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福建诚和世纪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了解了 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从长远看可以满足公司整合区域业务,优化资产结构以及支持 主营业务发展等多种需要,既符合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战略的实施,又可提升 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同意将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8 年 10 月 26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福建诚和世纪实业有 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吕本富 朱大旗 郭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