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2-1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七届
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
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独立、客观判断的基
础上,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拟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本次拟投资的华德新机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投资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比
较吻合,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通过本次投资,
公司将充分利用该资本平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加强公司的
投资能力,促进公司进行产业整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17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吕本富
朱大旗
郭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