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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7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书

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

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
全文中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 121,078,547.67 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的利润 151,837,262.84
元。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87,683,6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11,630,509.32 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6 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 18.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具体如下:
                                    拟申请的银行授
子议案           银行名称                                      表决情况
                                    信额度(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3.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昌站前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
(2)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3)                                    2.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市南湖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2.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昌东湖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5)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0.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昌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7)                                    0.8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8)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9)                                   2.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2.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总行营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11)                                  2.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南昌市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12)                                  0.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合      计                  18.3                      ——
    以上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
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16 年度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拟为下属各子公司申请总额
23.5 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申请的银行授
子议案        申请单位及银行                                   表决情况
                                    信额度(亿元)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2.8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2.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2.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珠海拱北支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1.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珠海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
(6)                                   0.8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珠海市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0.8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
(9)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8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珠海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
(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1.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
(1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2.0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
(12)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0.6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
(13)   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3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司清华园支行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
(14)   公司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     0.5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司北京分行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
(15)   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0.6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司北京分行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
(16)   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     0.35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
 (17)    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     0.2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长安支行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
 (18)    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0.3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
 (19)    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0.35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石家庄分行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
 (20)    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0.2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
 (21)    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0.3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河北省分行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
 (22)    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0.3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石家庄分行
         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23)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6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司蚌埠中山分行
         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24)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0.90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司蚌埠市分行
             合      计               23.5                    ——
    以上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
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
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
据 201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

估报告》。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龙大伟、张喜民、张文娟、郑成武回避
表决,由 3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 3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以 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 1、3、4、5、6、7、9、11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以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