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6-12-2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诚志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上午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董事
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
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蕊                   吕本富                  朱大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