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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2017-09-27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受理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案件原告: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4、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公告的案件尚处于诉讼受理阶段,无
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受理情况
    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今上”、“原告”)为诚志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广播电视接收设备的制
造;ITO 导电玻璃、显示器玻璃、真空镀膜玻璃、手机屏幕玻璃、各种规格的模
组、触摸屏、显示器以及相关玻璃配套设备及原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安徽今上与莆田市嘉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辉光电”、“被告”)因买卖合同纠纷发生诉讼事项。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决定
立案审理,并于近日向安徽今上送达了受理通知书,案件编号为:(2017)闽 0302
民初 4289 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该诉讼事项的原告为安徽今上,其法定代表人为涂勤华。安徽今上起诉嘉辉
光电的委托代理人为北京市易理律师事务所王收律师。
    该诉讼事项的被告为嘉辉光电,其法定代表人为林石元,注册地:莆田市城
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华亭镇山牌村)。
   (二)纠纷起因
    2014 年至 2017 年间,原被告之间多次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
采购玻璃制品,双方约定自交货后 90 天内,被告结清货款。截止目前,被告尚
拖欠原告货款人民币 12,445,232.49 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无理由拒绝支付。
   (三)诉讼请求
    安徽今上请求法院: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 12,445,232.49 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判决情况
    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已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尚未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
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案件编号:(2017)闽
0302 民初 4289 号)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