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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时间:2020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
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5)表决情况: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9 年年度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 2 将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