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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0-23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2-3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方
式通知,并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诚志股
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2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
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公司本季
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学习了江西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赣证监发【2012】170 号,以下简称“决定”),仔
细审阅了公司关于《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全
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基于《决定》要求制定的整改措施及时有效,能够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
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和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符合广大股东的
根本利益。
    公司应当将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会议还传达了江西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赣证件发[2012]168 号)》精神,并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证券市
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