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了解相关情况的
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
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预审阅,经过审慎分析,基于
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越秀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进行增资系为满足越秀租赁
经营发展的需要,越秀租赁另一股东成拓有限公司将按同比例进
行增资。本次增资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
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洪涛 王 曦
谢石松 刘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