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0-1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 年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8,849,643 股,占总股本的 2.979%,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 年6 月28 日。 一、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取得情况 2009 年6 月,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25 号)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或“诚志股份”)分别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清华控股”)发行9,195,271 股股 份、向石家庄市永生实业总公司发行17,849,643 股股份,购买清华控股及石家庄永生实业总 公司合计持有的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以下称“永生华清”)及石家庄开发区永生 华清液晶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石家庄诚志永华液晶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诚志永 华”)各100%股权(以下或称“标的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石家庄永生 实业总公司作出的承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36 个月,自2009 年6 月26 日至2012 年6 月25 日;石家庄市永生实业总公司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如下:8,849,643 股股份自2009 年6 月26 日至2010 年6 月25 日;4,500,000 股股份自2009 年6 月26 日至 2011 年6 月25 日;4,500,000 股股份自2009 年6 月26 日至2012 年6 月25 日。 石家庄永生实业总公司已于2009 年8 月进行了改制,改制后名称变更为“石家庄永生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皆称“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永生集团”)。 永生集团持有的公司8,849,643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0 年6 月25 日限售期届满, 应于2010 年6 月28 日依法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部分为永生集团持有的公司- 2 - 8,849,643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永生集团严格遵守有关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2009 年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时作出的承诺,其持有的8,849,643 股公司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解除限售。 序 号 发行对象 解除限售股份数 (股) 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 售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份 数比例 股份上市流 通时间 1 石家庄永生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8,849,643 33.78% 2.979% 2010 年6 月 28 日 合计 8,849,643 33.78% 2.979% —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056,135 11.80% 26,206,492 8.82%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17,195,271 5.79% 17,195,271 5.79% 3、其他内资持股 17,849,643 6.01% 9,000,000 3.03%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7,849,643 6.01% 9,000,000 3.03%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4、外资持股 0 0.0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5、高管股份 11,221 0.00% 11,221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1,976,279 88.20% 270,825,922 91.18% 1、人民币普通股 261,976,279 88.20% 270,825,922 91.18% 2、境内上市外资股 0 0.00% 0 0.00% 3、境外上市外资股 0 0.0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297,032,414 100% 297,032,414 100% 四、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永生集团在上述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17,849,643股股份在锁定期限内(8,849,643股股份 自2009年6月26日至2010年6月25日;4,500,000股股份自2009年6月26日至2011年6月25日; 4,500,000股股份自2009年6月26日至2012年6月25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承诺,未发 生所持股份发生交易或转让的行为。 五、其他事项- 3 -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持有人永生集团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公司亦未对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永生集团不存在其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有关情况 的说明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6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