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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0-1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独立、客观判断的基础上,对本次董
事会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属于正常投资行为,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议案表决时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此次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子公司拟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本次交易按照租赁市场行情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全资子公司诚志永华此次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




                                                   2018 年 10 月 17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吕本富




     朱大旗




     郭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