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3-25
诚志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1 年 3 月 13 日以书面方
式通知,并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00 点在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
大厦诚志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全体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荣泳霖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0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母
公司)13,919,818.26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8,661,503.24 元。
公司拟定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297,032,4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11,881,296.56 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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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1 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 11.1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
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2.5 亿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支行 1.0 亿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 2.0 亿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 2.5 亿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 0.6 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 0.4 亿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0.4 亿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0.4 亿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0.5 亿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0.8 亿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1 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的银行授信
申请单位 银行名称
额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
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1.25 亿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2.50 亿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00 亿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
0.90 亿
支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
0.80 亿
支行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1.00 亿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0.40 亿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
2.25 亿
园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 0.80 亿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50 亿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
0.30 亿
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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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征街支行 0.2 亿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
0.5 亿
行营业部
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0.4 亿
上述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独立董事吴明辉、王欣新、卢福财发表独立意见: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的发
展;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对 2011 年度担保事项无异
议。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吴明辉、王欣新、卢福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编制的《关于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暨关于续聘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的议案 》;
董事会拟继续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 70 万元。
独立董事吴明辉、王欣新、卢福财发表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吴明辉、王欣新、卢福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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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除第一、十议案外,其他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董事会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