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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7 日以书面

通知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8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

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5)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天诚创新科技(平潭)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山西诚志创新投资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
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基金规模拟定 9.02 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
民币 3 亿元,产业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医疗健康、科技创新等领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专业
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朱玉杰回避表决,由 2 名非关联监事进
行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诚志永华”)拟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租赁”)签订
融资租赁合同,诚志永华以名下部分机器设备设施与清控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
务,租赁期限共计36个月,租赁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加145BP。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与
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朱玉杰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
行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的议
案。
       (一)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部分或全部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12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 20.00
元/股)。
       在本次回购期间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
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预计回购数量上限和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含 4.8 亿元),不低于人民币 2.4 亿元(含 2.4 亿元),股
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 20 元/股)。
       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0.00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4.8 亿元
测算,公司预计回购的股份约为 2,40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
为 1.91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
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含 4.8 亿元),不低于 2.4 亿元(含
2.4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一年。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限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
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一年,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决议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议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议案 5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