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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5-30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3-1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2013-10)已刊登在2013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7,032,41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
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7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
                 华江大厦;
    咨询联系人:邹勇华、徐惊宇;
    咨询电话:0791-83826898;
    传真电话:0791-83826899。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