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0-06-11
- 1 -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0-1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 年4 月26 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全票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
行申请2 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申请2.25 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向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申请0.8 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010 年5 月20 日,诚志股
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6,000.00 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珠海国际科技大厦1403;
法定代表人:刘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三类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
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植入材
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二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
具、仪器及内窥设备、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粮食制品、食用油、酒类的批发;
危险化学品的批发;
关联关系: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0年3月31日,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70,000.55万元,负债51,610.08万- 2 -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803.1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1,610.08万元),净资产18,390.4万元;
2010年1-3月,该公司营业收入58,170.89万元,净利润382.56万元。
2、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11月7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销售医疗器械Ⅲ:介入器材;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
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设备(6822-1 除外);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X
射线设备;体外诊断试剂;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支架;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
及器具;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
品;Ⅱ类: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消毒及灭菌设备及器具;
危险化学品类;易燃液体、有毒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0年3月31日,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86,681.03万元,负债
49,661.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5,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9,617.30万元),净资产
37,019.57万元;2010年1-3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05.20万元,净利润116.0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
2 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2 亿。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清华园支行申请2.25 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3 -
担保金额:2.25 亿。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
支行申请0.8 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的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二年;
担保金额:0.8 亿。
四、独立董事与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
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
要,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以上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2010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
的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116,000.00 万元(含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69.35%,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议公告。
2、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