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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29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方
式通知,并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00 点在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
屏东大街 299 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6 人,实到
6 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龙大伟先生主持,经过
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6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6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6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6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 27,236,946.00 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的利润 43,278,502.24 元。
    公司拟以 2012 年末总股本 297,032,4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5,940,648.28 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以 6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3 年度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 12.7 亿元人民币综
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2.5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支行                              1.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                          2.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                            2.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                                      0.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                              0.6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0.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0.5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0.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支行                          2.00
               合        计                                   12.70

    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以 6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3 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的银行授信
          申请单位                         银行名称
                                                                      额度(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
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0.65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
                                                                          0.80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1.50
                               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1.2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1.00
                               分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4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0.60
                               清华园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     0.50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
                                                                  0.60
                               行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
                                                                  0.35
                               村支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广场支行   0.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
                               行营业部(固定资产贷款,期限 56    1.00
                               个月)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
司                                                                0.30
                               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0.2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
                                                                  0.20
                               行
                        合           计                           16.56



   上述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1、何渭滨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表示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经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李学峰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1、公司专务副总裁许晓阳先生离职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专务副总裁许晓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许晓阳先生
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专务副总裁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辞职报告送
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许晓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许晓阳先生在工作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
   因工作需要,张喜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人事总监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党工委
书记、副总裁职务。
   3、公司新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1)聘任顾思海先生担任公司人事总监;(简历附后)
   (2)聘任涂勤华先生担任公司专务副总裁。(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除议案二、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二外,其他议案均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12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章程修正案》、《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30 日




简历:
    李学峰,男,1964 年 9 月生,注册会计师,硕士,黑龙江大学毕业。曾任
万达集团财务部常务副总经理、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万达
学院副校长、万达学院党支部书记。拟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顾思海,男,1963 年 12 月生,硕士,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曾任清
华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部副部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总监、清华控股有限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河北华控弘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汇
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总监。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涂勤华,男,1952年11月生,工学硕士,清华大学导航与自动控制专业毕业。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曾任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
任,江西省工业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江西省档案局局长。拟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专务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