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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7-12-09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案件终结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案件被告: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4、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
润没有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今上”、“被告”)为诚志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安徽今上 75%股权,上海
今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上实业”)持有安徽今上 25%股权。
    曹树龙、安徽今上与方彩玲因民间借贷纠纷发生诉讼事项。方彩玲作为原告,
已向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已向安徽今上送达了传票,案件编号为:(2017)皖
0302 民初 2471 号。
    关于案件的纠纷起因、诉讼请求等基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09)。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原告方彩玲已于近日向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向安徽今上送达了《民事裁定书》,案件编号:(2017)皖 0302 民初 2471 号之二。
    三、裁定情况
    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的冻结;
    解除对被申请人曹树龙的银行存款的冻结;
    解除对被申请人安徽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的冻结;
    解除对被申请人安徽今上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蚌埠市长征北路 820
院内 1 号厂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皖(2016)蚌埠市不动产权
第 0013624 号)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
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
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安徽今上位于蚌埠市长征北路 820 院内 1 号厂房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皖(2016)蚌埠市不动产权第 0013624 号)已解封,
同时,安徽今上正在申请办理相关银行账户的解冻手续。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
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没有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件编号:(2017)皖 0302
民初 2471 号之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