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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资本: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1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2-084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2 年 12 月 3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1)
和《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2-083),现将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
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1,223,974,2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39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86,932,70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69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
表股份 637,041,5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69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97,718,2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4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
表股份 97,718,2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477%。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4、受疫情影响,见证律师以远程视频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994,3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06%;反对 4,522,7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195,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717%;反对 4,522,705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8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
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
持证券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9,481,7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30%;反对 4,492,507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225,7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026%;反对 4,492,507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97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发行中期票据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9,673,3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316%;反对 14,300,902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17,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3652%;反对 14,300,902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34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与控股股东建立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9,481,7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30%;反对 4,492,507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225,7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026%;反对 4,492,507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97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8,637,5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00%;反对 25,336,745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381,5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0716%;反对 25,336,745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928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
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9,451,5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05%;反对 4,522,705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195,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717%;反对 4,522,705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8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8,637,5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00%;反对 25,336,745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381,5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0716%;反对 25,336,745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928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洪彬、何尔康。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