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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收到持股 5%
以上股东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信卓华”)《减持
计划告知函》,金信卓华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窗口期
除外),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506 万股;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012 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22 日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收到金信卓华发来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
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金信卓华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
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
将金信卓华实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份来源:金信卓华认购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截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金信卓华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金信卓华尚
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亦均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信卓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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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信卓华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股
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关注和督促金信卓华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金信卓华《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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