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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27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5-1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以书面

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5 年 3 月 25 日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

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73,224,116.50 元 , 期 末 可 供 母 公 司 分 配 的 利 润
106,954,311.47 元。公司拟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87,683,64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11,630,509.32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5 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 17.1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具体如下:
                                 拟申请的银行授
子议案          银行名称                                    表决情况
                                 信额度(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                                2.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昌迎宾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3)                                2.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南昌昌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2.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昌市西湖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昌洪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昌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                                0.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南昌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1.6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昌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9)                                2.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2.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北京中关村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昌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12)                               0.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南昌分行
          合       计                 17.1                    ——
    以上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
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15 年度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拟为下属各子公司申请总额
19.35 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申请的银行授
子议案        申请单位及银行                                  表决情况
                                   信额度(亿元)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1)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珠海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2)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珠海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3)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珠海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4)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5)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6)    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       0.4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7)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珠海市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8)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珠海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9)    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       0.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珠海分行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10)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
          行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
 (11)   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       0.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
 (12)   限公司向天津银行股份有       0.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
 (13)   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
 (14)                                0.35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
          行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
 (15)   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       0.2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16)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       0.3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营业部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
  (17)    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      0.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
  (18)    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      0.2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
  (19)    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      0.3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限公司新石北路支行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
  (20)    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      0.3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
  (21)    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限公司吴忠市分行
          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
  (22)    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      0.7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份有限公司吴忠市分行
          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
  (23)    限公司向宁夏银行股份有      0.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限公司吴忠分行营业部
          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
  (24)    限公司向石嘴山银行股份      0.3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合      计               19.35                   ——
    以上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
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
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
据 2015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的新发展,进一步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敬业精
神,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管理水平,保
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标准及发
放、薪酬调整进行重新梳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发放
        1、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和高管
         序号              职位                姓名         标准年薪(万元)
          1               董事长              龙大伟               120
          2              副董事长             张喜民               95
          3           董事、总裁              郑成武               90
          4               副总裁               徐东                72
          5               副总裁              顾思海               72
          6               副总裁               彭谦                72
          7               副总裁              涂勤华               72
          8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邹勇华               72
          9              人事总监             杨永森               72
          10          专务副总裁               庄宁                60
          11          专务副总裁             LE ZHANG        24(万美金)
          12             总裁助理             秦宝剑               60
    注:1、公司薪酬总额包括:标准年薪+业绩奖励,公司每年组织对上述董事
和高管进行业绩考核,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等指标进行量
化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业绩考核进行监督管理。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
议:继续对公司管理人员(含上述董事、高管和职能部门等)的业绩奖励总额按
年度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进行激励。
        2、外部董事、监事
         序号     职位               姓名             税后津贴(万元)/年
           1    独立董事             张蕊                     12
           2    独立董事            吕本富                    12
           3    独立董事            朱大旗                    12
           4    监事会主席          朱玉杰                    12
           5      监事              陈亚丹                   2.4
    注:以上外部董事监事津贴按月发放;职工代表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
的职务领取薪酬外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二)、薪酬调整
    1、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
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2)通胀水平。
    (3)公司盈利状况。
    (4)组织结构调整。
    3、薪酬调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并负责解释。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申请
并购贷款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与上海今上
实业有限公司、曹树龙、张雁签订了关于对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的投资并
购协议。
    为顺利实施该项并购,优化公司贷款长、短期结构,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申请并购贷款: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五年,资金用于支付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
款及增资。担保方式为并购及增资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今上显示玻璃
有限公司 60%股权质押担保。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 1、3、4、5、6、7、10、11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以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