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董事 7 人,实际表决董事 7 人
(3)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福建诚和世纪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华东地区核心业务的研发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挖掘发展
潜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分别与诚和世纪的股东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及上海信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信榕”)签署关于福建诚和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和世纪”)股权
转让协议,即受让长安信托所持诚和世纪 68.84%股权,受让上海信榕所持诚和
世纪 31.16%股权,合计收购诚和世纪 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福建诚和世纪实业有限公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龙大伟、张喜民、赵燕来、王学顺回避
表决,由 3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事
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许可范围
内,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修改、补充与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协议、法
律文书,以及办理涉及股权收购的相关股权交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 1、2、3 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 1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福建诚和世纪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福建诚和世
纪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