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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1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的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公司经营工作中心,积极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忠实、

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针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合法

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14日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

园创新大厦B座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7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

园创新大厦B座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5月30日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

园创新大厦B座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

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

案》、《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

园创新大厦B座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

公司拟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

案》。

    6、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福建诚和世纪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6日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

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拟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

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内部运作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建立了健

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

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5、委托理财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能够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执行,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也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

    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7、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及修订后财务报表列报政策进行会计

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会计估计进行

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19 年工作重点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更加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

的意识,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1、更贴近经营一线,提高工作有效性

    继续本着“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并重”、“财务监督与重大事项监督并重”的工

作思路,进一步完善与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机制,除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以外还将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

大变化等情况,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强化落实不放松,寻求工作方式新突破

    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听取汇报、调研、调查等方式密切关注和督促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实际工作中更加深入基层做到务实、科学,细致、

深入,积极寻求工作方式的突破和创新,更好地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企

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多提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

    3、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注重培训和自我提高,及时学习最新监管规则,积极参与证监局、证券业协

会组织的相关培训,走出去多与其他上市公司监事互相交流经验,努力提高监督

效率,不断提高全体监事的履职水平,切实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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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