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金控: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竞拍不良资产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竞拍不良资产包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竞拍
不良资产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通过公开市场参与竞拍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
全资子公司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银行”)挂牌转
让的不良资产包。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
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2 年 11 月 21 日,创兴银行在银通前海金融资产
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竞拍形式转让花样年
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等 4 户不良资产包项目(以下简称“标的
资产”),项目挂牌内容详见 https://www.ytfae.com/gpnotices/7251.
jhtml。
挂牌信息显示,本次不良资产包处置基准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 728,067,111.25 元。标的资产挂牌开
始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挂牌结束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共计 20 个工作日。挂牌公告期满或延长信息发布公告期满,
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通过网络竞价产生最高报价方,且最高报价不低
于挂牌保留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意向受让方的
最高报价低于挂牌保留价,则不成交,挂牌结束。如竞价中标,
受让方需要与创兴银行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价款。
(二)根据资格自查、风险判断及资产评估,广州资产确认
符合意向受让方条件,标的资产符合日常展业所需,拟以不超
50,062.96 万元的价格,参与创兴银行本次不良资产包竞拍。具
体竞拍价格授权广州资产经营管理层根据竞拍时的具体情况确
定,并依法、依程序办理竞拍及后续事宜。
(三)创兴银行是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创兴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参与
竞拍创兴银行不良资产包构成关联交易。
(四)广州资产拟参与竞拍创兴银行不良资产包的授权金额
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0.5%,并且累加
本次交易后,公司连续 12 个月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与越秀集
团(包含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
产的 5%,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竞拍不良资产包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
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第 6.3.10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申请并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交易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答复,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股本:港币 1,703,088 万元
成立日期:1955 年 3 月 17 日
注册地址:香港德辅道中 24 号创兴银行中心地下
主营业务:提供企业及零售银行服务包括商业借款和贸易融
资、按揭借款、汽车融资、消费融资、透支、人寿保险服务、强
积金服务、定期存款、活期存款、信用卡服务和个人财富管理服
务。提供其他相关的金融服务包括汇款、外币找换、保管箱、自
动转账、直接付款服务、银行同业拆借服务、集中现金管理及其
他服务,通过全资子公司提供期货和证券买卖业务及保险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越秀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创兴银行 100%股权,创兴银行是越秀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创兴银行是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创兴银行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创兴银行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港币 25,524,756 万元,净资产港币 3,459,577 万元;
2021 年营业收入港币 439,646 万元,净利润港币 150,47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创兴银行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总资产港币 26,755,890 万元,净资产港币 3,618,232 万元;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港币 231,068 万元,净利润港币 76,338 万元。
经查询,创兴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广州资产拟竞拍的创兴银行不良资产包包括花样年集
团(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花万里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佳兆业文化体育(深圳)有限公司和汕头市佳宸信息咨询有限公
司等 4 户不良资产债权。截至处置基准日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前述 4 户不良资产包项目总额合计人民币 728,067,111.25 元,其
中本金 685,017,258.12 元,利息(含罚息、复利)38,098,856.82
元,垫付费用 4,950,996.31 元(注:前述债权金额仅供参考,转
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的本金、利息、总额等具体
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
为准)。
经广州资产尽调审查,标的资产项下抵押物包括深圳市的住
宅、写字楼、公寓及工业厂房,汕头市龙湖区的住宅用地,江苏
省苏州市虎丘区的商场;抵押物均位于经济发展较好城市的核心
区域,资产流通相对较好,未来有一定的升值潜力,符合广州资
产收购不良资产及后续处置或运作的质量要求。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广州资产通过自主逐户尽调、逐户定价,并聘请广东世纪华
人律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法律尽调,聘请深圳市广衡房地产
土地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广州资产
结合自主尽调及定价结果、第三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资产评估
报告等,同时考虑市场化竞争因素,确定本次竞拍授权价。本次
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现阶段无需签署协议,广州资产将根据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授权办理此次竞拍相关工作。如若广州
资产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将与创兴银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详见挂牌公示信息)。
《债权转让协议》根据平等、自愿、互利原则,由转让方创
兴银行(甲方)和受让方(乙方)签署,主要条款如下:
(一)瑕疵披露及风险揭示
1、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接受,其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
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乙方实际受让的不良金融债
权资产账面金额与《转让债权明细表》列明的截至处置基准日的
债权金额以及债务人的财务记载不一致。
2、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接受,其受让标的债权后,由于
相关法规政策调整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乙方能够实现
的标的债权金额可能小于本协议列明的标的债权金额。
3、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接受,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债
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瑕疵或风险,以至于乙方受让的不良金融债权
资产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全部或部分实现。
4、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接受,乙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
基准日后的利息(含罚息、复利)及其他损失赔偿(如有)请求
权,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5、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接受,乙方受让标的债权后,无
法享有甲方所享有的基于相关法规政策等赋予的各项优惠条件
和特殊保护。
6、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接受,标的债权存在部分或全部
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因上述瑕疵或风险涉及法律合规方面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
一性,甲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乙方自行做出判断,甲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
7、如标的债权证明文件中缺失对于乙方主张和行使标的债
权具有重大影响的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催收证明、担保
物权登记凭证或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原件,甲方在交割日后应协
助乙方降低因该等文件原件缺失而可能遭受的损害。虽有前述规
定,乙方不得以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原件缺失为由拒绝付款或进行
交割。
(二)价款及价款支付
1、履约保证金:无
2、转让价款支付:一次性付款。
(三)标的债权及风险转移
自交割日(含当日)起,标的债权项下的一切权利和利益转
移至乙方,乙方应独立承担标的债权于基准日次日起发生的或可
能发生的任何已知或未知的损失、损害、风险或责任。
(四)过渡期管理
1、过渡期内,甲方享有标的债权并有权按照相关法规政策、
甲方内部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对不良金融债权资产进行维护
及管理。乙方对甲方在过渡期内做出的有利于标的债权回收的处
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分期还款协议、提起诉讼、达成民事
调解、和解、撤诉、提起或放弃上诉、申请执行、达成执行和解、
接受或签署以物抵债协议等)均不持任何异议,但甲方应及时书
面通知乙方。
2、过渡期内,对于与标的债权有关的如法院就甲方提起的
涉标的债权的诉讼做出判决、裁定等重大事件,甲方应在收到相
关书面通知(不含公告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转告乙方。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均构
成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
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声明和保证义务,致使乙方在交割
日后不能主张、行使标的债权项下权利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但最高不超过转让价款的 1%。
3、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的,每逾期
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
6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转让价款的 5%支
付违约金。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资产是广东省第二家具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
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批量
收购处置、重组重整及投资等。本次拟竞拍的标的资产符合广州
资产日常展业需要,有助于在盘活不良资产、促进金融市场稳定
发展的同时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本次创兴银行转让不良资产包面向广东省内所有持牌资产
管理公司,因此广州资产存在竞拍失败的可能。若广州资产成功
竞得标的资产,将以司法强制执行、债权公开转让、与第三方协
同等综合方式处置资产包内债权,确保处置收益符合预期。
七、年初以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年初以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与越秀集团(包含同一
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
联交易总额 353,261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借款本息最高发生额为
290,149 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融资租赁江苏子公司关联
交易金额为 52,000 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
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除已披露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
授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向关联方借款等事项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其
他即偶发关联交易共两笔,累计金额 97,469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2 年 9 月,公司并表基金广州越秀金信母基金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 2,000 万元认缴广州越秀康健二期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份额。越秀集团是广州
越秀康健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之一,本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二)2022 年 10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拟向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
款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港币,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资产本次拟参与竞拍关联方出让的不良资产包是开展
日常业务所需,业务模式合法合规,对标的资产的商务审查及定
价政策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广州资产拟参与竞拍关联方出让的不良资产事项,遵循
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业务模式合法合规,对标的资产的
商务审查及定价政策公允合理,并依法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答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
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议案。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