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01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 见如下:
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未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
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
的 资金往来均属经营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往来。
2、除以担保为主业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担保
有 限公司对外开展日常担保业务外,2022 年公司对外担保均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实际
发 生额为 314,398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
对 外担保余额 477,769 万元,占公司期末归母净资产的 17.70%;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公
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
对 外担保的情况。
( 以下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独 立董事关于 2022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 立董事:
沈 洪涛 王 曦
谢 石松 刘 中华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