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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10-1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诚志股份”)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独立、客观
判断的基础上,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按照借款市场行情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满足和支持公司经营需
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1999]13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蕊                   吕本富                  朱大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