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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07-1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于2015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将审议《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案》。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议案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

提交了与此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

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

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5 年 7 月 7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张   蕊




     吕本富




     朱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