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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2-0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阅读了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均按照租赁市场行情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清控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蕊                   吕本富                  朱大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