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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2012-12-05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2-4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5 日收到《石家庄
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持诚志股份股权转让与回购的告知函》,石家庄永
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生集团”)于 2012 年 12 月 4 日将持有的 1485
万股公司股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比
                                           减持均   减持股数(万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例
                                           价(元)     股)
                                                                      (%)
                集中竞价
                                  —          —           —            —
  石家庄永        交易
  生集团股      大宗交易      2012-12-04      5.04        1485        4.9995
  份有限公
                其它方式          —          —           —            —
  司
                 合   计          —         5.04         1485        4.999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
                             1784.9643      6.01      299.9643        1.01
  石家庄永 份
  生 集 团 股 其中:无限售
                             1784.9643      6.01      299.9643        1.01
  份 有 限 公 条件股份
  司          有限售条件
                                 —          —           —           —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永生集团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与回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永生
集团将其持有的 1485 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5%)转让给平安信
托用于申请融资满足公司实体经营需要。此外,双方合同约定自转让之日起以
12 个月永生集团按约定的价格回购该部分股票。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 1996 年 7 月 2 日,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
关规定:□是 √否
     说明:其间任意 30 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 1%
     3、本次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是    □
否
     4、本次减持是否遵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永生集团在 2009 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未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本次权益变动后,永生集团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1、《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持诚志股份股权转让与回购的告知
函》
     2、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与回
购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