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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5-01-23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4-10),现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相
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
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2、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3、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 人民币
10,000 万元。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债务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 年
    担保金额:3,000 万元
    2、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债务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 年
    担保金额:2,000 万元
    3、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债务人: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 年
    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 128,500 万元(含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77.85%,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
担保,被担保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