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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1-1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诚志股份”)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

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经审阅王学顺先生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提名候

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要求,提名程序也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王学顺先生、李学峰先生、冷慧卿女士、于红蕾女士个人履历、教育

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提名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也不

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

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要求,提名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蕊                    吕本富                  朱大旗




                                                   2017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