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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6-05-1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诚志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时光                      联系电话:010-59026729

保荐代表人姓名:牛岗                      联系电话:0351-868795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4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2 月 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中德证券讲解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
                                               管框架,强化公司作为信息披露首要
                                               责任主体的观念意识;介绍了《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的主要修订内容,
                                               以及《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
                                               —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信息披露的规
                                               定,有助于公司更加了解目前在执行
                                               的重大资产重组披露口径;介绍了
                                               2015 年以来主要的法规变动及监管政
                                               策情况,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告〔2015〕18 号》、《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
                                               的通知》、《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
                                               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
                                               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无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无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
                                           是       无
 关联交易的承诺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
                                           是       无
 争的承诺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对 2014 年诚志股
 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中所认购的
 诚志股份股票,承诺自发行完成之            是       无
 日(2014 年 9 月 29 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上海恒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对 2014 年诚志股份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中所认购的诚志股份股
                                           是       无
 票,承诺自发行完成之日(2014 年
 9 月 29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转让
 重庆昊海投资有限公司对 2014 年诚
 志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中所认
 购的诚志股份股票,承诺自发行完            是       无
 成之日(2014 年 9 月 29 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 2014 年诚
 志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中所认
                                           是       无
 购的诚志股份股票,承诺自发行完
 成之日(2014 年 9 月 29 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9 日
承诺:一、从即日起 6 个月内,不
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二、
                                     是            无
勤勉尽责,着力提高公司质量,推
动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
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徐东 2015 年 7 月 9 日承诺:一、从
即日起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
减持本公司股份;二、勤勉尽责,
                                     是            无
着力提高公司质量,推动公司建立
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
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
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时光                              牛岗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