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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2-12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
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15:00
至2017年1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
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
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截止2017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1.1、选举龙大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张喜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3、选举王学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4、选举赵燕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2.1、选举吕本富先生为独立董事
    2.2、选举朱大旗先生为独立董事
    2.3、选举郭亚雄先生为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逐项表决)
    3.1、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陈亚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1、2、3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
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龙大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张喜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王学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赵燕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吕本富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朱大旗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郭亚雄先生为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逐项表决)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陈亚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4.00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2日和2017年12月25日的上午9:00—11:00,下
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
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
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曹远刚
    联系电话:0791—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83826899
    7、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90,投票简称:诚志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    同 反   弃
                                                          注    意 对   权
提 案                                                 该列打勾
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龙大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票
1.02 选举张喜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票
1.03 选举王学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票
1.04 选举赵燕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票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吕本富先生为独立董事                             √            票
2.02 选举朱大旗先生为独立董事                             √            票
2.03 选举郭亚雄先生为独立董事                             √            票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逐项表决)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票
3.02 选举陈亚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勾选表决意见)
4.00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
打“√”作出投票指示,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或以上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
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