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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6-30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2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28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 15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6,382,67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23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6,381,77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23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678,6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23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677,7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23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收购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控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382,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8,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15%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382,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8,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雷霖                同意股份数:206,382,67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雷霖                同意股份数:8,678,606 股
    会议审议通过雷霖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382,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8,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特别说明:
    上述所有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和议案2以股
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秀娟    唐丝丝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