环境下,深
耕粤港澳大湾区不良资产市场,业务快速发展;广州资产未来将充分发挥牌照资
源优势,做大做专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主业,充分发掘特殊机遇业务,有序发展中
间业务,以“专业、高效、创新、联盟”四大核心组织能力为驱动,打造全国一
流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2)公司拟新设越秀资本,与现有的越秀产业基金共同构成资本运营平台。
公司资本运营业务已形成了专业化的运作团队,成功投资了包括宁德时代、寒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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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柔宇科技、云从科技等十余家独角兽企业;越秀资本、越秀产业基金未来将
以新兴产业股权、并购重组以及夹层投资为核心进行资本资源配置,与广州资产、
中信证券等机构战略协同,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领先的资本运营平台。

    (3)越秀租赁深耕环保水务、旅游文化、交通物流、健康医疗等专业领域,
盈利能力强,资本实力在行业中排名靠前;越秀租赁未来将贯彻服务实体经济、
民生工程、绿色金融的发展理念,以绿色民生工程为基础,大力拓展环保水务、
旅游文化、交通物流、健康医疗业务领域,积极推进设备租赁、厂商租赁、长租
房租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内一流外商租赁公司。

    广州资产与越秀租赁将成为越秀金控的核心经营产业,将成为公司主要的利
润稳定器;资本运营(越秀资本、越秀产业基金)将依靠专业的团队,整合资源,
深挖资产价值,提供投资收益,将成为公司利润的新增长点。

    上市公司将坚持“稳健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理念,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聚
焦优势产业,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经营效率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

    2、符合国企改革趋势,推动上市公司聚焦优势产业,提升盈利能力

    越秀金控为深入贯彻国资国企改革要求,聚焦优势产业,提升资产的盈利能
力,拟向中信证券出售已处置广州期货、金鹰基金的广州证券 100%股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越秀金控将成为中信证券第二大股东,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优质
金融企业的优势地位,获得更为稳定的投资收益与价值增长红利,提升上市公司
整体盈利水平;另一方面,越秀金控可以将资源逐步聚焦于广州资产、越秀租赁
等既有一定行业地位、又具有核心优势的主营业务,从而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
的能力,提升经营效率效益。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求,是上市公司实现全面战
略转型,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成为经营驱动、战略协同、区域领先的金融控股集
团的重要举措。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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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中信证券。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已处置广州期货99.03%股权、金鹰基金24.01%股权的广州
证券100%股权。

(三)交易方式

    上市公司及金控有限拟向中信证券出售已处置广州期货 99.03%股权、金鹰
基金 24.01%股权的广州证券 100%股权,其中越秀金控出售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股权,金控有限出售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67.235%股权。中信证券以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支付前述交易对价。

    前述广州证券处置广州期货、金鹰基金股权的方式为:上市公司向广州证券
回购广州期货 99.03%股权、金鹰基金 24.01%股权。上市公司应在本次交易经中
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通过后、广州证券资产交割前完成回购并按照不低于经核准
/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支付对价。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情况如下: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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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的资产的预估作价情况及定价方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结束。经预评估并经双
方协商,本次交易对价暂定为不超过 134.60 亿元。该交易对价已包含广州证券
拟处置广州期货 99.03%股权、金鹰基金 24.01%股权后所获得的对价。本次交易
对价将参考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经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有权部门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并经由交易双方最终协商确
定。

(五)交易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中信证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中信证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中信证券审议本次交
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9
年 1 月 10 日)。

    中信证券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为 16.97 元/股,该发行价格均不低于本次购
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据此计算,中信证券向越秀金控及全资子公司金控有限发行股份的数量合
计为 793,164,407 股。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包含当日),目标公司
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相应部分,除用以弥补目标公司净资
产外,归中信证券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在《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继续履行且转让方遵守过渡期安排的前提下,在越秀
金控履行前述补足 112 亿元的义务后亦归中信证券所有;如转让方违反过渡期安
排约定,除非中信证券书面同意豁免,转让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如目标公司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目标公司以交割预审计日为基准日
的经中信证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资产不足 112
亿元时,越秀金控应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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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同意,如目标公司在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预审计日期间盈利
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且目标公司以交割预审计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
净资产不足 112 亿元的,前述盈利部分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额,视为转
让方补足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与 112 亿元的差额部分的一部分。

(七)锁定期安排

     越秀金控及金控有限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中信证券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作出了如下承诺: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注:“对价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指:对价股份登记在越秀金控、金控有限名下之日,下同)起
4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除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出更长锁定期要求。

     2、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由于中信证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中信证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 2017 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情况,本次
交易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标的资产(a)                       4,247,405.11                1,133,712.77                174,341.25

上市公司(b)                       7,674,017.77                1,834,259.70                532,638.87

占比(c=a/b)                             55.35%                       61.81%                    32.73%
    注: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 2018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上表中总资产、净资产和
营业收入均取自其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报表。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本次出售资产的越秀金控和金控有限与中信证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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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重组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且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权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越秀集团,实际
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六、本次重组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中信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原则性同意;

    4、本次交易已获得中信证券第一大股东中信有限原则性同意。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

    2、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4、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5、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派出机构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备案以及获得批准、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在获得上述全部批准、备案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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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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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越秀金控

股票代码:         00098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1992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275,288.4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恕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04817725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 楼

邮政编码:         510623

董事会秘书:       吴勇高

电话:             020-88835125

传真:             020-88835128

电子邮箱:         yxjk@yuexiu-finance.com

公司网址:         http://www.yuexiu-finance.com/

经营范围: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1992 年设立

    广州友谊前身为成立于 1959 年 10 月的广州友谊商店,1978 年友谊商店扩
业,组建广州市友谊公司。1992 年 11 月 18 日,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
发“穗改股字[1992]14 号”《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批准,由广州市友谊公司为发起人,并向广州友谊内部职工定向募集的方式设立
广州友谊。广州友谊在广州市工商局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并于 1992 年 12 月 24
日取得注册号为 1904817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广州友谊总股本为
14,942.1171 万元,经岭南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岭会[92]533 号”《验资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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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98 年送股

    经公司 199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友
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997 年度分红方案及调整股本的批复》(穗改股字【1998】
6 号)批准送股,公司于 1998 年 4 月实施 1997 年度“10 送 2 派 1”的分红方案,
注册资本变更为 17,930.54 万元,并经珠江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珠会字
【98】355 号”《验资报告》。

    分红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广州市友谊公司                        150,745,405                            84.07%

      企业内部职工股                         28,560,000                            15.93%

           合计                             179,305,405                             100%


(三)2000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0 年 6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第 85 号”《关于核准广
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6,000 万股。广州市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出具了
“珠会字【2000】第 370 号”《验资报告》。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39,305,405.46 元,股份总数为 239,305,405 股,其中发起人股为 150,745,405 股,
占股份总数的 62.99%;企业内部职工股为 28,560,000 股,占股份总数的 11.94%;
社会公众股为 60,000,000 股,占股份总数的 25.07%。2000 年 7 月 18 日,公司的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发起人股                            150,745,405                           62.99%

      企业内部职工股                         28,560,000                           11.94%

        社会公众股                           60,000,000                           25.07%

          合计                              239,305,40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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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06 年 1 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1 月 13 日,广州友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
股股东每 10 股将获送 3 股普通股,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合计向流通股股
东作出对价安排 2,656.8 万股,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4,634,225                           52.0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4,671,180                           47.92%

              合计                          239,305,405                         100.00%


(五)2008 年 7 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广州友谊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广州友谊于 2008 年 7 月 28 日按
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5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计 119,652,702 股,每
股面值 1 元。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广州友谊的注册资本增至 358,958,107
元。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6,926,989                          52.0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2,031,118                          47.93%

             合计                           358,958,107                         100.00%


(六)2016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6 年 1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7 号”《关于核准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1,123,595,502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增至 1,482,553,60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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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2016 年 3 月,广州友谊向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国发、广州地铁、广州电气
装备、万力集团、广州城投、广州交投等七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1,123,595,502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23,794,829                        75.8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58,758,780                         24.20%

             合计                           1,482,553,609                       100.00%


(七)2016 年 6 月权益分派

    2016 年 4 月 26 日,广州友谊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 1,482,553,6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权益分派于 2016 年 6 月实
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后,广州友谊的注册资本增至 2,223,830,413 元。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85,846,374                        75.8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37,984,039                         24.19%

             合计                           2,223,830,413                       100.00%


(八)2016 年 8 月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

    2016 年 7 月 21 日,广州友谊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的议案》,广州友谊名称变更为“广州越秀金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申请并经深交所核准,广州友谊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启用新的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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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2018 年 9 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 年 9 月 17 日,越秀金控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87 号”《关
于核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越秀金控向广州恒运等 6 位
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 443,755,472 股,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 85,298,869 股。
本次发行后,越秀金控注册资本增至 2,752,884,754 元。

(十)越秀金控目前股本结构

       1、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越秀金控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1,444,7594                           80.44%

其中:1、国有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2,139,263,025                          77.71%

3、其他内资持股                                        75,184,569                            2.73%

4、外资持股                                                      -                                -

5、高管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38,437,160                           19.56%

其中:1、人民币普通股                                 538,437,160                           19.5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2,752,884,754                         100.00%


       2、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越秀金控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1,206,365,452         43.82% 国有法人

  2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421,348,314       15.31% 国有法人

  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1,787,238       11.69% 国有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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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68,539,325        6.12% 国有法人

 5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94,782,679        3.44% 国有法人

 6     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                    42,134,831        1.53% 国有法人

 7     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2,134,831        1.53% 国有法人

 8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2,134,830        1.53% 国有法人

 9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2,134,830        1.53% 国有法人

 10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38,009,042        1.38% 境内一般法人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一次控制权变动情况

(一)公司控股权的变动情况

      2017 年 4 月 19 日,广州市国资委与越秀集团签订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广州市国资委持有的全部越秀金控股权无
偿划转至越秀集团。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国资委、越秀集团的通知,国有股权无
偿划转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证券过户登记
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广州市国资委持有的公司 926,966,292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越秀集团的过户登
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17 日。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之后,公司总股本仍为 2,223,830,413 股,广州
市国资委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越秀集团持有公司 1,206,365,452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54.25%,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划转事项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
市国资委。

(二)最近六十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预案披露之日,最近六十个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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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越秀集团直接持有越秀金控股份 1,206,365,452 股,持
股比例为 43.82%,为越秀金控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5 楼

法定代表人         张招兴

注册资本           1,126,851.84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9 年 12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698677792A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
                   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
经营范围
                   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

     广州市国资委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越秀集团的出资人为广州市人
民政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在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中,越秀集团由广州
市国资委行使国有资产和股权的监督管理职责,越秀集团作为国家出资企业,接
受广州市国资委的监管,因此广州市国资委系越秀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广州市国资委成立于 2005 年 2 月 2 日,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根
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授权监管的市属经营性
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出资人各项权利的充分行使和所有者各项权利的
充分实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并依法对各
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其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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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机关法人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府大院 5 号楼 6 楼西

组织机构代码     77119611-X

主要负责人       陈浩钿


     3、股权结构图




四、最近三年资产重组情况

(一)收购金控有限 100%股权

     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6】147 号”
《关于核准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广
州市国资委、广州国发、广州地铁、广州电气装备、广州城投、广州交投、广州
万力等 7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23,595,502 股新股,募集资金不超
过 100 亿元,其中 882,988.27 万元用于收购广州越企持有的金控有限 100%股权。

     2016 年 3 月 9 日,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国发、广州地铁、广州电气装备、
广州城投、广州交投、广州万力 7 名特定投资者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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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在深交所上市,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482,553,609 股。

    2016 年 4 月 7 日,金控有限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上市公司合法拥有金
控有限 100%的股权。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广州越企
签订《交割协议》,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

(二)收购广州证券少数股权

    上市公司 2016 年 12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恒运、广州城启、广州富力、北
京中邮、广州白云以及广州金控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股份。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广州恒运等 6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
股权已过户至越秀金控名下,广州证券已就本次股权交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出具
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该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
443,755,472 股 A 股股份已预登记至广州恒运等 6 名交易对方名下,该次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的 85,298,869 股 A 股股份已预登记至广州越企名下。本次发行新增
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18 年 10 月 29 日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
市首日。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广州证券 100%股份。

    除上述资产重组事项外,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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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营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融业务和百货业务,主要通过金控有限
和友谊集团分别负责经营金融业务和百货业务。

     上市公司的参控股金融子公司主要有广州证券、越秀租赁、广州资产、越秀
产业基金、广州担保和越秀金科等公司。其中广州证券主要经营证券业务,越秀
租赁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广州资产主要经营不良资产管理业务,越秀产业基
金主要经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广州担保主要经营担保业务,越秀金科主要
从事金融科技服务业务。公司金融业务涵盖券商、基金、期货、融资租赁、资产
管理、私募投资、担保等金融领域。

     百货子公司友谊集团以高级百货为定位从事零售连锁经营,采用全渠道组合
经营模式,为顾客提供个性化、体验化、智能化的优质生活解决方案。


六、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公司 2015 年财务报表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和 2017 年财务报表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 年 1-9 月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本公司简要
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0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总额                  8,998,253.84     7,674,017.77       6,685,289.14        331,845.22

负债总额                  7,064,807.81     5,839,758.07       4,932,076.30        109,350.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33,446.03     1,834,259.70       1,753,212.83        222,494.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95,059.13     1,288,744.70       1,247,724.52        222,332.1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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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427,245.16           532,638.87          498,458.72           280,429.06

营业利润                            51,485.39          105,055.50          118,747.13            33,003.89

利润总额                            54,504.92          109,622.67          121,096.36            31,349.44

净利润                              42,397.66           85,962.55           90,662.80            22,905.5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338.64           63,331.88           62,049.58            22,906.4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410.39         -952,524.22          -583,572.77           10,607.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0,488.76          -80,902.19          871,936.22           -17,040.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3,276.35          695,632.47         1,127,002.70          -17,947.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1,380.30         -338,128.16         1,415,736.67          -24,381.42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8.09.30/     2017.12.31/2017        2016.12.31/2016     2015.12.31/2015
           项目
                              2018 年 1-9 月            年                   年                  年

资产负债率(合并)                   78.51%                  76.10%            73.78%              32.9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                   0.28                0.34                0.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7                   5.00                6.33              10.56


注:上市公司于 2017 年开始按照金融版会计报表及附注格式披露年度报告,对年初数及上年数,按照相同

格式要求进行了重溯。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嫌犯罪或违法

违规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一)越秀金控出具的关于最近 5 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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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的声明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越秀金控已出具《关于未受处罚、调查的声明》,声明
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
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
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
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2、本公司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内幕交
易受到行政处罚或经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二)越秀金控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最近 5 年未

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涉及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的声明

    越秀金控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未受处罚、调查的声明》,
声明内容如下: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影响本次交易且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行政
处罚、重大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形。

    2、本人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受到行政
处罚或经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情况

(一)越秀金控出具的关于最近 5 年诚信情况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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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越秀金控已出具《关于未受处罚、调查的声明》,声明
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
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
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
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2、本公司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内幕交
易受到行政处罚或经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二)越秀金控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最近 5 年诚

信情况的声明

    越秀金控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未受处罚、调查的声明》,
声明内容如下: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
大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其他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2、本人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或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内幕交
易受到行政处罚或经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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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信证券,因广州证券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至
少需要有两个股东,经双方协商约定,本次交易中广州证券部分股权将过户至其
指定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名下,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信证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尚
未最终确定。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英文)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股票简称           中信证券

股票代码           600030.SH、06030.HK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5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
办公地址
                   证券大厦

注册资本           1,211,690.8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
                   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
经营范围
                   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
                   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二、历史沿革

(一)中信证券设立

     1、1995 年成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0 月 25 日,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亿元,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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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为中信集团,直接持股比例 95%。

    2、1999 年,中信证券改制

    中信证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21 号”批准,由中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依法变更,并由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有股东与其他发起人,于 1999
年 9 月 26 日召开创立大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1999 年 12 月 29 日,中信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改制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
至人民币 208,150 万元,中信集团的直接持股比例降至 37.85%。

    3、2000 年注册地变更

    2000 年 4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中信证券注册地变
更至深圳市。

(二)中信证券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2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

    2002 年 12 月,中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 万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4.50 元/股,于 2003 年 1 月 6 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
中信证券总股数变更为 248,150 万股,中信集团的直接持股比例降至 31.75%。

    2、2005 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5 年 8 月 15 日,中信证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非流通股股东按 10:3.5
的比例(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 3.5 股股票)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对价以换取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此外,全体非流通股东还提供了总量
为 3,000 万股的股票作为中信证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权分置改革
完成时,中信证券总股数仍为 248,150 万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的股数为 194,150 万股,占中信证券总股数的 78.24%。2008 年 8 月 15 日,
发起人限售股份全部上市流通,中信集团的直接持股比例降至 29.89%。

    3、200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006 年 6 月 27 日,中信证券向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50,000 万股 A 股于上交所上市交易,发行价格人民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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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9.29 元/股,中信证券总股数由 248,150 万股变更至 298,150 万股,中信集团的
直接持股比例降至 24.88%。

    4、2007 年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007 年 9 月 4 日,中信证券公开发行的 33,373.38 万股 A 股于上交所上市交
易 , 发 行 价 格 人民 币 74.91 元 / 股 ,中 信证 券 总股 数由 298,150 万 股变 更 至
331,523.38 万股,中信集团的直接持股比例降至 23.43%。

    5、2008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8 年 4 月,中信证券完成 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 元(含税)、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资
本公积转增完成后,中信证券总股数由 331,523.38 万股变更至 663,046.76 万股。

    6、2010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0 年 6 月,中信证券完成 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 元(含税)、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资
本公积转增完成后,中信证券总股数由 663,046.76 万股变更至 994,570.14 万股。

    7、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并上市

    2011 年 9 月-10 月,中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 107,120.70 万股(含部分行
使超额配售权的部分),发行价格 13.30 港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
普通股。中信证券 13 家国有股股东根据《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
法》和财政部的批复,将所持 10,712.07 万股(含因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减持
的部分)国有股划转予社保基金持有并转换为 H 股。该次根据全球发售而发行
的 109,483 万股 H 股(含相应的国有股转换为 H 股的部分)、根据部分行使超额
配售权而发行的 7,590.70 万股 H 股及相应的国有股转换为 H 股的 759.07 万股,
已先后于 2011 年 10 月 6 日、2011 年 11 月 1 日、2011 年 11 月 7 日在香港联交
所主板挂牌上市并交易。发行完成后,中信证券总股数由 994,570.14 万股变更至
1,101,690.84 万股,其中,A 股 983,858.07 万股,H 股 117,832.77 万股。中信集
团的直接持股比例降至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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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15 年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

     2015 年 6 月 23 日,中信证券向科威特投资局等 10 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
11 亿股 H 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发行价格 24.60 港元/股,中信证券总股数
由 1,101,690.84 万股变更至 1,211,690.84 万股,其中,A 股 983,858.07 万股,H
股 227,832.77 万股。发行完成后,中信有限的直接持股比例变更为 15.59%。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信证券总股本为 12,116,908,400 股。


三、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一)产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信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中信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中信证券的第一大股东为中信有限,无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中信有限直接持有中信证券股份 1,999,695,746 股,持股比例为 16.50%。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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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注册资本                   13,9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317092

                           1.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投资和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
                           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等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2.投资和管理
                           非金融业,包括:(1)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2)矿产、林木等资源开
                           发和原材料工业;(3)机械制造;(4)房地产开发;(5)信息产业:信息
                           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6)商贸服务及其他产业:环境保护;
经营范围                   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
                           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咨询服务;
                           3.向境内外子公司发放股东贷款;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境内外工程设计、建
                           设、承包及分包和劳务输出,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该企业于 2014 年 7 月
                           22 日由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信证券的重要子公司及业务性质如下:

序号                  公司全称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1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    北京市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管理

  2     金沣(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    北京市             投资管理

  3     金沣(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    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管理

  4     金石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    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
  5     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    广东省深圳市       顾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
                                                                            金、房地产

  6     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    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
        中信证券信息与量化服务(深圳)有限责任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系统
  7                                              全资    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                                                                集成和销售;数据处理(不含
                                                                            限制项目)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金融
  8     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    广东省深圳市
                                                                            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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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全称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9     青岛金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   山东省青岛市       小额贷款

10     青岛金石暴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全资   山东省青岛市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以自
 11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   山东省青岛市
                                                                             有资金对外投资

12     青岛金石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   山东省青岛市       投资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以自
13     青岛金石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   山东省青岛市
                                                                             有资金对外投资

14     青岛金石信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   山东省青岛市       投资

15     青岛中信证券培训中心                        全资   山东省青岛市       业务培训

       中信证券(青岛)培训中心酒店管理有限公                                  餐饮服务;住宿;会议及展
16                                                 全资   山东省青岛市
       司                                                                    览服务

1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   山东省青岛市       证券业务

                                                                             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及
18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   山东省青岛市
                                                                             投资咨询

19     宏明(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   上海市             投资管理、咨询

20     金石夹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   上海市             投资管理

21     上海中信金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   上海市             股权投资、咨询服务

                                                                             贸易及贸易代理、仓储和自
22     中信寰球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全资   上海市
                                                                             有设备租赁

23     金津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全资   天津市             投资

24     金尚(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   天津市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25     天津京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   天津市             房地产业

26     天津深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   天津市             房地产业

27     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   天津市             投资

28     金石沣汭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全资   浙江省杭州市       投资管理

29     金石伍通(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   浙江省杭州市       投资管理

30     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   浙江省杭州市       证券经纪

       CITIC Securities Corporate Finance (HK)
31                                                 全资   香港               投资银行业务
       Limited



                                                     5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序号                   公司全称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32     CSI AMC Company Limited                    全资   香港               投资服务

33     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全资   香港               控股、投资

34     中信证券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   香港               控股、投资

35     里昂证券                                   全资   荷兰               投资、控股

                                                                            中国大 陆以外地 区组合对
36     CITICS Global Absolute Return Fund         全资   开曼群岛
                                                                            冲基金、投资基金

                                                                            中国大 陆以外地 区组合对
37     CITICS Global Special Situation Fund       全资   开曼群岛
                                                                            冲基金、投资基金

                                                                            中国大 陆以外地 区组合对
38     CITICS Pan-Asian Multi-Strategy Fund       全资   开曼群岛
                                                                            冲基金、投资基金

39     CSI Capricornus Limited                    全资   英属维京群岛       股权投资

40     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2013 Co., Ltd     全资   英属维京群岛       发行债券

41     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      全资   英属维京群岛       发行债券

42     CITIC Securities Regal Holding Limited     全资   英属维京群岛       投资控股

43     CSI Principal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全资   英属维京群岛       尚未运作

44     安徽交控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   安徽省合肥市       投资基金管理

4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   北京市             基金管理

46     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   广东省深圳市       资产管理、财务顾问

47     三峡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   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管理

48     深圳金石戎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   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管理

       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
49                                                控股   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咨询服务
       限合伙)

                                                                            期货经纪、资产管理基金代
50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控股   广东省深圳市
                                                                            销业务

51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   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管理

52     金石生物创业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控股   江苏省苏州市       投资管理

53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   上海市             资产管理

54     中信盈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   上海市             资产管理

55     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控股   新疆省乌鲁木齐市 金融业


                                                    5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序号                  公司全称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金融产品的研究开发、组合
 56     新疆小微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控股   新疆省乌鲁木齐市
                                                                 设计、咨询服务等

 57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控股   香港               资产管理

 58     中信期货国际有限公司           控股   香港               期货经纪业务

                                                                 杠杆式 外汇交易 及其他交
 59     昆仑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   开曼群岛           易、现金交易业务及其他服
                                                                 务


五、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一)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作为中国证监会重新批准股票承销资格的首批十家证券机构之一,中信证券
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交易等相关金融服务。其中:

       投资银行业务板块包括:股权融资、债券及资产证券化和财务顾问业务。公
司在中国及全球为各类企业及其它机构客户提供融资及财务顾问服务。

       经纪业务板块主要包括: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交易业务板块主要包括:权益产品、固定收益产品、衍生品的交易及做市、
融资融券业务、另类投资和大宗交易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板块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
金管理及其他投资账户管理。

       投资业务主要包括:私募股权投资等业务。

       国际业务板块主要包括:机构经纪、投资银行、固定收益、另类投资等业务。

       此外,中信证券同时可提供托管及研究等服务。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中信证券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合
并口径)如下: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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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总计                      61,414,602.16     62,557,464.39      59,743,883.92       61,610,824.22

负债合计                      45,778,309.40     47,243,208.51      45,165,016.95       47,437,114.37

所有者权益                    15,636,292.76     15,314,255.88      14,578,866.97       14,173,709.8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5,279,172.69     14,979,904.61      14,269,594.58       13,913,778.69

         利润表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720,928.79      4,329,163.41       3,800,192.35        5,601,343.60

营业利润                         960,921.81      1,624,833.07       1,420,215.87        2,765,418.64

利润总额                         963,724.39      1,617,378.06       1,426,255.86        2,728,714.43

净利润                           768,265.18      1,197,746.97       1,098,114.01        2,036,034.4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1,458.91      1,143,326.45       1,036,516.86        1,979,979.34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4,463,166.73    -10,419,305.41      -4,939,229.12        8,624,622.68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74,837.17      2,827,272.24         993,765.51       -3,791,025.56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3,328,915.97      3,748,518.28        -799,853.76        2,730,915.69

现金净增加额                   1,019,168.22     -3,978,184.14       -4,611,751.94       7,681,545.3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
第 10023 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 10059 号和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1007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2018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信证券与越秀金控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信证券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




                                                 6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七、中信证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

罚,涉及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一)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最近 5 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涉

及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的声明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交易对方中信证券已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受处罚及不存在内幕交易的声明》,声明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影响本次交易且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行
政处罚、重大刑事处罚,未涉及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采取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2、本公司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
幕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受到行
政处罚或经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二)中信证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最近 5 年未

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涉及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的声明

    中信证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受处罚及不存在内幕交易的声明》,声明内容如下: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影响本次交易且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行政
处罚、重大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形。




                                    6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2、本人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受到行政
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八、中信证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诚信情况

(一)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最近 5 年诚信情况的声明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交易对方中信证券已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受处罚及不存在内幕交易的声明》,声明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影响本次交易且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行
政处罚、重大刑事处罚,未涉及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采取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2、本公司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
幕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受到行
政处罚或经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二)中信证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最近 5 年诚

信情况的声明

    中信证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受处罚及不存在内幕交易的声明》,声明内容如下: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影响本次交易且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行政
处罚、重大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形。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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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人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受到行政
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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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 重大资产 出售交易 标的为 已处置广州期货99.03%股权、金 鹰基 金
24.01%股权的广州证券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         张永衡

成立时间           1988 年 03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536,045.685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0660172H

                   融资融券;机构证券自营投资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
                   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限证券公司);证券经纪;证券承销和
经营范围
                   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二、历史沿革

(一)1988 年 3 月,广州证券公司设立

     广州证券系于 1988 年 3 月 26 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设立的全民所有制
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时的名称为广州证券公司。

     1988 年 3 月 3 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银复[1988]89 号”《关于设立广州证
券公司的批复》,同意成立广州证券公司。1990 年 9 月 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
“银复[1990]315 号”《关于广州市金融性公司撤并留方案的批复》,同意保留广
州证券,并要求办理重新登记手续。1991 年 5 月 10 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银
复[1991]239 号”《关于广州证券公司重新登记的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广州
分行对广州证券公司的审查验收意见,准予广州证券公司重新登记。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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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登记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二)1997 年 11 月改制并增资

       1995 年 6 月 19 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下发“穗银金字[1995]118 号”
《关于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并入广州证券公司的通知》,决定自 1995 年 7 月 1
日起,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的人、财、物同时并入广州证券。

       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系 1993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穗
银金字[1993]60 号”《关于同意设立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核准设立的全民所
有制金融企业。并入广州证券前,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州金融电子化发展服务公司                                   2,000.00               40.00%

  2       广州越秀国际财务商品期货咨询服务公司                         2,000.00               40.00%

  3       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                                           1,000.00               20.00%

                         合计                                          5,000.00             100.00%


       1995 年 6 月 29 日,广州证券公司与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签订《广州证券
公司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合并协议书》,约定合并采用吸收合并方式,广州越
银财务发展公司并入广州证券公司,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现有的人、财、物全
部并入广州证券公司;双方于 1995 年 7 月 1 日正式合并,以 1995 年 6 月 30 日
为双方合并的会计核算基准日;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现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
由合并后的广州证券公司全部继承。合并双方原出资单位在合并后的广州证券公
司中所占的所有者权益按照如下原则处理:合并双方原出资单位的权益以合并基
准日广州证券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上的净资产为准;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原各股
东的权益按合并基准日其在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上所占净资产
减去其对该公司的债务为准。



                                                  6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1995 年 7 月 14 日,广东华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会评字[95]第 048 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1995 年 6 月 30 日,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的资产总
价 值 为 93,662,307.82 元 , 总 负 债 价 值 为 42,255,162.11 元 , 资 产 净 值 为
51,407,145.71 元。

       1996 年 2 月 13 日,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5]羊评字第 122 号”《资产
评 估 结 果 报 告 书 》, 截 至 1995 年 6 月 30 日 , 广 州 证 券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231,042,381.42 元,总负债为 214,999,042.27 元,净资产为 16,043,339.15 元。

       1996 年 11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越秀国际财务商品期货
咨询服务公司、广州金融电子化有限公司、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越秀集团、广
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签订《关于广州证券公司改制、重组、
增资计划的原则协议》。协议各方约定广州证券公司和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合
并之后,各股东实际应占权益核定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所占权益(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1,604.30              42.84%

   2      广州金融电子化有限公司                                         963.30               25.72%

   3      广州越秀国际财务商品期货咨询服务公司                           963.30               25.72%

   4      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                                             214.10                5.72%

                          合计                                          3,745.00            100.00%


       《关于广州证券公司改制、重组、增资计划的原则协议》约定:中国人民银
行广州分行、广州金融电子化有限公司将持有广州证券的权益(分别为 1,604.30
万元和 963.30 万元)全部转让给越秀集团和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分别为
2,067.60 万元和 500.00 万元),同时广州越秀国际财务商品期货咨询服务公司将
持有的广州证券的权益 963.30 万元全部转让给越秀集团。

       完成股权转让后,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越秀集团、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一致同意将广州证券的资本金增至 1.50 亿元人民币,新增资本由广州市广永经
贸公司、越秀集团、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追加资本并吸收新股东广州邮政发展
总公司补足。


                                                  6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1996 年 11 月 29 日,越秀集团、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广州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和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签订《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决定共
同注资广州证券公司并将广州证券公司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越秀集团拟受
让原广州证券公司股东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金融电子化有限公司、广州
越秀国际财务商品期货咨询服务公司共计原广州证券公司的净资产 3,030.90 万
元,并拟认购转制增资股权 5,469.10 万元;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拟将其在原广州
证券公司中拥有的 214.10 万元净资产重新注入转制后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同时追加投入 785.90 万元;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拟受让原广州证券公司股东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原广州证券公司的净资产,并新注入 3,500.00 万元;广州
邮政发展总公司拟注入 1,500.00 万元。

      1997 年 1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银复[1997]58 号”《关于广州证券
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同意广州证券与人民银行脱钩并增资扩股,广州证券公
司名称规范为“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资本金从 1,000.00 万元人民
币增为 15,000.00 万元人民币;核准以下股东资格和出资额:越秀集团 8,500.00
万元,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 1,000.00 万元,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 1,500.00 万元,
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4,000.00 万元。

      1997 年 6 月 13 日,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7]羊验字第 3590 号”《验资
报告》,截至 1997 年 6 月 13 日,广州证券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 15,000.00 万元。

      1997 年 11 月 24 日,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司下发“非银证[1997]154
号”《关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改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广东省分行对
广州证券进行验收的审核意见,经广东省广州市羊城会计师事务所“[97]羊验字
第 3590 号”《验资报告》验证,广州证券资本金 15,000.00 万元已足额到位。核
准广州证券注册资本为 15,000.00 万元。

      上述变更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越秀集团                                            8,500.00               56.67%

  2      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4,000.00               26.66%



                                        6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3      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                                    1,500.00               10.00%

  4      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                                    1,000.00                6.67%

                        合计                                  15,000.00             100.00%


(三)1999 年 7 月股权转让

      1999 年 1 月 10 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1998]皖高法执字第 36-1
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广州证
券的 4,000.00 万股权作价 4,520.00 万元转让给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抵偿债
务。

      1999 年 7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机构字[1999]57 号”《关于安徽省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受让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广州证券有限公司 4,000.00
万股权的批复》,同意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受让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
的广州证券 4,000.00 万股权。

      本次转让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越秀集团                                              8,500.00               56.67%

  2      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4,000.00               26.66%

  3      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                                    1,500.00               10.00%

  4      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                                    1,000.00                6.67%

                        合计                                  15,000.00             100.00%


(四)2000 年 11 月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

      2000 年 4 月 20 日,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广州天力房地产开发公司签
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将其合法持有广州证券的
4,000.00 万股股权(占广州证券总股本的 26.66%)作价 5,000.00 万元人民币转让
给广州天力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0 年 4 月 21 日,广州证券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形成决议,同意安徽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将其持有广州证券 4,00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广州天力房地产开

                                          6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发公司。

     2000 年 1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机构字[2000]269 号”《关于广州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同意广州证券的股权转让
及增资扩股方案;同意广州天力房地产开发公司受让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
有广州证券的 4,000.00 万股份;同意广州证券的注册资本由 15,000.00 万元人民
币增至 81,7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积金转增资本金 3,800.00 万元,由现有股
东按出资比例分享,另外 62,900.00 万元资本金向新股东募集,新股东必须以货
币形式出资;同意以下公司的入股资格及出资额:越秀集团 5,346.67 万元,广州
市 城 市 建 设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6,000.00 万 元 , 广 州 天 力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10,986.67 万元,广州粤泰实业有限公司 8,000.00 万元,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万元,广州城启发展有限公司 8,000.00 万元,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
2,266.66 万元,花都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2,300.00 万元,广东国讯网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万元;要求公司三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方案的
落实工作。

     2000 年 12 月 6 日,广州证券股东会作出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上述股权
转让。2000 年 12 月 28 日,广州证券股东会作出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由于花都
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和广东国讯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履行出资义务,
取消其出资资格,同意广州金轮和广州增城新塘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参股,出
资额分别为 2,300.00 万元和 2,000.00 万元。

     2001 年 1 月 17 日,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1]羊验字第
425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1 年 1 月 16 日,广州证券注册资本由 15,000.00
万元增至 81,700.00 万元,其中公积金转增资本金 3,800.00 万元,由原有股东按
出资比例分享,另外 62,900.00 万元资本金向新股东募集。

     2001 年 2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机构字[2001]39 号”《关于核准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核准广州证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方
案;核准广州证券注册资本变更为 81,700.00 万元,资本金 81,700.00 万元已足额
到位;核准以下股东及其出资额:越秀集团 16,000.00 万元,广州市城市建设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 万元,广州天力房地产开发公司 16,000.00 万元,广州

                                             6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粤泰实业有限公司 8,000.00 万元,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万元,广州城
启发展有限公司 8,000.00 万元,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 3,520.00 万元,广州金轮
2,300.00 万元,广州增城新塘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 2,000.00 万元,广州邮政发
展总公司 1,880.00 万元。

       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越秀集团                                                16,000.00               19.58%

  2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               19.58%

  3       广州天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000.00               19.58%

  4       广州粤泰实业有限公司                                     8,000.00                9.79%

  5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9.79%

  6       广州城启发展有限公司                                     8,000.00                9.79%

  7       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                                       3,520.00                4.31%

  8       广州金轮                                                 2,300.00                2.82%

  9       广州增城新塘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                         2,000.00                2.45%

  10      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                                       1,880.00                2.31%

                         合计                                     81,700.00             100.00%


(五)2006 年 10 月股权变更

       2001 年 1 月 3 日,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
托持股协议书》,双方同意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出资 8,000.00 万元,以广州医
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投资到广州证券,作为股东的出资,占广州证券注册资本
总额的 9.79%。

       2006 年 6 月 19 日,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
议书》,双方确认终止《委托持股协议书》,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代广州越
鹏信息有限公司持有的 9.79%股权按照有关规定转移更名至广州越鹏信息有限
公司名下。

       2005 年 6 月 30 日,广州证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由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

                                              7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司直接行使股权,不再委托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持股。

           2006 年 10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机构字[2006]238 号”《关于广
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受让广州医
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证券 8,000.00 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 9.79%)。

           本次变更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越秀集团                                                   16,000.00               19.58%

      2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               19.58%

      3       广州天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000.00               19.58%

      4       广州粤泰实业有限公司                                        8,000.00                9.79%

      5       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                                        8,000.00                9.79%

      6       广州城启1                                                   8,000.00                9.79%

      7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2                                     3,520.00                4.31%

      8       广州金轮                                                    2,300.00                2.82%

      9       广州增城新塘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                            2,000.00                2.45%

      10      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                                          1,880.00                2.31%

                              合计                                       81,700.00             100.00%


(六)2007 年 9 月股东变更

           2007 年 9 月 28 日,广州证券股东会 2007 年临时会议决定,确认以下股东
变更事项:广州天力房地产开发公司更名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
泰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轮与广州市白云小汽车出
租公司于 2002 年获批合并,合并后称为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证券的 8,000.00



1
    根据广州市工商局 2002 年 11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广州城启发展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11 月 16 日经该局批
准,名称变更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2
    根据广州市工商局 2003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证明,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 日经该局批准,
企业改制为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7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万元股权。

       依据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02 年 4 月 16 日下发的“穗交函[2002]219 号”《关
于同意广州市白云小汽车出租公司与广州市金轮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批复》及
2007 年 10 月 15 日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金轮出具的《关于
股权变动的情况说明》,广州金轮与广州市白云小汽车出租公司于 2002 年 4 月获
批合并设立广州白云,广州金轮在广州证券所持有的股权(出资额 2,300.00 万元)
由新设公司广州白云继承并持有。

       2009 年 3 月 20 日,广东证监局下发“广东证监函[2009]151 号”《关于对广
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复函》,对广州白云受让广
州金轮所持广州证券 2,300.00 万股(占出资总额的 2.82%)无异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越秀集团                                                16,000.00               19.58%

  2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               19.58%

  3       广州富力                                                16,000.00               19.58%

  4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9.79%

  5       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                                     8,000.00                9.79%

  6       广州城启                                                 8,000.00                9.79%

  7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3,520.00                4.31%

  8       广州白云                                                 2,300.00                2.82%

  9       广州增城新塘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                         2,000.00                2.45%

  10      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                                       1,880.00                2.31%

                         合计                                     81,700.00             100.00%


(七)2008 年 8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8 月 21 日,广东证监局下发“广东证监函[2008]603 号”《关于对广
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复函》,确认对越秀集团受
让广州增城新塘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持广州证券 2,000.00 万元股权(占出资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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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2.45%)无异议。

      2008 年 11 月 6 日,广州证券股东会 200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同
意广州增城新塘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广州证券 2,000.00 万元股权(占
出资总额 2.45%)转让给越秀集团。

      2008 年 11 月 13 日,越秀集团与广州增城新塘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签订
《股权转让出资合同书》,广州增城新塘凯旋门大酒店有限公司将其对广州证券
的 2,000.00 万元出资(占广州证券注册资本的 2.45%)全部转让给越秀集团。

      本次变更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越秀集团                                              18,000.00               22.03%

  2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               19.58%

  3      广州富力                                              16,000.00               19.58%

  4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9.79%

  5      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                                   8,000.00                9.79%

  6      广州城启                                               8,000.00                9.79%

  7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3,520.00                4.31%

  8      广州白云                                               2,300.00                2.82%

  9      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                                     1,880.00                2.31%

                        合计                                   81,700.00             100.00%


(八)2009 年 1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12 月 8 日,广州富力与越秀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广州富力
同意向越秀集团转让其持有广州证券 4.68%的股权(出资额为 3,823.00 万元)。

      2009 年 1 月 6 日,广东证监局下发“广东证监函[2009]8 号”《关于对广州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复函》,确认对越秀集团受让
广州富力所持广州证券 3,823.00 万股(占出资总额 4.68%)无异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7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越秀集团                                              21,823.00               26.71%

  2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               19.58%

  3      广州富力                                              12,177.00               14.90%

  4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9.79%

  5      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                                   8,000.00                9.79%

  6      广州城启                                               8,000.00                9.79%

  7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3,520.00                4.31%

  8      广州白云                                               2,300.00                2.82%

  9      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                                     1,880.00                2.31%

                        合计                                   81,700.00             100.00%


(九)2009 年 3 月股权转让

      2009 年 1 月 15 日,广州富力与越秀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广州富力
同意向越秀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1.00%的股权(出资额为 817.00 万元)。

      2009 年 3 月 25 日,广东证监局下发“广东证监函[2009]162 号”《关于对广
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复函》,确认对越秀集团受
让广州富力所持广州证券 817.00 万股权(占出资总额 1.00%)无异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越秀集团                                              22,640.00               27.71%

  2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               19.58%

  3      广州富力                                              11,360.00               13.90%

  4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9.79%

  5      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                                   8,000.00                9.79%

  6      广州城启                                               8,000.00                9.79%

  7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3,520.00                4.31%

  8      广州白云                                               2,300.00                2.82%

                                           7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9      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                                     1,880.00                2.31%

                        合计                                   81,700.00             100.00%


(十)2009 年 4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4 月 21 日,广州恒运分别与广州富力、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城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约定广州富力将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5.34%的
股权(出资额为 4,360.00 万元)转让给广州恒运;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
有的广州证券 9.79%的股权(出资额为 8,000.00 万元)转让给广州恒运,广州城
启将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4.895%的股权(出资额为 4,000.00 万元)转让给广州恒
运。

      2008 年 5 月 12 日,广州证券股东会 200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同
意广州富力、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城启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广州证券
5.34%股权(出资额人民币 4,360.00 万元)、9.79%股权(出资额人民币 8,000.00
万元)、4.895%股权(出资额人民币 4,000.00 万元)转让给广州恒运。

      2009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09]339 号”《关于核准广
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核准广州恒运分别受
让广州市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城启持有的广州
证券 4,360.00 万元、8,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股权(合计 16,360.00 万元股权,
占出资总额 20.025%);核准广州恒运持有广州证券 5.00%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

      本次变更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越秀集团                                              22,640.00              27.711%

  2      广州恒运                                              16,360.00             20.025%

  3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             19.584%

  4      广州富力                                               7,000.00               8.568%

  5      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                                   8,000.00               9.792%

  6      广州城启                                               4,000.00               4.896%

                                           7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7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3,520.00               4.308%

  8      广州白云                                               2,300.00               2.815%

  9      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                                     1,880.00               2.301%

                        合计                                   81,700.00             100.00%


(十一)2009 年 10 月增资

      2009 年 6 月 25 日,广州证券股东会 200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增加公司实收资本金与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
可行性方案》,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43,428.00 万元。本次增资全部由现
有股东认缴,其中越秀集团、广州恒运、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城启按持股比例同比认缴增资;广州白云认缴部分增资;广州富力、广州市广
永经贸有限公司、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放弃认缴。

      2009 年 10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09]1070 号”《关于核准
广 州 证 券有 限 责 任公司 变更 注册 资本 的批复》,核准 广州 证 券注册资本 由
81,700.00 万元变更为 143,428.00 万元。

      2009 年 11 月 16 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9 年羊验字
第 1795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 11 月 16 日止,广州证券已收到越秀集
团、广州恒运、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城启和广州白云出租汽
车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1,728.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变
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143,428.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越秀集团                                              53,135.00               37.05%

  2      广州恒运                                              31,297.00               21.82%

  3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8,089.00               19.58%

  4      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                                   8,000.00                5.58%

  5      广州城启                                               7,157.00                4.99%

                                           7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6      广州富力                                                 7,000.00                4.88%

     7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3,520.00                2.45%

     8      广州白云                                                 3,350.00                2.34%

     9      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                                       1,880.00                1.31%

                            合计                                   143,428.00             100.00%


(十二)2012 年 2 月股权变更

         2011 年 10 月 17 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发“[2011]339 号”《关于广东邮政
持有广州证券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持有的广州证
券 1,880.00 万元(占有股权比例为 1.31%)的股权资产无偿划转至广东省邮政公
司。

         2012 年 2 月 16 日,广东证监局下发“广东证监函[2012]92 号”《关于广州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持有 5.00%以下股权股东的复函》,确认对广东省邮
政公司受让(无偿划转)广州邮政发展总公司所持有广州证券 1,880.00 万元股权
(占出资总额 1.31%)无异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3                                53,135.00              37.05%

     2      广州恒运                                                 31,297.00              21.82%

     3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8,089.00              19.58%

     4      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                                      8,000.00               5.58%

     5      广州城启                                                  7,157.00               4.99%

     6      广州富力                                                  7,000.00               4.88%

     7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3,520.00               2.45%

     8      广州白云                                                  3,350.00               2.34%



3
 2009 年 12 月 3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批复》(穗国资批〔2009〕
125 号),同意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7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9      广东省邮政公司                                          1,880.00               1.31%

                          合计                                143,428.00             100.00%


(十三)2012 年 8 月增资

      2012 年 5 月 16 日,广州证券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增加 54,348.00 万元注
册资本。其中广州越企认缴 22,846.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广州恒运认缴 17,115.00
万元注册资本,金控有限认缴 13,675.00 万元注册资本,广东省邮政公司认缴
712.00 万元注册资本;其余股东放弃本次增资。

      2012 年 8 月 3 日,广东证监局下发“广东证监许可[2012]135 号”《关于核
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核准广州证券变更注册资本,
由 143,428.00 万元变更为 197,776.00 万元;核准金控有限持有广州证券 5.00%以
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出资额为 13,675.00 万元。

      2012 年 8 月 6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2]
第 01050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2 年 7 月 18 日止,广州证券已收到越秀集
团、广州恒运、金控有限、广东省邮政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4,348.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至 2012 年 7 月 18 日,变更后的累积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197,776.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州越企                                              75,981.00               38.42%

  2      广州恒运                                              48,412.00               24.48%

  3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8,089.00               14.20%

  4      金控有限                                              13,675.00                6.92%

  5      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                                   8,000.00                4.04%

  6      广州城启                                               7,157.00                3.62%

  7      广州富力                                               7,000.00                3.54%

  8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3,520.00                1.78%

  9      广州白云                                               3,350.00                1.69%

                                           7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0      广东省邮政公司                                      2,592.00                1.31%

                           合计                             197,776.00             100.00%


(十四)2012 年 11 月股权变更

       2012 年 9 月 18 日,越秀集团董事会 2012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州证券和越秀产投股权整合到越秀金融集团的议案》,同意越秀集团将
所持有的广州证券 38.42%股权无偿划转至金控有限;同意越秀集团对广州市城
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3.56 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同意将广州市城
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州证券 14.20%股权无偿划转至金控有限。

       2012 年 11 月 1 日,越秀集团下发《关于划拨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
权的通知》,同意以 2012 年 8 月 31 日为时点,将越秀集团和广州市城市建设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广州证券 38.42%和 14.2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金控
有限。

       2013 年 1 月 7 日,广东证监局下发“广东证监许可[2013]3 号”《关于核准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对金控有限依法取
得广州证券 104,070.00 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 52.62%)无异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金控有限                                          117,745.00               59.54%

  2       广州恒运                                           48,412.00               24.48%

  3       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                                8,000.00                4.04%

  4       广州城启                                            7,157.00                3.62%

  5       广州富力                                            7,000.00                3.54%

  6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3,520.00                1.78%

  7       广州白云                                            3,350.00                1.69%

  8       广东省邮政公司                                      2,592.00                1.31%

                           合计                             197,776.00             100.00%

                                         7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十五)2013 年 9 月增资

      2013 年 7 月 19 日,广州证券股东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将
广州证券注册资本由 197,776.00 万元增加至 277,141.00 万元。其中:金控有限认
缴 57,434.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广州恒运认缴 19,427.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广
州白云认缴 1,464.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广东省邮政公司认缴 1,040.00 万元新增
注册资本;其余股东放弃本次增资。

      2013 年 9 月 9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
第 01064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9 月 6 日,广州证券收到金控有限、广
州恒运、广州白云、广东省邮政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79,365.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至 2013 年 9 月 6 日,广州证券变更后累计注册
资本人民币 277,141.0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277,141.00 万元。

      2013 年 9 月 25 日,广东证监局出具《关于接受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备案资料的回执》,确认广东证监局已收到广州证券报送的《广州证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报告》,广州证券就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
整向广东证监局进行了报备。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金控有限                                           175,179.00               63.20%

  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7,839.00               24.48%

  3      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                                 8,000.00                2.89%

  4      广州城启                                             7,157.00                2.58%

  5      广州富力                                             7,000.00                2.53%

  6      广州白云                                             4,814.00                1.74%

  7      广东省邮政公司                                       3,632.00                1.31%

  8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3,520.00                1.27%

                          合计                              277,141.00             100.00%


(十六)2013 年 10 月股权变更
                                         8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2013 年 10 月 25 日,广州证券股东会 2013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同
意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广州证券 8,000.00 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的
2.89%)转让给金控有限。

      2013 年 10 月,广东证监局下发“广东证监函[2013]771 号”《关于广州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复函》,核准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
司将其所持广州证券 8,000.00 万元股权转给金控有限。

      本次变更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金控有限                                          183,179.00               66.09%

  2      广州恒运                                           67,839.00               24.48%

  3      广州城启                                            7,157.00                2.58%

  4      广州富力                                            7,000.00                2.53%

  5      广州白云                                            4,814.00                1.74%

  6      广东省邮政公司                                      3,632.00                1.31%

  7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3,520.00                1.27%

                          合计                             277,141.00             100.00%


(十七)2014 年 6 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2 月 28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
亚太审字[2014]01015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广州证券经
审 计的总 资产为 1,644,071.31 万元,总 负债为 1,134,723.88 万元, 净资产 为
509,347.43 万元。

      2014 年 4 月 22 日,广州证券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为改制基准日,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发起设
立股份公司。拟按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母公司报表的净资产 5,093,474,287.81
元以 1:0.65377772 的折股比例折为股本 33.30 亿股。整体变更完成后,股份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 33.30 亿元,股本为 33.30 亿股,剩余净资产 1,763,474,287.81 元计
入资本公积。股份公司由原有 7 名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名称为“广州证券股份有

                                        8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13 日,广州市国资委下发“穗国资批[2014]75 号”《广州市国
资委关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广州证券的
改制方案,将广州证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4 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
第 A009 号”《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广
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资产评估值为 1,652,852.01
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 1,134,723.88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518,128.13 万元,评
估增值 8,780.70 万元,增值率为 1.72%。

      2014 年 8 月 12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
太验字[2014]01087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
5,093,474,287.81 元按 1:0.65377772 的比例折合的股本人民币 3,330,000,000.00 元;
本次出资时一并投入的净资产人民币 1,763,474,287.81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 年 8 月 29 日,广州市国资委下发“穗国资产权[2014]30 号”《关于广
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
告的核准意见》,核准上述评估报告。

      2014 年 9 月 23 日,广州市工商局下发“穗工商(市局)内变字[2014]第
01201409170172 号”《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确认广州证券名称变更
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由“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金控有限                                       220,099.5414            66.0960%

  2      广州恒运                                        81,512.2519            24.4782%

  3      广州城启                                         8,599.5252             2.5824%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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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广州富力                                           8,410.8811            2.5258%

  5      广州白云                                          5,784.2831             1.7370%

  6      广东省邮政公司                                    4,364.0457             1.3105%

  7      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                            4,229.4716             1.2701%

                          合计                             333,000.00             100.00%


(十八)2015 年 12 月股权无偿划转

      2015 年 1 月 30 日,财政部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发“财建函[2015]1 号”《财
政部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实施法人体制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同意中国邮政
集团公司按照上报的法人体制调整工作方案,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合并基准
日,吸收合并所属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新设 31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邮政分公司,待吸收合并完成后,原设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邮
政公司注销;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实施法人体制调整过程中,集团公司无偿划
转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的资产,可不进行资产评估。

      2015 年 3 月 13 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发“中国邮政[2015]86 号”《中国
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实施法人体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集团公司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吸收合并 31 个省邮政公司,将省邮政公司全部资产无偿划转
至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将省邮政公司持有的与辅业有关的对外投资
单位股权/股份划转至北京中邮。由省邮政公司组织涉及子公司办理相应的股东
变更手续。

      2015 年 3 月 31 日,广东省邮政公司与北京中邮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广
东省邮政公司将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1.3105%的股份划转至北京中邮。

      2015 年 4 月 17 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向广东省邮政公司下发“中国邮政
[2015]145 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广东省邮政公司对外投资股权划转方案的
批复》,同意广东省邮政公司将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1.3105%的股份划转至北京中
邮。

      2015 年 11 月 14 日,广州证券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非重要条款的议案》,广州证券发起人“广州市广永经贸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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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股东广东省邮政公司在邮
政系统法人体制调整后,不再具备法人资格,其所持广州证券股份无偿划转至北
京中邮,章程中记载的股东“广东省邮政公司”变更为“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发起人、股东情况条款。

          本次变更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金控有限                                                220,099.5414            66.0960%

      2      广州恒运                                                 81,512.2519            24.4782%

      3      广州城启                                                  8,599.5252             2.5824%

      4      广州富力                                                   8,410.8811            2.5258%

      5      广州白云                                                  5,784.2831             1.7370%

      6      北京中邮                                                  4,364.0457             1.3105%

      7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229.4716             1.2701%

                             合计                                      333,000.00             100.00%


(十九)2016 年 1 月增资

          2015 年 12 月 22 日,广州证券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募集资金净额为
40.00 亿元人民币,增资价格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扣
除拟分红部分为依据,每股按照 1.97 元价格以货币出资。在各认缴股东足额实
缴增资款合计 40.00 亿元的前提下,广州证券注册资本由 333,000.00 万元增加至
536,045.6852 万元,即本次增资增加注册资本 203,045.6852 万元,实收资本与新
增注册资本的差额 196,954.314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方式原则上采用现有股东同比例增资,若有股东放弃或未能足额认购其
增资份额,未全额认购股份由其他股东协商分摊。金控有限增资金额为
264,384.0000 万元(其中 134,205.0761 万元列为新增注册资本),广州恒运增资
金额为 97,912.8000 万元(其中 49,701.9289 万元列为新增注册资本),广州城启

4
    2015 年 3 月 3 日,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增资金额为 10,329.6000 万元(其中 5,243.4518 万元列为新增注册资本),广州富
力增资金额为 10,103.2000 万元(其中 5,128.5279 万元列为新增注册资本),北京
中邮增资金额为 5,242.0000 万元(其中 2,660.9137 万元列为新增注册资本)。

      广州白云、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放弃部分,由
金控有限认购。金控有限增加认购金额 12,028.4000 万元(其中 6,105.7868 万元
列为新增注册资本)。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
众环验资[2015]第 05001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
广州证券已收到金控有限、广州恒运、广州城启、广州富力、北京中邮以货币形
式缴纳的资本金款共计 400,00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03,045.6852 万元,
资本溢价 196,954.3148 万元,列为资本公积。

      2016 年 1 月 19 日,广州证券向广东证监局报送《广州证券关于增加注册资
本的报告》,并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取得广东证监局向广州证券下发《关于接收<
广州证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报告>备案材料的回执》。

      本次增资对应的广州证券新增股份处于锁定期,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后可以
转让。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金控有限                                       360,410.4043            67.2350%

  2      广州恒运                                       131,214.1808            24.4782%

  3      广州城启                                        13,842.9770             2.5824%

  4      广州富力                                        13,539.4090             2.5258%

  5      北京中邮                                         7,024.9594             1.3105%

  6      广州白云                                         5,784.2831             1.0791%

  7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229.4716             0.7890%

                         合计                           536,045.6852             100.00%


(二十)2016 年股权无偿划转
                                       8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2015 年 11 月 25 日,广州金控召开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广金资本公司金融资产产权关系的议案》,同意将广州金
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州证券 1.27%(4,229.4716 万股)股权划转至广
州金控。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广州金控与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国有产
权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1.27%
(4,229.4716 万股)股权划转至广州金控。

      2016 年 1 月 5 日,广州金控出具《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通知书》,将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证券 1.27%股权划转至广州金控。

      2016 年 5 月 18 日,广州证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广州证券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改。

      2016 年 6 月 7 日,广州证券向广东证监局提交《广州证券关于变更公司章
程非重要条款的报告》,因广州金控以内部无偿划转的方式,将广州金控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广州证券 0.79%的股权(4,229.4716 万股)划转至广州金控,广
州证券经股东大会审议,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金控有限                                       360,410.4043            67.2350%

  2      广州恒运                                       131,214.1808            24.4782%

  3      广州城启                                        13,842.9770             2.5824%

  4      广州富力                                        13,539.4090             2.5258%

  5      北京中邮                                         7,024.9594             1.3105%

  6      广州白云                                         5,784.2831             1.0791%

  7      广州金控                                         4,229.4716             0.7890%

                     合计                               536,045.6852             100.00%


(二十一)2018 年股权转让


                                       8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2016 年 11 月 14 日,中联国际出具“中联羊城评字[2016]第 VYGQA0415 号”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广州恒运等 6 家公司转让所持有
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32.765%股权涉及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广州证券全部
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911,914.16 万元,对应广州证券 32.765%股权评估值为
626,438.3611 万元。

    2016 年 11 月 24 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越秀金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收购广州证券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预审核的复函》(粤
国资函[2016]1170 号),原则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总体
方案。

    2016 年 12 月 20 日,广州金控取得广州市国资委出具的穗国资批[2016]123
号批复,同意广州金控将所持广州证券 0.789%股权转让给越秀金控;广州白云
取得广州市国资委出具的穗国资批[2016]125 号批复,同意广州白云将所持广州
证券 1.0791%股权转让给越秀金控;广州恒运取得广州市国资委出具的穗国资批
[2016]126 号批复,同意广州恒运将所持广州证券 24.4782%股权转让给越秀金控。

    2016 年 12 月 8 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出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同意北
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越秀金控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同意北京中邮参
与越秀金控重大资产重组,将所持广州证券股份置换为越秀金控股份。

    广州市国资委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已完成对广州证券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
案。2016 年 12 月 25 日,广州恒运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交易议案;2017 年 1
月 23 日,广州恒运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交易议案。2016 年 12 月 19 日,广
州城启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交易议案。2016 年 12 月 25 日,广州富力召开董
事会,审议相关交易议案。2016 年 11 月 30 日,北京中邮召开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2016 年 12 月 19 日,广州白云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交
易议案。2016 年 10 月 27 日,广州金控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交易议案。

    2017 年 1 月 10 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越秀金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收购广州证券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复函》(粤国资函
[2017]41 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

                                     8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6 年 12 月 25 日,越秀金控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7 年 1 月 23 日,越秀金控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7 年 2 月 26 日,越秀金控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2017 年 3 月 23 日,越秀金控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方案的议案》。

      2017 年 10 月 25 日,越秀金控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2018 年 9 月 17 日,越秀金控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广州越秀金融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87 号)核准批文,核准越秀金控拟
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恒运等六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
证券 32.76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广州恒运等 6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
股权已过户至越秀金控名下,广州证券已就本次股权交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至此,越秀金控合计持有广州证券 100%的股权。广州证券正在就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金控有限                                       360,410.4043            67.2350%

  2      越秀金控                                       175,635.2809            32.7650%


                                       8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合计                              536,045.6852             100.00%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广州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四、重要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一)控股及参股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广州证券直接持有 4 家控股企业和 2 家参股企业的股权
或出资份额,其中:广州证券拟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向越秀金控转让其所持广州期
货 99.03%股权和金鹰基金 24.01%股权。广州期货、金鹰基金相关情况详见“第
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一、标的资产拟处置所涉主体”。

    除广州期货、金鹰基金外,最近一期,广州证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总资产、
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指标达到广州证券合并口径相应指标 20%的其他重要
控股及参股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8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1、控股企业情况

      (1)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证创投”)

公司名称              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濠路 330 号

法定代表人            吴世忠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0611006033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至长期

股权结构              广州证券持股 100.00%


      广证创投拥有 9 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代表
号                                                                 (万元)
                                                                                                  人

                           广州市南沙区大
     广州广证金穗投资管
1                          岗镇东濠路 330     2015 年 4 月 23 日   1,500.00        100.00       潘峰
     理有限公司
                           号

                           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前湾一路
     深圳前海金越投资管    1 号 A 栋 201 室                                                     谢杏
2                                             2016 年 2 月 24 日   500.00          100.00
     理有限公司            (入驻深圳市前                                                       林
                           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珠海市横琴新区
     珠海市广证珠江文化    宝华路 6 号 105
3                                             2015 年 3 月 16 日   200.00           70.00       樊飞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室-32978(集中
                           办公区)

                           广州市番禺区南
     广州广证金骏投资管                       2014 年 11 月 27
4                          村镇万博二路 79                         800.00           62.50       宁昭
     理有限公司                               日
                           号 202 房

                                                    9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法定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代表
号                                                                         (万元)
                                                                                                         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前湾一路
     深圳前海广证中海达       1 号 A 栋 201 室
5                                                 2015 年 8 月 14 日     500.00              60.00      樊飞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前湾一路
     深圳前海广证水投投       1 号 A 栋 201 室    2015 年 11 月 23
6                                                                        500.00              60.00      樊飞
     资管理有限公司           (入驻深圳市前      日
                              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前湾一路
     深圳市前海梧桐广证       1 号 A 栋 201 室    2015 年 12 月 15
7                                                                        500.00              60.00      樊飞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入驻深圳市前      日
                              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前湾一路
     深圳广证盈乾投资管       1 号 A 栋 201 室
8                                                 2015 年 8 月 14 日     300.00              51.00      樊飞
     理有限公司               (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前湾一路
     深圳前海金韬投资管       1 号 A 栋 201 室                                                          谢杏
9                                                 2016 年 3 月 15 日     500.00              100.00
     理有限公司               (入驻深圳市前                                                            林
                              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广证创投拥有 1 家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公司名称                     住所                    成立时间                                代表
号                                                                                (万元)    例(%)
                                                                                                         人

1    东阳 欢乐 影视 传媒 有    浙 江 横店 影 视 产业 实     2012 年 3 月 6 日     315.7894     5.00%    刘 燕


                                                           9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限公司                    验区 C1-008-B                                                       军


     (2)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证领秀”)

公司名称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公司住所
                      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东

注册资本              15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2605173Y

                      实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顾问、投资咨询、财务顾问咨询(以上不含限
经营范围
                      制项目);金融信息咨询;(根据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
                      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15 年 05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至长期

股权结构              广州证券持股 100%


     广证领秀拥有 1 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
序                                                                                       持股比    法定代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本(万
号                                                                                       例(%)    表人
                                                                               元)

     深圳前海领秀资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
                                                          2015 年 10 月 21
 1   本投资管理有限     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1,000.00    100.00    卢振宁
                                                          日
     公司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广证领秀拥有 1 家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时间      注册资     持股      法定代
序
           公司名称                     住所                                  本(万     比例       表人
号
                                                                               元)      (%)

     广 州航 空产 业基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九一村空港大 2017 年 2 月
 1                                                                           10,000.00     5.00 邹志兵
     金管理有限公司     道 9 号 A4 栋 303(仅限办公用途) 16 日


     (3)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恒生”)


                                                    9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公司名称           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室之 J46(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         王伟

注册资本           4,46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5717885117U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 年 05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至长期

股权结构           广州证券持股 67%,恒生证券有限公司持股 33%


     2、参股企业情况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金融街 B 区 5 好地)B 幢 8 层 B808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注册资本           755,024.4469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62779021M

                   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报价、发行与转让服务;提供证券公司柜台市
                   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私募市场的信息和交易联网服务,并开展相关业务合
                   作;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登记结算和担保品第三方管理等服务;管
                   理和公布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相关信息,提供私募市场的监测、统计
                   分析服务;制定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业务规则,对其参与人和信息披
经营范围
                   露义务人进行监督管理;进行私募市场和私募业务的开发、推广、研究、调查与
                   咨询;建设和维护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技术系统;经中国证券业协会
                   授权和证监会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3 年 2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           截至 2018 年 12 月,共有证券交易所、证券经营机构等 70 多家股东,广州证券持


                                              9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股 0.4%。



(二)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广州证券在广东、北京、上海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开
设 35 家分公司和 135 家营业部。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广州证券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融资融券;机构证券自营投资服务;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服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限证券公司);证券经纪;证券承销和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

    广州证券控股子公司广州期货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
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广州证券全资子公司广证创投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

    广州证券全资子公司广证领秀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实业项目投资;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财务顾问咨询;金融信息咨询。

    广州证券控股子公司广证恒生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咨询。

(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广州证券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公司所有传统业务类型,
同时,广州证券还通过全资子公司广证创投、广证领秀从事投资业务,通过控股
子公司广州期货从事期货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证恒生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最近三年,广州证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广州证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期
货、研究等。其中,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自营业务、资管业务是广州证券收入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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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来源。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11 月,广州证券各项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1-11 月                      2017 年                           2016 年
  业务构成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证券经纪业务       31,551.36        13.71%           41,870.96        24.02%             54,165.02        18.39%

投资银行业务       18,139.76            7.88%        27,935.53        16.02%             77,093.92        26.18%

证券自营业务       57,271.91        24.88%           31,538.68        18.09%             55,217.54        18.75%

资产管理业务        8,016.36            3.48%        14,006.48         8.03%             73,218.77        24.86%

期货经纪业务       12,170.00            5.29%        13,930.65         7.99%             11,649.83         3.96%

投资咨询业务        2,770.56            1.20%         3,384.63         1.94%              3,394.61         1.15%

其他业务          102,612.53        44.58%           46,547.15        26.70%             22,076.45         7.51%

抵销数              -2,363.51       -1.02%           -4,872.83         -2.79%            -2,327.61        -0.79%

    合计          230,168.97      100.00%          174,341.25        100.00%           294,488.53       100.00%

注:以上广州证 券 2016、2017 年度财务数据取 自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8GZA10674”《审计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审计后的财务数据或较上
表数据有一定差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六、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18 年 11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656,062.55             4,247,405.11                4,245,294.93

负债合计                                        3,539,697.41             3,113,692.33                3,121,352.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6,365.14            1,133,712.78                 1,123,942.8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2,767.57            1,130,302.02                 1,120,598.77

           收入利润项目                  2018 年 1-11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30,168.97                 174,341.25                 294,488.53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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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27,258.72                30,313.42            127,128.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385.51                23,928.13             96,368.63

           现金流量项目             2018 年 1-11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118.00                  -347,090.86         -1,122,656.82


    注:以上广州证券 2016、2017 年度财务数据取自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8GZA10674”《审计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审计后的财务数据或较上

表数据有一定差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最近两年盈利情况分析

      报告期,广州证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94,488.53 万元、174,341.25 万元和
230,168.97 万元。由于受证券市场成交量下跌的影响,广州证券 2017 年度营业
收入较 2016 年出现下降趋势,2017 年广州证券净利润水平相应下滑,报告期分
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368.63 万元、23,928.13 万元。2018 年
1-11 月,广州证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8,385.51 万元,主要原因
是随着国内经济结构转型的深入,行业监管政策收紧,金融行业去杠杆化持续推
进所致。

      3、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2015 年度,广州证券分配现金红利 44,511.30 万元;2016 年度、2017 年度
及 2018 年 1-11 月,广州证券未进行利润分配。


七、最近三年一期的股权转让、增资和资产评估情况

(一)最近三年一期的股权转让情况

      广州证券 2015 年至今进行过 3 次股权转让,其中 2015 年 12 月及 2016 年股
权转让系无偿划转,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万       转让价格(元/
  转让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定价依据
                                                        元)                 股)

2015 年 12 月   广东省邮政公司      北京中邮                4,364.05                 -   无偿划转

2016 年         广州金 控资本管理   广州金控                4,229.47                 -   无偿划转

                                                   9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转让出资额(万     转让价格(元/
  转让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定价依据
                                                      元)              股)
                有限公司


                广州恒 运、广州城                                                     以 基 准 日 为
                启、广州富力、北京                                                    2016 年 6 月 30
2018 年 10 月                        越秀金控         175,635.37               3.57
                中邮、广州白云、广                                                    日的评估价值
                州金控                                                                为依据


      广州证券 2015 年 12 月股权转让情况详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二、
历史沿革之(十八)2015 年 12 月股权无偿划转”;广州证券 2016 年股权转让
情况详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二、历史沿革之(二十)2016 年股权无偿
划转”;广州证券 2018 年股权转让情况详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二、
历史沿革之(二十一)2018 年股权转让”。

      1、广州证券 2015 年 12 月、2016 年股权转让未进行评估的原因

      2015 年 12 月,广东省邮政公司向北京中邮转让所持广州证券股份,系根据
《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实施法人体制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财建函
[2015]1 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实施法人体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
邮政[2015]86 号)以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广东省邮政公司对外投资股权划
转方案的批复》(中国邮政[2015]145 号)进行的无偿划转,因此,本次股权转让
未进行评估。

      2016 年,广州金控全资子公司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其转让所持广
州证券股份,系根据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金控签署的《国有产权无
偿划转协议》以及广州金控出具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通知书》进行的
无偿划转,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未进行评估。

      综上,广州证券 2015 年 12 月、2016 年两次股权转让系无偿划转行为,未
进行评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广州证券 2018 年 10 月股权转让

      2018 年 10 月,越秀金控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恒运等六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股权。根据中联国际出具的“中联羊城


                                                 9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评字[2016]VYGQA041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广州证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911,914.16 万元,对应广州证券
32.765%股权评估值为 626,438.3611 万元。以此为依据,双方同意广州恒运等六
名 交 易 对 方 向 越 秀 金 控 转 让 广 州 证 券 175,635.37 万 元 股 权 的 转 让 价 格 为
626,438.3611 万元。

(二)最近三年一期的股权增资情况

      广州证券 2015 年至今共进行过 1 次增资,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扣除拟分
红部分为依据确定增资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增资价格
 增资时间          增资方                                                   定价依据
                               (万元)         (元/股)

               金控有限          140,310.86             1.97

               广州恒运           49,701.93             1.97
                                                               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 月   广州城启            5,243.45             1.97   的净资产扣除拟分红部分为定价依
                                                               据
               广州富力            5,128.53             1.97

               北京中邮            2,660.91             1.97


      广州证券 2016 年 1 月增资情况详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二、历史
沿革之(十九)2016 年 1 月增资”。

      1、广州证券 2016 年 1 月增资未进行评估的原因

      根据广州证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广州证券各股东一致同意:

      本次增资方式原则上采用现有股东同比例增资;若有股东放弃或未能足额认
购其增资份额,未全额认购股份由其他股东协商分摊;若参与分摊的股东不能全
额认购其他股东放弃的增资份额,由控股股东认购所剩股份。因此,本次增资未
进行评估,增资价格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每股净资产扣除拟分红部
分为依据,每股按照 1.97 元价格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已经广州市国资委出具
《企业产权登记表(变动)》确认。综上,广州证券上述两次增资均采用股东同
比例增资方式,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扣除拟分红部分为依据确定增资价格,且
经广州市国资委出具《企业产权登记表(变动)》确认,因此,上述增资未进行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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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最近三年的股权增资情况

     广州证券 2015 年至今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评估目的        评估基准日               评估方法与评估结论                       评估机构

                                      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 1,962,964.99 万元,评估增值
越秀集团向广州友                      1,289,589.38 万 元 , 增 值 率 为    中联国际 2015 年 9 月 14 日
谊集团股份有限公   2015 年 6 月 30    191.51%;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      出具中联羊城评字[2015]第
司协议转让越秀金   日                 部权益价值为 1,733,221.48 万元,评   VIGQA0326 号《补充资产评
控 100%股权                           估增值 1,063,768.89 万元,增值率为   估报告》
                                      158.90%;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
                                      最终评估结果

                                                                           中联国际出具《广州越秀金
                                      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全部股东权益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
                                      价值为 1,911,914.16 万元,评估增值
                                                                           受让广州恒运等 6 家公司转
                                      827,661.11 万元,增值率 76.33%;
                                                                           让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份有
                   2016 年 6 月 30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
                                                                           限公司共 32.7650%股权涉及
                   日                 值为 1,655,237.26 万元,评估增值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570,984.21 万元,增值率为 52.66%;
                                                                           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
                                                                           书》(中联羊城评字[2016]
                                      结果
                                                                           第 VYGQA0415 号)

                                                                           中联国际出具《广州越秀金
                                      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全部股东权益
越秀金控通过发行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
                                      价值为 1,946,917.95 万元,评估增值
股份并支付现金的                                                           受让广州恒运等 6 家公司转
                                      836,027.85 万元,增值率 75.26%;
方式购买广州恒运                                                           让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份有
                   2016 年 12 月 31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
等六名交易对方合                                                           限公司共 32.7650%股权涉及
                   日                 值为 1,677,278.26 万元,评估增值
计持有的广州证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566,388.56 万元,增值率为 50.99%;
32.765%股权                                                                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
                                                                           书》(中联羊城评字[2017]
                                      结果
                                                                           第 VIGQA0348 号)

                                      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全部股东权益       中联国际出具《广州越秀金
                                      价值为 1,919,686.83 万元,评估增值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
                                      803,955.79 万元,增值率 72.06%;     受让广州恒运等 6 家公司转
                   2017 年 9 月 30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       让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份有
                   日                 值为 1,405,941.98 万元,评估增值     限公司共 32.7650%股权涉及
                                      290,210.93 万元,增值率为 26.0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       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结果                                 书》(中联羊城评字[2018]

                                                     9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第 VYGQA0098 号)




八、标的公司取得相关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公司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股份转让手续。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根据交易方案,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已处置广州期货 99.03%股
权、金鹰基金 24.01%股权的广州证券 100%股权。

    2016 年 9 月 22 日,金控有限以广州证券 140,310.8629 万股股份作为质押物,
向中国银行申请了 16.5 亿元的借款。金控有限已就该股权质押事项作出承诺:至
迟在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通过履行还款义务或提供其他担保等方式,
解除前述股份质押事项,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份质押的解除同时符
合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保证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正常审核及实施。”


九、本次交易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中,已处置广州期货 99.03%股权、金鹰基金 24.01%股权的广州证
券 100%股权注入中信证券,广州证券的企业法人地位不发生变化,不涉及广州
证券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本次重组完成后,广州证券的债权债务仍将由广州
证券享有和承担。


十、拟出售资产的员工安置情况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本次购买资产标的资
产为股权,不涉及标的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影响标的公
司与现有员工之间有效存续的劳动合同,不涉及拟出售资产的员工安置情况。




                                     10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十一、标的资产拟处置所涉主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之前,广州证券拟向越秀金控出售广州期货 99.03%股权以及
金鹰基金 24.01%股权。

(一)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期货为广州证券控股子公司,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000000012024]
号《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
货投资咨询。】广州期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 1007 房、
公司住所
                        1008 房、1009 房、1010 房、1011 房、1012 房(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              严若中

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1093174XF

                        商品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3 年 08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至长期

股权结构                广州证券持股 99.03%,金控有限持股 0.97%


       广州期货拥有 1 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持股比例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广期资本管理(深圳)有
  1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5,000.00           100.00%
        限公司
                                  书有限公司)


       截止本预案签署日,广州期货还拥有 20 家期货营业部。报告期内,广州期
货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0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项目             2018 年 11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65,185.74                262,185.66                    228,899.20

负债总额                           196,330.80                197,104.93                    167,899.28

所有者权益                           68,854.93                   65,080.73                    60,999.92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119,517.80                    26,849.24                    13,366.33

利润总额                              4,394.59                    4,836.38                     3,374.29

净利润                                3,784.11                    4,064.48                     2,767.42

注:2016 年和 2017 年财务报表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2018 年 1-11 月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二)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鹰基金为广州证券参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业务,其基
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注册资本              5102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4448348X6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2-11-06

营业期限              至长期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6.19%;广州证券 24.01%;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股权结构
                      公司 9.80%


     报告期内,金鹰基金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1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资产总额                            85,950.28                    87,175.53                38,744.05

负债总额                            17,675.77                    22,781.94                17,052.17

所有者权益                          68,274.51                    64,393.58                21,691.88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35,282.16                    44,477.47                33,142.53

利润总额                             5,893.88                     8,148.71                    5,182.61

净利润                               3,853.66                     6,013.51                    4,111.91

注:2016 年和 2017 年财务报表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2018 年 1-11 月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及其他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广州证券已出具《关于诉讼、仲裁、处罚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函》,说
明与承诺如下:

     “1、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除已披露的
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事项。

     2、最近三年内诚信记录良好,未发生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3、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工商行政、税收管理、劳动
保障、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外汇等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4、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
况,最近三年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情况。”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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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一)主要业务资质与许可

     1、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广州证券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编号为[000000028924]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证》,许可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仅限于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
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2、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

     广州证券控股子公司广州期货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000000012024]号《经
营期货业务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
咨询。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广州证券拥有的其他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       证书名称          资质内容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发证部门
号       称                                                             /批准日
                                                                           期

1    广州证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    外币有价证券经       SC201215         2015.1.8     国家外汇
         券        许可证         纪业务、外币有                                      管理局
                                  价证券承销业务

2    广州证   关于深圳大鹏证券    网上证券委托业      证监信息字        2001.2.5     中国证监
         券   有限责任公司等 23      务资格            [2001]3 号                       会
              家证券公司网上证
              券委托业务资格的
                    批复

3    广州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全国银行间债券    银复[2002]60 号     2002.3.7     中国人民
         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    市场和同业拆借                                       银行
              公司等三家证券公      市场成员
              司成为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和同业拆
              借市场成员的批复

4    广州证   关于广州证券有限    参与全国银行间    中汇交发[2002]90   2002.5.14     全国银行
         券   责任公司加入全国    同业拆借中心组          号                         间同业拆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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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公司名       证书名称           资质内容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发证部门
号    称                                                                   /批准日
                                                                              期
              银行间同业拆借和     织的信用拆借和                                        借中心
              债券交易系统的通       债券交易
                     知

5    广州证   关于核准广州证券     受托投资管理业        证监机构字       2002.5.30     中国证监
      券      有限责任公司受托        务资格            [2002]151 号                       会
              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的批复

6    广州证   关于长江证券有限     开放式证券投资        证监基金字       2003.2.24     中国证监
      券      责任公司等 12 家证   基金代销业务资        [2003]25 号                       会
              券公司开放式证券          格
              投资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的批复

7    广州证   关于广州证券有限     国债买断式回购             -           2004.12.21    上交所会
      券      责任公司符合国债         业务                                               员部
              买断式回购交易参
                与标准的回函

8    广州证   关于同意广州证券     中国证券登记结      中国结算函字       2006.3.31     中国证券
      券      有限责任公司成为     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6]140 号                    登记结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结算参与人                                          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结算                                                            公司
                参与人的批复

9    广州证   深交所会员资格证           -                 000038         2014.12.5      深交所
      券             书

10   广州证   上交所会员资格证           -                  0027          2015.1.26      上交所
      券             书

11   广州证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中国银行间市场     中市协会[2010]60    2010.7.12     中国银行
      券      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交易商协会会员            号                         间市场交
                   通知书              资格                                             易商协会

12   广州证   关于授予代办系统     代办系统主办券     中证协函[2011]90    2011.3.21     中国证券
      券      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商业务资格(股            号                          业协会
                    的函           份转让、股份报
                                     价业务)

13   广州证   关于对广州证券有     自营业务参与股        广东证监函       2011.12.29    广东证监
      券      限责任公司自营业      指期货交易          [2011]1028 号                      局
              务参与股指期货交
                  易的复函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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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公司名       证书名称          资质内容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发证部门
号    称                                                                  /批准日
                                                                             期

14   广州证   关于核准广州证券   融资融券业务资          证监许可        2012.6.13     中国证监
      券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         格              [2012]802 号                       会
              融券业务资格的批
                     复

15   广州证   关于证券公司中小   中小企业私募债              -           2012.8.22     中国证券
      券      企业私募债券承销   券承销业务试点                                         业协会
              业务试点实施方案
              专业评价结果的公
                     告

16   广州证   关于对广州证券有   集合资产管理电         广东证监函       2012.9.10     广东证监
      券      限责任公司开展集   子签名合同试点        [2012]755 号                       局
              合资产管理电子签
              名合同试点有关意
                   见的函

17   广州证   关于约定购回式证   约定购回式证券     深证会[2013]21 号     2013.2.2      深交所
      券      券交易权限开通的      交易权限
                    通知

18   广州证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   全国中小企业股         股转系统函       2013.3.21     全国中小
      券             函          份转让系统主办         [2013]52 号                    企业股份
                                 券商业务(推荐                                        转让系统
                                 业务、经纪业务)                                      有限责任
                                                                                         公司

19   广州证   关于申请参与转融   转融通业务试点          中证金函        2013.4.26     中国证券
      券        通业务的复函          资格             [2013]120 号                    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20   广州证   关于核准广州证券   代销金融产品业       广东证监许可       2013.6.18     广东证监
      券      有限责任公司代销       务资格             [2013]56 号                       局
              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的批复

21   广州证   关于确认广州证券   约定购回式证券      上证会字[2013]70    2013.6.27      上交所
      券      有限责任公司约定    交易权限资格              号
              购回式证券交易权
                  限的通知

22   广州证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保险兼业代理资     4401001906601700     2016.7.25     中国保险
      券           许可证              格                                              监督管理
                                                                                       委员会广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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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公司名       证书名称           资质内容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发证部门
号    称                                                                   /批准日
                                                                              期
                                                                                        东监管局


23   广州证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     股票质押式回购    深证会[2013]73 号     2013.8.9      深交所
      券      购交易权限开通的     交易权限资格
                    通知

24   广州证   关于确认广州证券     股票质押式回购         上证会字        2013.8.12      上交所
      券      有限责任公司股票     交易权限资格         [2013]133 号
              质押式回购交易权
                  限的通知

25   广州证   关于确认广州证券     债券质押式报价    上证函[2013]24 号     2013.9.6      上交所
      券      有限责任公司债券     回购交易权限
              质押式报价回购交
                易权限的通知

26   广州证   关于接收《广州证券   为期货公司提供         20131017        2013.12.10    广东证监
      券      关于为期货公司提     中间介绍业务资                                          局
              供中间介绍业务有          格
              关情况的报告》备案
                 材料的回执

27   广州证   关于批准成为中国     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期协函字       2014.3.10     中国期货
      券      期货业协会会员的         会员             [2014]126 号                     业协会
                     函

28   广州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     广州股权交易中         中证协函        2014.4.25     中国证券
      券      于广州证券有限责     心定向股权融         [2014]209 号                     业协会
              任公司参与广州股     资、私募债券融
              权交易中心的备案     资及投资咨询业
                   确认函           务备案确认

29   广州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     广东金融高新区         中证协函        2014.4.25     中国证券
      券      于广州证券有限责     股权交易中心推       [2014]210 号                     业协会
              任公司参与广东金     荐挂牌、定向股
              融高新区股权交易     权融资、私募债
              中心的备案确认函     券融资及投资咨
                                   询业务备案确认

30   广州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     浙江股权交易中         中证协函        2014.4.25     中国证券
      券      于广州证券有限责     心推荐挂牌、定       [2014]211 号                     业协会
              任公司参与浙江股     向股权融资、私
              权交易中心的备案     募债券融资及投
                   确认函          资咨询业务备案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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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公司名       证书名称         资质内容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发证部门
号    称                                                                 /批准日
                                                                            期
                                     确认


31   广州证   关于参与转融券业   转融券业务试点         中证金函        2014.6.17     中国证券
      券        务试点的通知         资格             [2014]132 号                    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32   广州证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   主办券商业务          股转系统函       2014.6.24     全国中小
      券             函          (做市业务)         [2014]726 号                    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
                                                                                        公司

33   广州证   关于同意广州证券   港股通业务交易     上证函[2014]651     2014.10.14     上交所
      券      有限责任公司港股     权限资格                号
              通业务交易权限的
                    通知

34   广州证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   机构间私募产品             -           2014.11.19    中证资本
      券      价与服务系统参与   报价与服务系统                                       市场发展
                     人             参与人                                            监测中心
                                                                                      有限责任
                                                                                        公司

35   广州证   关于广州证券有限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函[2015]162     2015.1.26      上交所
      券      责任公司成为上海   股票期权交易参            号
              证券交易所股票期   与人资格(参与
              权交易参与人的通   人、股票期权经
                     知            纪业务)

36   广州证   关于开通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自营交     上证函[2015]197     2015.1.28      上交所
      券      自营交易权限的通    易权限资格               号
                     知

37   广州证   关于广州证券有限   深市股票期权全             -           2015.2.27      深交所
      券      责任公司开展深市   真业务演练自营
              股票期权全真业务     业务资格
              演练自营业务的通
                     知

38   广州证   关于广州证券股份   私募基金综合托     证保函[2015]129     2015.4.15     中国证券
      券      有限公司开展私募      管业务                 号                         投资者保
              基金综合托管业务                                                        护基金有
                 的无异议函                                                           限责任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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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公司名       证书名称         资质内容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发证部门
号     称                                                                /批准日
                                                                            期

39   广州证   关于广州证券股份   银行间市场利率             -           2015.11.19    全国银行
       券     有限公司进入利率   互换交易资格                                         间同业拆
               互换市场的公告                                                          借中心

40   广州证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   代理证券质押登             -           2016.1.19     中国证券
       券      业务资格确认函       记业务                                            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司登记
                                                                                       托管部

41   广州证   关于同意开通财达   深港通下港股通     深证会[2016]330     2016.11.4      深交所
       券     证券等会员单位深   业务交易权限              号
              港通下港股通业务
               交易权限的通知

42   广州证   关于同意广州证券   上市公司股权激     深证函[2017]119     2017.3.21      深交所
       券     开展上市公司股权   励行权融资业务            号
              激励行权融资业务       试点
                  试点的函

43   广州证   关于开通广州证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             -           2017.3.23     全国银行
       券     股份有限公司银行   尝试做市业务权                                       间同业拆
              间债券市场尝试做        限                                               借中心
              市业务权限的通知

44   广州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受托管理保险资             -           2017.3.16     中国保险
       券     委员会投资管理人      金业务                                            监督管理
              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委员会
                   报告表




(二)涉及的立项、环保、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广州证券是从事证券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相关业务均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业协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和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批准
或认可。除上述行业准入外,广州证券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规划、施工建
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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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标的资产预估值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已处置广州期货 99.03%股权、金鹰基金 24.01%股权的
广州证券 100%股权。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经预评估并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对价暂定为不超过 134.60 亿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将参考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部门核准/备案的资
产评估结果,并经由交易双方最终协商确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披露。本
预案中披露的预估情况与最终的评估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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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2019 年 1 月 9 日,上市公司及金控有限(以下合称“转让方”)与中信证
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一、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中信证券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越秀金控购买其持有广州证券
32.765%股权,向金控有限购买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67.235%股权。为保证目标公
司股东结构满足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中信证券在资产交割时可要求转让方将部
分标的资产过户至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名下。


     二、标的资产及部分子公司处置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已处置广州期货 99.03%股权、金鹰基金 24.01%股权
的广州证券 100%股权。

    广州证券拟将处置资产按照各自以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经备案/
核准的评估价格转让给越秀金控及/或其关联方,且该价格不因剥离资产在评估
基准日至该等资产交割日的损益或净资产增减而发生变更,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
割日的损益归越秀金控所有。

    广州证券资产剥离的交割事项应于越秀金控及/或其关联方的股东资格已经
中国证监会审批通过、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通过本次交易后的次个工作日启动。


     三、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经预评估并经双方协商,本
次交易对价暂定为不超过 134.60 亿元,中信证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应参考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
构出具的、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备案/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由各方
进行友好协商并在中信证券第二次董事会召开同时签署协议正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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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价格和数量

    1、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中信证券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2019 年 1 月 10 日)。

    2、发行价格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6.97 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
于本次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中信证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
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中信证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中信证券如有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
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3、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和暂定交易价格测算,中信证券向越秀金控、金控有
限分别发行的对价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259,880,188 股、533,284,219 股,合计不超
过 793,164,407 股。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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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发行股份数最终以各方在第二次董事会召开同时签署协议正式确
定,且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

    4、锁定期

    转让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中信证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48 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除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出更长锁定
期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转让方由于中信证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中信证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5、上市地点

    转让方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中信证券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债权债务安排及人员安置

    金控有限认购的广州证券 28.7 亿元的次级债务,广州证券应于本次交易向
中国证监会申报之前偿还 13 亿元,剩余 15.7 亿元应于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重
组委审核通过后 10 个工作日内偿还完毕。

    如前述资金偿还导致广州证券相关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则广州证券应在满
足可偿还相应金额款项且该等偿还不会导致广州证券相关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
的情形后 10 个工作日内偿还,最迟在交割日后 30 日内全部偿还完毕。

    本次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目标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变更。
各方将互相配合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维护目标公司员工的劳动权利和权益。


     六、标的资产的交割、期间损益及不减值承诺

    交易各方同意,在本次交易满足协议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后 30 日内,转让
方应负责保证目标公司出具中信证券及其指定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为股东的股东
名册,并办理目标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和目标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如需)。如因监管原因、工商备案/变更登记程序等原因导致转让方未能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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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期限内完成上述手续的,办理期限相应顺延。自资产交割日(包含当日)
起,标的资产的风险、收益与负担自转让方转移至中信证券。

    在资产交割日后,经各方协商一致,中信证券应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有效期内
择机尽快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相关对价股份登记至转让方名下的
手续。转让方应按照中信证券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及帮助。

    如目标公司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目标公司以交割预审计日为基准日
的经中信证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资产不足 112
亿元时,越秀金控应进行补偿。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包含当日),
目标公司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相应部分,除用以弥补目标
公司净资产外,归中信证券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
在协议继续履行且转让方遵守过渡期安排的前提下,在越秀金控履行前述补足
112 亿元的义务后亦归中信证券所有;如转让方违反过渡期安排约定,除非中信
证券书面同意豁免,转让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目标公司在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预审计日期间盈利
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且目标公司以交割预审计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
净资产不足 112 亿元的,前述盈利部分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额,视为转
让方补足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与 112 亿元的差额部分的一部分。

    各方同意,本次购买资产中的对价股份登记在转让方名下后,转让方有权向
中信证券提名一名董事且确保所提名的董事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转让方将适时向
中信证券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中信证券应按自身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
事选举的必需程序。


     七、过渡期安排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约定,目标公司在过渡
期存在或进行下列事项,需经中信证券事先书面同意:

    (1)转让方转让、质押或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所持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
目标公司转让、质押或通过其他方式处置其所投资企业的出资额或股份,通过增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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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或其他方式变更在目标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出资额或股份比例;

   (2)转让方、其控制的下属主体或其关联方就相关单位股权或出资进行重
大收购、兼并、资本重组有关的谈判或协商,或与任何第三方就该等交易达成任
何协议;但目标公司剥离广州期货、金鹰基金事项除外;

   (3)相关单位停止经营业务、变更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扩张非主营业务
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之外经营任何业务;

    (4)变更相关单位员工的薪酬及福利标准,制定或实施员工激励;

    (5)相关单位向股东/合伙人宣布、作出任何分配利润的决议;

    (6)购买、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相关单位重大资产,本协议另有
约定的除外;

    (7)修改、终止、重新议定相关单位已存在的重大协议;

    (8)相关单位主动或同意承担重大金额的义务或责任(实际或或有的);

    (9)相关单位提供任何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或者作出承担连带
责任、差额补偿责任等具有类似担保效果的行为;

    (10)相关单位设立子公司,或与第三方开展合资、合伙或其他形式的资本
合作;

    (11)在正常经营过程之外出售、转让、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相关单位在
本协议签署日使用中的任何涉及重大金额的资产或权利,或在其上设立他方权利;

    (12)和解或妥协处理相关单位任何重大的税务责任或诉讼、仲裁、执行等
纠纷,而且有理由预期中信证券会因此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13)相关单位新增(包括尚未经内外部审批及已经内外部审批尚未实施的,
下同)融资性负债(以融资为目的的有息负债,如以目标公司及/或其下属分、
子企业为主体获得的期限超过一年的银行借款、发行的收益凭证、公司债券等);

    (14)相关单位新设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投资项目的
投后管理及退出;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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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相关单位单笔、对同一主体或者同一事项连续 12 个月内合计进行 200
万元以上的资本性支出;

    (16)相关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偿还债务或未按时收取债权。

    各方同意,本着诚实互信的原则,推动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在过渡期内,
各方应协商优化业务流程;相关单位下述日常业务经营事项,应在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事先通知中信证券相关业务人员,并考虑中信证券业务人员意见、
控制风险的情形下谨慎开展:

    (1)新增表内及表外金融投资、股权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股
票质押、融资融券、资金拆借、回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股权投资等;

    (2)新增融资性负债之外的负债,但根据薪酬制度计提薪酬及根据税收法
规计提的税费等除外;

    (3)融资融券与场内质押回购等融资类业务的新增与展期等。


     八、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实施取决于以下先决条件的全部成就及满足:

    1、中信证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2、越秀金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金控有限股东审议/决定通过本次交易相关
事宜;

    3、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对本次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予以
备案/核准;

    4、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核准本次交易、广州证券股东及中信证券股东变动
等相关事宜;

    5、广州证券的资产剥离事项已完成,广州期货 99.03%股份变更的章程工商
备案、金鹰基金 24.01%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以及相应承接方已全额支付资产剥离
的股权转让价款;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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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于广州证券以交割预审计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不足人民币 112
亿元的差额,越秀金控及金控有限应在以交割预审计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出具
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者中信证券同意的其他形式向目标公司补偿其净
资产不足 112 亿元的金额。


     九、交易各方的主要保证与承诺

(一)中信证券的保证与承诺

    1、 就截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签署日越秀金控关联方广州越秀
集团有限公司为目标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期限不超过 7 年的次
级债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券的本金及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在该等担保对应的担保权人同意
承接的前提下,中信证券承诺将在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后,在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日
起 60 日内承接,如因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等情形导致中信证券无法承接或债权
人不同意上述承接,则承接期限相应顺延,并由各方届时协商解决。

    2、 为确保目标公司的经营平稳过渡,各方同意,中信证券确保目标公司在
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日后合理期限内停止使用目标公司被授权使用的越秀金控或/
及其关联方所拥有的商标;如目标公司因其所负义务或责任而使用前述商标的,
则目标公司可继续使用上述商标至该等义务或责任履行完成为止。

    3、 标的资产交割后,中信证券承诺保持目标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资格,
目标公司注册地仍为广州市。

(二)转让方的保证和承诺

    1、 其对标的资产拥有合法所有权,有权将标的资产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
给中信证券;于资产交割日,其未在标的资产上设定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禁止
或限制标的资产转让的权利。

    2、 其已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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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的方式为他人代持目标公司
全部或部分股权,或由他人代其持有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情形;不存在任
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纠纷;亦无任何第三方提出主张或采取冻结标的股份、申
请撤销交易等任何行动,以限制本次交易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或阻碍、撤销
本次交易的实施。


     十、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经以下条件
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1)中信证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2)越秀金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金控有限股东审议/决定通过本次交易相
关事宜;

   (3)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对本次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予
以备案/核准;

   (4)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核准本次交易、目标公司股东及中信证券股东变
动等相关事宜。

    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各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并履行各自内部、外部
批准程序后方能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各方同意,除法定情况外,本协议可由各方一致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或发
生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情况下解除。


     十一、违约责任

    (1)各方同意,如未按照约定按时完成资产剥离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或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资产交割手续,每逾期一日,越秀金控应以标的
资产交易价格总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向中信证券支付违约金,直至相应事
项完成之日。如逾期超过 30 日仍未交割,则中信证券有权通知越秀金控解除本
协议,越秀金控应向中信证券合计支付 5 亿元违约金,但由于中信证券自身的原
因导致逾期交割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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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方同意,资产交割日后,中信证券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定向上交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向越秀金控发行股份,每逾期一日,中信证券应以标的资产交
易价格总额为基数,按每日合计万分之一向越秀金控支付违约金,直至申请股份
发行之日。如逾期超过 30 日仍未完成发行,则越秀金控有权通知中信证券解除
本协议,中信证券应向越秀金控合计支付 5 亿元违约金,但由于越秀金控自身的
原因导致逾期发行的除外。

    (3)各方同意,越秀金控未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应资金的,应以逾期
支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向中信证券支付违约金,直至相应资金足额支
付之日。

    如在以交割预审计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越秀
金控未能以现金或者中信证券同意的其他形式(担保等)向目标公司补偿其净资
产不足 112 亿元的金额,应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向中信证券
支付违约金,直至相应资金足额支付之日;如逾期超过 30 日仍未足额支付,则
中信证券有权通知越秀金控解除本协议,越秀金控应向中信证券合计支付 5 亿元
违约金。

    (4)如因资产交割日前既存的事实或状态造成目标公司或中信证券的任何
损失,或形成负债或或有负债、资产减值等不利情形,在各方尽职履责的前提下,
如实际损失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由中信证券承担;如实际损失合计超过 5,000
万元,则超出的部分,由转让方实际承担并向中信证券或目标公司进行全额补偿,
转让方在交割预审计日前已公开披露或披露给中信证券的除外。如因转让方在协
议项下声明、承诺、保证不实、或转让方违反该等声明、承诺、保证,导致目标
公司、标的资产或中信证券出现纠纷、诉讼、仲裁、借款、担保、债务、行政处
罚、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造成任何损失,或形成负债或或有负债、资产减值等
不利情形,应由转让方实际承担实际损失并向中信证券或目标公司进行全额补偿。

    如上述情况导致在资产交割日前,目标公司或中信证券生产经营资质被吊销、
业务终止,则中信证券有权通知越秀金控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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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融业务和百货业务,主要通过金控有限
和友谊集团分别负责经营金融业务和百货业务。

    上市公司的参控股金融子公司主要有广州证券、越秀租赁、广州资产、越秀
产业基金、广州担保和越秀金科等公司。其中广州证券主要经营证券业务,越秀
租赁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广州资产主要经营不良资产管理业务,越秀产业基
金主要经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广州担保主要经营担保业务,越秀金科主要
从事金融科技服务业务。公司金融业务涵盖券商、期货、融资租赁、资产管理、
私募投资、担保等领域。

    友谊集团以高级百货为定位从事零售连锁经营,采用全渠道组合经营模式,
为顾客提供个性化、体验化、智能化的优质生活解决方案。根据上市公司 2018
年 12 月 24 日与广百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所持子公司友谊集团
100%股权转让予广百集团,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百货资产。该股
权转让尚待双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签订正式协议,并经广州市国资委批准
及履行必要的上市公司审批程序后方可正式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聚焦于资产管理、资本运营、融资租
赁。资产管理、融资租赁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核心经营产业,未来将成为主要的利
润稳定器;资本运营将依靠专业的团队,整合资源,深挖资产价值,提供投资收
益,成为公司利润的新增长点。上市公司将坚持“稳健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理
念,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聚焦优势产业,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经营
效率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出售已处置广州期货、金鹰基金的广州证券 100%股权,
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聚焦主营业务,切实提升上市公司
价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上市公司直接、间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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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中信证券 6.14%的股份并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有助于越秀金控提升证券资产
盈利能力,充分利用中信证券作为国内排名靠前的头部券商优势地位,获得更为
稳定的投资收益与价值增长红利,从而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将在本预案出具
后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作出决议,在重大资产
出售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因此本次交易并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越秀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
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
续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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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报备事项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中信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原则性同意;

    4、本次交易已获得中信证券第一大股东中信有限原则性同意。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备案;

   2、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单位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4、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5、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派出机构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备案以及获得批准、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在获得上述全部批准、备案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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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风险因素

     一、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一)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

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根据《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自查,在剔除大盘、行业因素影
响后,上市公司 A 股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未超过 20.00%,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尽管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未发生异常波动,且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积极主动进
行内幕信息管理,本次预案公告的同时交易相关方将出具股票买卖的自查报告,
但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自查范围以外相关人员涉
嫌内幕交易的风险。如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本次重组将存在因此
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二)本次重组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

暂停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从签署协议到完成交易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情
况可能发生变化,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业绩大幅下滑,将会导致标
的公司的估值基础发生变化,进而影响本次交易的作价基础,则本次交易可能将
无法按期进行甚至面临被取消的风险。

(三)交易对方未能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致交易被取消风险

    考虑到本次交易工作的复杂性,相关股东沟通工作、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进
度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受上述因素影响,在中信证
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6 个月内未能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则本次交易可能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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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预案中披露的重组方
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审批风险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中信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原则性同意;

    4、本次交易已获得中信证券第一大股东中信有限原则性同意。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备案;

    2、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单位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4、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5、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派出机构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备案以及获得批准、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在获得上述全部批准、备案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此外,根据越秀金控、金控有限及广州证券对外债务融资及发行债券或其他
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约定,本次交易可能需要取得越秀金控、金控有限及广州证
券债权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意或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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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以上条件存在不确定性。在取得上述审议通过、备案、批
准及核准、同意或豁免之前,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


       三、标的公司股权不能顺利转让的风险

    上市公司出售资产应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重组管理办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应满足股权权属清晰,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
的公司履行全部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义务及责
任的行为。如标的资产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存在标的资产股权不能顺利转让风
险。

    2016 年 9 月 22 日,金控有限以广州证券 140,310.8629 万股股份作为质押物,
向中国银行申请了 16.5 亿元的借款。金控有限已就该股权质押事项作出承诺:至
迟在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通过履行还款义务或提供其他担保等方式,
解除前述股份质押事项,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份质押的解除同时符
合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保证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正常审核及实施。”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上述股权质押尚未解除,可能会影响本次交易的顺利实
施。


       四、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

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
主要财务指标、经营业绩及标的资产预估值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的数据以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为准,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五、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参考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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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部门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
结果,并经由交易双方最终协商确定。

    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评
估中包含的相关假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本
次预估结果及后续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原来主要通过金控有限和友谊集团分别负责经营金融业务和百货
业务,业务全面但整体优势不明显,公司无法聚焦于拟全力开拓的战略方向。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聚焦于资产管理、资本运营、融资租
赁、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聚焦优势产业,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经营
效率效益,焦点及资源投入将更加集中,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但由于短期内
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均有所下降,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会受到一定影响,
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
国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公司股票
的价格往往会偏离其真实价值。本次交易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
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
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八、交易各方无法履约的风险

    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过程中,交易各方已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框架协议》及相关承诺函。根据前述文件,交易各方已明确约定本次交易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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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安排、本次购买资产的先决条件、各方保证与承诺
以及违约责任等,以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

    尽管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相关承诺函
中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清晰表述和明确规定,但仍存在因客观条件变化,导
致交易各方最终无法履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有关风险。




     九、不可控因素带来的风险

    本次重组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
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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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重组方案报批以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
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
易的进展情况。

    同时,本预案公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
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进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预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涉及的主要协议、各中介机构的相关报告等未来将会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进行进一步讨论和表决。公司董事会将在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
会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示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遵守《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 号)等相关规定,在表
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将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
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确保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性

    本次交易中,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格的中联国际对标的公司
进行评估,中联国际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及越秀集团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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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有利于保证本次拟出售资产定价合理、公平、
公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
作尚未完成。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
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公
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本公司将就本次重组方
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在本次交易中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以保证本次交易履行程序合法合规,确保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定价合理、公平、公允。公司承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声明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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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与担保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资金、资产占

      用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越秀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
国资委。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形。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交易情况详见本预案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相关部分。


三、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起停牌。公司本
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8 年 12 月 24 日)收盘价(复权价)为 7.97 元/股,停牌
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收盘价(复权价)为 8.61 元/股。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3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12 月 24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累计跌幅为 7.43%。同期深证成指(399001.SZ)
累计跌幅为 2.93%,金融业指数(883027.WI)累计跌幅为 5.67%。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深证成指(399001.SZ)和金
融业指数(883027.WI)因素影响后,公司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
幅未达到 20%的标准,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四、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及中信证券 A 股股票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起停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
直系亲属是否利用该消息进行内幕交易进行了自查,由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
了自查报告。

(一)买卖越秀金控的自查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停牌前 6 个月起至 2018 年 12 月 25 日停牌日止。
本次自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
情人员,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相关专业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以及前述所述
自然人的直系亲属。

       根据各方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
记录,本次核查期间,除下列主体外,其他自查主体在上述核查期间均不存在买
卖越秀金控股票的情形。

       1、自查期间买卖越秀金控股票的自然人情况

       越秀金控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停牌,自查期间自然人买卖越秀金控股票情
况如下:

姓名                身份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结余股数(股)

                                       13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姓名                  身份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结余股数(股)

黄文怡     越秀集团办公室主任蔡晓翔之配偶              1,600              1,600                  0

 王青      越秀集团办公室副总监                        2,000                  0             2,000

郑伟一     越秀金控金融研究所高级经理                    100               100                   0

陆欣荻     中信证券员工浦瑞航之配偶                      500               500                   0


        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在越秀金
控股票停牌前,其未曾知晓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其买卖越秀金控股票的行为系根
据市场公开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
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获
利的动机。

        2、自查期间,机构买卖越秀金控股票情况

        (1)广州越企买卖越秀金控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广州越企买卖越秀金控股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股票(股)

                      2018 年 10 月 18 日             买入                              1,133,600

                      2018 年 10 月 19 日             买入                              1,063,000

                      2018 年 10 月 22 日             买入                                743,000

                      2018 年 10 月 23 日             买入                              2,883,410


广州越秀企业          2018 年 10 月 24 日             买入                              1,300,200

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5 日             买入                                883,200

                      2018 年 10 月 26 日             买入                              1,477,400

                      2018 年 10 月 26 日           新股增发                           85,298,869

                      2018 年 10 月 26 日           股份上市                           85,298,869

                      2018 年 10 月 26 日           股份上市                           85,298,869


        根据广州越企出具的说明:广州越企买入越秀金控股票的原因系基于对越秀
金控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越秀金控投资价值的认同,作为广州越秀集团有
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5 日期间,通过深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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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越秀金控 9,483,810 股股份,越秀
金控已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前述情形外,广州越企认购的越秀金控非公开发行 85,298,869 股股份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市。

    综上所述,广州越企增持越秀金控股票的行为与越秀金控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广州证券买卖越秀金控股票情况

    托管单元代码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231602                              200                       200    2018-06-24 至 2018-12-25


    根据广州证券出具的说明和承诺:

    “本公司上述买卖基于 ETF 相关的量化投资策略的需要,11 月 22 日买入一
篮子中证 500 指数成分股并卖出与其市值相匹配的 500ETF 基金、11 月 23 日卖
出一篮子中证 500 指数成分股并买入与其市值相匹配的 500ETF 基金。因“越秀
及金控(000987.SZ)”属于中证 500 指数成分股,故发生上述交易。在越秀金
控、中信证券股票停牌前,本公司未曾知晓本次交易事宜,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
形。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颁布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
卖股票。

    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之情形,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查期间,交易对方买卖越秀金控股票情况

    (1)中信证券买卖越秀金控股票情况

 托管单元代码      期初持股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结余股数           交易时间

                                                                                        2018-06-24 至
    211800                      -      573,183           441,400           131,783
                                                                                           2018-12-25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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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管单元代码    期初持股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结余股数           交易时间

                                                                                         2018-06-24 至
    211800                    -     1,958,219           1,941,250            16,969
                                                                                            2018-12-25

                                                                                         2018-06-24 至
    211800                    -      965,400              935,600            29,800
                                                                                            2018-12-25

                                                                                         2018-06-24 至
    211800                    -      579,000              436,000           143,000
                                                                                            2018-12-25

                                                                                         2018-06-24 至
    211800                    -      219,000              219,000                 -
                                                                                            2018-12-25

                                                                                         2018-06-24 至
    211800                    -          11,000            11,000                 -
                                                                                            2018-12-25


    中信证券买卖越秀金控(000987.SZ)股票,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ETF、
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
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
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4、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买卖越秀金控股票情况

    (1)招商证券买卖越秀金控股票情况

      账户名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衍生投资部股票账户                       400                         400    2018-06-24 至 2018-12-25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数据。

    招商证券买卖越秀金控股票严格遵守了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监管要求以及公
司相关规定,因此前述股票买卖不涉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同时,招商证券已建立了健全的信息隔离墙制度来规范利益冲突部门之间的
信息隔离,衍生投资部并无人员参与本次重组的筹划,也未和投资银行部门的项
目组人员有过接触,因此上述部门买卖越秀金控股票是基于其独立的投资决策,
与本次重组并不存在关联,也不会影响招商证券担任本次越秀金控重大资产出售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综上,招商证券存在买卖越秀金控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已如实披露,无泄
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越秀金控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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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卖中信证券 A 股股票的自查情况

       1、自然人买卖中信证券股票情况

       经自查,越秀金控董事刘艳之配偶杨卫平、越秀金控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吴勇高之配偶黄艺、广州证券监事姚家荣之配偶古秀清、越秀集团董事长
张招兴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中信证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期初持股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结余股数

   1        杨卫平                 68,200             19,400             87,600                  -

   2         黄艺                   4,100                    -            4,100                  -

   3        古秀清                  1,600              4,100              5,700                  -

   4        张招兴                      -             80,000             80,000                  -


       对自查期间买卖中信证券股票事宜,上述人员分别作出相关声明与承诺:在
中信证券 2018 年 12 月 25 日停牌前,其从未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重
组事宜的内幕信息,从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相关信息或建议其买卖中信证券股
票,其未获取与中信证券本次重组事项有关的内幕信息。其在自查区间内买卖中
信证券股票的行为,系依赖于中信证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并基于自身对证券市场、
行业发展趋势和中信证券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而进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杨卫平的股票交易行为属偶然、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
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2、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买卖中信证券股票情况

       (1)长城证券买卖中信证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长城证券自营业务账户买卖中信证券股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长城证券                                  883,900.00                     1,505,100.00
注:由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未能查询长城证券持股中信证券的情况,故上述数据
来源于长城证券内部自查数据。


       长城证券买卖中信证券股票严格遵守了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监管要求以及公
司相关规定,因此前述股票买卖不涉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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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证券已建立了健全的信息隔离墙制度来规范利益冲突部门之间的信息
隔离,自营业务部门并无人员参与本次重组的筹划,也未和投资银行部门的项目
组人员有过接触,因此自营业务部门买卖中信证券股票是基于其独立的投资决策,
与本次重组并不存在关联,也不会影响长城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招商证券买卖中信证券股票的情况

           账户名称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交易时间

股票投资部股票账户                            2,062,300         15,603,827   2018-06-24 至 2018-12-25

衍生投资部股票账户                            3,452,600          2,321,200   2018-06-24 至 2018-12-25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 1)                918,900           620,800    2018-06-24 至 2018-12-25
股票账户
注 1: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管”)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
注 2:由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未能查询招商证券/招商资管持股中信
证券的情况,故上述数据来源于招商证券内部自查数据。

     招商证券买卖中信证券股票严格遵守了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监管要求以及公
司相关规定,因此前述股票买卖不涉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同时,招商证券已建立了健全的信息隔离墙制度来规范利益冲突部门之间的
信息隔离,股票投资部、衍生投资部、招商资管并无人员参与本次重组的筹划,
也未和投资银行部门的项目组人员有过接触,因此上述部门/公司买卖中信证券
股票是基于其独立的投资决策,与本次重组并不存在关联,也不会影响招商证券
担任本次越秀金控重大资产出售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综上,招商证券及招商资管存在买卖中信证券的行为,具体情况已如实披露,
无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中信证券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
为。

     (3)中信证券买卖中信证券股票的情况

       账户名称          期初持股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结余股数        交易时间

                                                                                     2018-06-24 至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70,300                   -       70,300            -
                                                                                     2018-12-25

     中信证券在买卖中信证券(600030.SH)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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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账户进行 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
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
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
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4)华西证券买卖中信证券股票的情况

       账户名称            期初持股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结余股数          交易时间

                                                                                        2018-06-24 至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     2,270,000      2,080,000      190,000
                                                                                        2018-12-25


量化交易股票账户
                      注                                     1,342,600                  2018-06-24 至
                                280,200       1,438,700                     326,700
1
                                                              (49,600)                  2018-12-25


                                                                                        2018-06-24 至
信用融券专户
               注2
                                167,600        (49,600)        36,800       180,400
                                                                                        2018-12-25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                                                                        2018-06-24 至
                                 35,264         120,000       155,264               -
账户                                                                                    2018-12-25
注 1:华西证券量化交易业务股票账户在自查期初持有中信证券 280,200 股(不含转入信用融券专户的
167,600 股),自查期间向信用融券账户净转出 49,600 股,查询期末持有 326,700 股(不含转入信用融券专
户的 217,200 股)。
注 2:华西证券信用融券专户股票,全部系自量化交易业务股票账户内转入,自查期初持有中信证券 167,600
股,自查期间净转入 49,600 股,融券客户卖出 36,800 股,查询期末持有 180,400 股。

       华西证券的自营业务、量化交易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买卖中信证券,
系相关业务单元基于中信证券股票的基本面、市场整体趋势、量化交易模型分别
做出的独立判断,交易严格遵守了关于防范内幕交易和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西证券《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和《投资银行
类业务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试行)》等内部制度,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
行为。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作为上市公司越秀金控的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出具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如
下:“本公司原则同意本次交易,本公司将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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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

否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在本次与交易对方的协
商过程中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避免内幕信息的泄漏、传播。中信证
券已出具声明:“本公司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且受到行政处罚或经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已出具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自本次
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无减持越秀金控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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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

    4、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6、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
机构出具的、并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
中的评估值,由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客观、公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就投资者需特
别关注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我们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该报告书“重大风险提
示”一节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及相应的投资风险,审慎
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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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聘请长城证券、招商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长城证
券、招商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其意见如下:

    1、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
办法》、《重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预案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3、本次交易中,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
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鉴于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编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报
告书并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届时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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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一、越秀金控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
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全体董事签字:




        王恕慧               贺玉平                            李锋




        刘艳                   姚朴                           沈洪涛




        刘涛                 杨春林                           吴勇高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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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越秀金控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李   红              姚晓生                              李松民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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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越秀金控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恕慧                                         吴勇高




             苏亮瑜                                         陈同合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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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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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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