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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6-03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1-1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1 年 5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
通知,并于 2011 年 6 月 3 日下午 2 点在江西南昌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 299 号
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人,实到七人。全体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龙大伟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龙大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龙大伟先生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公司原董事长荣泳霖先生不再公司
任职。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根据董事长龙大伟先生提名,聘任郑成武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郑成武先生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运营总监。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聘任许晓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郑成武先生提名,聘任杨邵愈先生任副总裁、张喜民先生任副总裁
兼人事总监、徐东女士任副总裁、彭谦先生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高建涛先生、
许晓阳先生、刘尧铣先生、庄宁先生任专务副总裁、杨永森先生、邹勇华先生任
总裁助理、另聘任徐惊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聘任人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此次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人员均具备任职资格,同意以上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吴明辉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欣新、董事何渭滨担任委员,
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张蕊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吴明辉、董事何渭滨担任委员,
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王欣新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蕊、董事张文娟担任委员,
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长龙大伟担任主任委员,董事兼总裁郑成武、独立董事吴明辉担任
委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
发展需求,津贴合理,同意以上议案。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实
际发展需求,薪酬合理,同意以上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6 月 4 日
简历:
    龙大伟先生,1963 年 9 月,男,研究员,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校团委副书记、校三联试验工厂厂长、清华大学企业
集团副总裁、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成武先生,1969 年 5 月,男,硕士,清华大学反应堆工程、工商管理专
业毕业。曾任清华大学企业集团项目经理,清华大学企业集团总裁办副主任、董
事会秘书,北京华控通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
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专务副总裁等、副总裁兼运营总监。现任诚志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邵愈先生,1953 年 1 月,男,高级工程师,中央党校毕业。曾任中国驻
扎伊尔大使馆专家,清华大学武装部副部长、部长,学生部副部长等。现任诚志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以及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喜民先生,1963 年 2 月,男,研究员,博士,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系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清华紫光(集团)
总公司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总裁,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清华紫光古汉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党工委书记兼副总裁、人
事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东女士,1964 年 2 月,女,硕士,清华大学化学系毕业。曾任清华大学
校团委副书记,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党委副书记、企管部部长等。现任诚志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截止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票 5,427 股。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谦先生,1970 年 1 月,男,硕士,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曾
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运营总监等。现任诚志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建涛先生,1964 年 6 月,男,硕士,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毕业。曾任中
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经理助理,诚志京鹰汽车新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截
止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票 4,345 股。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晓阳先生,1970 年 1 月,男,硕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曾任
清华方大高技术陶瓷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北京新同方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等。
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尧铣先生,1945 年 7 月,男,本科,江西农业大学毕业。曾任江西省贵
溪市市委书记、贵溪市人大主任,鹰潭市市委委员、鹰潭市副市长等。现任诚志
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庄宁先生,1962 年 12 月,男,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教授。曾任清
华科技园发展中心副主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启迪(江西)
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杨永森先生,1964 年 5 月,男,博士,副教授,四川大学毕业。曾任清华
大学水利工程系副教授,北京清华视清汽车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
京鹰汽车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董事长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
裁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邹勇华先生,1970 年 9 月,男,会计师,硕士,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
毕业。曾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财务管
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