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一)2016-12-2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诚志股份
证券代码:00099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北京华清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28 号 C 座(二层)02C 室-377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1903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已经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的批复意见、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7
 一、本次认购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诚志股份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 8
 四、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 9
 五、股份转让限制 ............................................................................................................... 9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
 安排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清
                       指    北京华清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创业
上市公司、诚志股份     指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90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         诚志股份本次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诚
产重组                       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
                       指
                             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资产建设
                             项目的行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诚志股份本次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   指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发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现金认购诚志股份非公开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行 104,738,966 股股份的行为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诚志股份签署的《附条件生效
                       指
合同、股份认购合同           的股份认购合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清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吕大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28 号 C 座(二层)02C 室-377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1BYT69

   主要股东: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1903

   联系电话:010-82158856

   传真号码:010-82159526

   经营期限:自 201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企业策划、设计;市场调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国家或者地区
                                                         住地
                                                                  的居留权

  吕大龙      无        男    执行董事、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5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认购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诚志股份企业价值分析及前景的预测,拟以现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对诚志股份进行战略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诚志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诚志股份
权益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诚志股份权益的可能性。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诚志股份的股份。

    2016 年 4 月 1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诚志股份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合同》,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此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
拟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中 10,452 万股 A 股股票。

    鉴于诚志股份 2015 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
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原 14.35 元/股调整为 14.32 元
/股,华清创业拟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调整为
104,738,966 股。

    此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华清创业                  -               -       104,738,966            8.3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清创业以现金方式认购诚志股份本
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04,738,966 股。
    认购完成后,华清创业持有诚志股份的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诚志股份
总股本的 8.36%。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 15.94 元/股。为此,公司董事会确
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4.3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8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原 14.35 元/股调整为 14.32 元/股。


四、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上市公司已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本次重组方案。
    本次权益变动已经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主管机构批准、诚志股份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股份转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

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间进行重大交
易的计划或其他安排。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提交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华清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2016 年 12 月 22 日




                                 13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华清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2016 年 12 月 22 日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
上市公司名称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
                                                                  299 号
股票简称              诚志股份                 股票代码           000990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北京华清创业科技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甲 28 号 C 座 ( 二
称                    限公司                   册地
                                                                  层)02C 室-377 号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增加 104,738,966 股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8.3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15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华清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2016 年 12 月 22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