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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是一家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
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
       在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
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19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酬金为人民币 210 万元(含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
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
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
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
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
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
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
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
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颜新才、赵添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颜新才 2002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
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
等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赵添波 200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
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
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姓名颜新才,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
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
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
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事务所重大审
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赵添波,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
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6 年,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
况: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处分 3 次,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影响其承接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添波、颜新才有一项行政监管措施,均已按要求整改完
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影响其承接证券服务业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完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
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大华事务所为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出具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
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
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