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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25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4-4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二)变更原因: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
 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4 年上半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部分修订,同时颁布了 3 项新的
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部署,要求上市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新
的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按照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方对被投资
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
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
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持续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
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本准则的修订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如下: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单位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产(+/-)               权益 (+/-)
        福建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40,080,142.42            41,200,000.00                  1,119,857.58

    江西本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5,495,000.00            5,495,000.00

  山东诚志菱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012,717.39            3,012,717.39

 青岛剑桥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新企创业投资企业                    -5,850,502.49            5,850,502.49

    新企(二期)创业投资企业                  -6,424,498.80            6,424,498.80

        江西和明医药有限公司                  -1,200,000.00            1,200,000.00

 RIBOCOR,INC.(美国生物能量有限
                                              -6,096,900.00            6,096,900.00
              公司)

 大同市深特新林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中信玉泉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367,350.00            18,367,350.00

                小计                        -101,527,111.10          102,646,968.68                  1,119,857.58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本公司对报表列
报及相关附注披露事项进行调整,修改和增设了财务报表中金融工具、其他综合
收益的列报,同时拟在附注信息披露中增加“利润表费用项目按性质分类的补充
资料”。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将原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股本溢价之外
的其他资本公积”项目,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列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
法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报告具体影响如下:
                    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项
   目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月1日           12 月 31 日         1月1日         12 月 31 日      1月1日
 原外币报
 表折算差        -5,804,738.61   -2,275,192.81                                        5,804,738.61   2,275,192.81
    额
 股本溢价
 之外的资
 本公积的     15,795,245.50   15,795,245.50   -15,795,245.50   -15,795,245.50
 追溯调整
  影响

  小    计     9,990,506.89   13,520,052.69   -15,795,245.50   -15,795,245.50   5,804,738.61   2,275,192.81


       3、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重
新评估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该变更对本公司合并范围未产生影响,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亦无重大影响。
       4、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公司已
按照该准则对财务报告中金融工具的列报进行修改和补充,该准则的变更对本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5、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
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并修订相
关会计政策内容,该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
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其他说明
    本次调整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修订的相关准则进行的
初步调整,年度最终调整将经过审计后在 201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