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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2008半年度报告2008-08-21  

						                                      诚志股份2008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情形。

    1.3、公司董事长荣泳霖先生、总裁龙大伟先生、财务总监彭谦先生、总裁助理兼财务管理部总经理邹勇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审计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3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5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7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8

    第六节	重要事项………………………………………………………10

    第七节	财务报告………………………………………………………18

    第八节	备查文件………………………………………………………6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ENGZHI CO.,LTD

    中文缩写:诚志股份

    英文缩写:ChengZhi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荣泳霖

    (三)董事会秘书:许晓阳

    证券事务代表:徐惊宇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联系电话:0791-3826898          传真:0791-3826899

    电子信箱:xyxu118@vip.sina.com、xujingyu@sohu.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政编码:33001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hengzhi.com.cn

    公司电子信箱:chengzhi@chengzhi.com.cn

    (五)公司选定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诚志股份

    股票代码:000990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8年10月9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8年6月4日

    公司注册登记地点: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1131669(1-1)

    税务登记号码:360107705508496

    组织机构代码:70550849-6

    聘请会计事务所名称: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址:北京丰台区星火路1号昌宁大厦8层

    

    2.2、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说明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2,741,625,338.94	2,260,399,782.31	21.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221,425,362.15	906,968,566.33	34.67%

    每股净资产	4.52	3.75	20.53%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	17,920,254.24	19,298,783.56	-7.14%

    利润总额	19,813,289.04	21,290,167.08	-6.94%

    净利润	15,893,124.18	15,366,496.34	3.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764,655.29	13,774,825.03	-0.07%

    基本每股收益	0.064	0.064	0

    稀释每股收益	0.064	0.064	0

    净资产收益率	1.30%	1.76%	-0.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59,246.96	-35,090,585.78	152.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68	-0.145	146.9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61,068.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736,290.73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2,404,324.43

    其他:	

    减: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数	164,242.84

    减: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399,676.93

    合计	2,128,468.89

    

    (三)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0	1.65	0.064	0.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3	1.43	0.056	0.056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3.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0,200,991	29.01%	28,000,000	0	0	-12,099,375	15,900,625	86,101,616	31.89%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70,187,839	29.00%	12,600,000	0	0	-12,099,375	500,625	70,688,464	26.18%

    3、其他内资持股	13,152	0.01%	15,400,000	0	0	0	15,400,000	15,413,152	5.7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15,400,000	0	0	0	15,400,000	15,400,000	5.7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3,152	0.01%	0	0	0	0	0	13,152	0.00%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1,786,509	70.99%	0	0	0	12,099,375	12,099,375	183,885,884	68.11%

    1、人民币普通股	171,786,509	70.99%	0	0	0	12,099,375	12,099,375	183,885,884	68.1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241,987,500	100.00%	28,000,000	0	0	0	28,000,000	269,987,500	100.00%

    注:

    1、报告期,按股改承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所持12,099,375股于2008年1月23日上市流通。

    2、2008年3月26日,公司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438号《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08年5月成功发行股票2800万股,在本次发行对象中,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认购的800万股限售股票于2011年 6月4日上市流通;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的2000万股限售股票于2009年 6 月4日上市流通。

    

    3.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总数	20,00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7.92%	102,386,589	66,088,464	0

    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国家	3.21%	8,677,706	0	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01%	8,115,706	3,600,000	0

    江西草珊瑚企业(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2.80%	7,557,810	0	0

    北京华清博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4%	7,400,000	7,400,000	0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3%	4,665,800	4,000,000	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8%	4,000,000	4,000,000	0

    深圳市瑞银润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9%	1,850,000	0	0

    吴强	境内自然人	0.63%	1,701,084	0	0

    王昱	境内自然人	0.53%	1,426,000	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36,298,125	人民币普通股

    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8,677,706	人民币普通股

    江西草珊瑚企业(集团)公司	7,557,810	人民币普通股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15,706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瑞银润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吴强	1,701,084	人民币普通股

    王昱	1,426,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45,916	人民币普通股

    戴春朵	1,118,5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林	883,9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第四大股东江西草珊瑚企业(集团)公司将所持股份全部划转给公司第一大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已获国资委批准,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3.3、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1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66,088,464	2009.1.23	58,088,464	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诚志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011.6.4	8,000,000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	北京华清博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400,000	2009.6.4	7,400,000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4,000,000	2009.6.4	4,000,000	

    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	2009.6.4	4,000,000	

    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	2009.6.4	3,600,000	

    6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09.6.4	1,000,000	

    

    3.4、报告期内,持有公司股份达5%以上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2008年5月,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参与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了8,000,000股。截止报告期,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02,386,589股,占总股份的37.92%,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未有被质押、冻结或托管的情况。

    3.5、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说明

    截止报告期,公司副总裁徐东、专务副总裁高建涛分别持有公司7,236股、10,300股,与年初持股数没有变化;其他高管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4.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与解聘情况

    报告期,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

    (一)2008年4月22日,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荣泳霖先生、龙大伟先生、涂孙红女士、何渭滨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王欣新先生、卢福财先生、吴明辉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廖理先生、柯志强先生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贺琴女士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二)2008年4月22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荣泳霖先生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龙大伟先生任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根据董事长荣泳霖先生的提名,聘任龙大伟先生任公司总裁。

    根据董事长荣泳霖先生的提名,聘任许晓阳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裁龙大伟先生提名,聘任杨邵愈先生任副总裁、张喜民先生任副总裁兼人事总监、徐东女士、刘选先生任公司副总裁,聘任彭谦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高建涛先生、许晓阳先生、刘尧铙先生任公司专务副总裁,聘任邢晓君先生、杨永森先生、邹勇华先生、郑成武先生任公司总裁助理。

    (三)2008年4月22日,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廖理先生任监事会召集人。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5.1  公司经营情况回顾与说明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面对全球经济增速下滑,国内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持续攀升,公司经受了原材料、物流、能源等生产成本及资金成本上升的压力,仍能保持各产业平稳发展,基本达到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实现营业收入113,861.18 万元,同比增长22.38%;净利润1,589.31万元,同比增长3.43%。

    在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领域生命健康产业,能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针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通货膨胀的压力,调整产品结构,做到市场、科研、生产、销售合理安排,在稳定D-核糖与L-谷氨酰胺两种优势产品生产与销售基础上,把握市场脉搏,以产品多样化和高质量来满足市场需求,迎对市场竞争。2008年5月公司成功发行股票2,800万股,所募集资金全部投向生命科技产业,将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聚集规模效益,突出主营业务,改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在生命健康领域凝聚核心能力的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生命科技、生命保健、生物制药、中药制药、信息软件等产品的开发、销售、咨询服务;日用化学、专用化学、精细化工等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提供物业管理等服务。

    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生命医药	31,401.48	25,416.85	19.06%	42.50%	47.49%	-12.57%

    医疗健康	5,325.88	4,441.88	16.60%	21.43%	24.70%	-11.66%

    化工产品	8,691.35	7,540.36	13.24%	121.34%	158.72%	-48.64%

    相关贸易	68,442.47	66,216.94	3.25%	9.18%	8.83%	10.54%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江西地区	11,950.45	44.62%

    北京地区	23,948.88	33.79%

    辽宁地区	5,184.85	21.03%

    上海地区	4,334.53	0.00%

    广东地区	68,442.47	9.19%

    

    (三)经营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各种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加大了公司的生产成本。公司将积极关注原料及能源市场的价格变化,关注同类终端产品的价格变化,调整价格策略,参与市场竞争。

    2、由于人民币升值及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不利因素,公司相关产品的出口及贸易受到一定的影响。公司通过各种渠道,与各方通力合作打通各种贸易壁垒,积极采用远期购汇等结算方式,降低人民币汇率上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负面影响;并将把握政策转暖的时机,采取多种措施应对政策风险。

    3、针对银根紧缩的宏观经济背景,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了资本市场的募资;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下属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管理,尤其是对经营资金的控制和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压缩银行贷款规模,减少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5.2、报告期内投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收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800万股,共募集资金30,96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55.9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9,812.10万元。募集资金主要是用于对山东诚志菱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增资9,000 万元扩建L-谷氨酰胺项目、对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增资9,500 万元扩建D-核糖项目、对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2,000 万元新建氨基酸项目。截止报告期,公司已完成对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增资工作,募集资金项目正在按计划顺利进行,公司将与各方密切配合,加强监督,使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与规则。

    (二)报告期内无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第六节  重要事项

    6.1、公司治理情况说明

    公司一直秉承"心诚志专、厚德载物"的价值理念,不断探索和完善各种机制,努力建立符合公司实际的,规范、高效、科学的法人治理,以良好的公司治理为基础,保障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建立与投资者建立长期信任和共赢的关系。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8]27号)和江西证监局赣证监发[2008]9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西辖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公司按照规定对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等问题进行逐项深入自查,针对此次自查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对待,结合监管部门整改建议和社会各方监督意见进行及时整改,并按要求披露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将按照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6.2、前期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执行情况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非公司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通过,在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也不转增。

    6.3、公司2008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6.4、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并于2008年3月26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438号核准文件核准。2008年5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清博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六家特定投资者以11.06元/股定向发行了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30,96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55.9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9,812.10万元。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磊验字[2008]第2006号《验资报告》;2008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证明;2008年6月4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08年5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汛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6.5、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

    2008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诚志股份股票期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目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报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审批中,尚未实施。

    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诚志股份股票期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可阅读2008年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汛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6.6、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7、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金融企业和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所持对象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万元)	持有数量(万股)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期末账面值(万元)	报告期损益(万元)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国盛证券	200	200	0.337%	200	40	-

    

    6.8、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企业合并事项的简要情况及进程

    公司因重大重组事宜于2008年6月26日起申请停牌,7月30日复牌,并公告重组预案:

    (一)本公司计划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华控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永生华清")34%股权、石家庄开发区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开发区永生华清")34%股权;向石家庄市永生实业总公司("永生实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66%股权、石家庄开发区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66%股权。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总体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目标资产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等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未决事项,并编制和公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一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公司拟通过向清华控股、永生实业发行股份支付收购对价。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等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诚志股份股票交易均价(公司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即12.82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不超过5,000万股,其中向清华控股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向永生实业发行不超过3,300万股。本次交易将以200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目标资产进行重新评估,最终发行股数将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目标资产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重新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确定。

    (四)本次拟购买资产中,永生华清目前主要从事单晶的生产和销售,单晶主要销售给开发区永生华清。开发区永生华清目前主要业务为混晶的生产和销售,开发区永生华清从永生华清采购单晶后,进一步加工为混晶,然后对外销售。永生华清与开发区永生华清属于上下游产业链关系。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具有良好的盈利性,相关资产进入公司后,将增强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业绩水平,为股东提供良好的回报。

    (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方可完成,包括: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控股股东清华控股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评估结果的备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核通过。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9、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协议》,将本公司同方大厦的A座第六整层和第七整层,委托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租赁。报告期内累计发生租金234万元(已扣除了物业管理费)。

    公司设立时,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同方大厦的A座第六整层和第七整层资产入股,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委托同方物业对外租赁,这样既便于现场的统一管理,又利于提高出租率、节约经营成本。

    (二)报告期内,第一大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11.06元/股认购800万股构成关联交易。在本次交易获得必要授权的审议过程中,关联人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交易过程公开透明。独立董事认可了本次交易,并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将扩大,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公司价值,改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的经营实力。

    (三)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	形成原因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启迪(江西)发展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200,000.00	6,700,000.00	3,500,000.00		往来款

    

    6.10、报告期内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重大担保合同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0.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48,7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79,072.00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79,072.00

    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	64.7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D)	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18,000.73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8,000.73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对象名称	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关系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开始日	担保结束日	目前是否仍在担保责任	公司与被担保对象的持股比例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000	2007.8..8	2008.8.7	是	100%

    		3000	2007.8.31	2008.8.30	是	

    		1500	2008.1.7	2009.1.6	是	

    		7000	2008.6.11	2009.6.10	是	

    		3000	2007.12.12	2008.7.11	是	

    		3000	2008.5.30	2009.5.30	是	

    		2000	2008.1.9	2009.1.9	是	

    江西诚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000	2008.3.28	2009.3.27	是	100%

    		2000	2007.11.25	2008.11.24	是	

    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00	2007.12.28	2008.11.27	是	100%

    		6000	2008.3.17	2009.3.16	是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	2007.11.8	2008.11.7	是	100%

    		3000	2007.5.22	2008.12.31	是	

    		10000	2008.3.27	2009.3.26	是	

    		2000	2008.1.6	2011.1.5	是	

    		10000	2008.3.17	2009.3.16	是	

    		1200	2008.3.31	2009.3.31	是	

    		5872	2007.12.13	2008.12.12	是	

    

    (二)报告期,无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精神,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经自查,截止2008年6月底关联单位启迪(江西)发展有限公司占用诚志股份资金期末余额为670万元。目前该公司正组织分批归还,现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及其他股东承诺在10月30日之前全额归还所拆借款项,解决被违规占用资金的问题。

    公司的对外担保全部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担保的现象,所有的担保均合法履行了担保决策程序与披露义务,无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现象。

    6.11、报告期,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1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66,088,464	2009.1.23	58,088,464	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诚志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011.6.4	8,000,000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6.12、承担审计工作会计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的审计工作,半年度的审计费用将与年度审计费用一起结算。

    6.1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等情况

    6.14、公司接待调研及采访情况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08.3.12	证券事务部	实地调研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未来发展情况

    2008.3.17	证券事务部	实地调研	江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非公开发行情况

    2008.4.24	证券事务部	实地调研	国盛证券上海部	了解公司生产情况

    

    6.15、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和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涵盖各方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重点活动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接待与推广,与投资者关系、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内部审计、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和签字组合制度、对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等内控制度与运作方式。这套严密,完整的,符合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为公司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报告期内, 公司结合监管部门整改建议和社会各方监督意见进行认真整改,不断加强公司的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导和规范下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保证董事会独立、有效决策;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管理;加强公司内控机制的建设;做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08年2月,公司又制订了《审计委员会对年报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使公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充分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核心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又制订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诚志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从成立之日,就持续追求企业、员工、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承担起资源保护、社会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等应有责任。

    报告期,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年初南方抗击雪灾的过程中,抽调2名技术精湛员工参与南方灾区电力设施修复工程,又捐款10万元支援灾区建设。在5月震惊国人的汶川大地震中,公司上下行动起来,全体员工踊跃捐款达22万元,交纳特殊党费56,610元,公司向灾区捐赠价值108万元急需药品和50万元现金。诚志下属丹东第一医院在汶川大地震中,医院抽调了5名骨干人员组成的首批抗震救灾医疗队奔赴救灾一线,支援灾区医疗救护工作。

    

    6.16、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为理顺内部医疗事业产业板块的关系,经北京诚志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定,将北京诚志利华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诚志瑞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顾问;科技开发;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培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诚志瑞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北京诚志瑞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报告期内,公司与南昌日用化工总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南昌日化总厂持有江西诚志日化有限责任公司1%股权,收购完成后,江西诚志日化有限责任公司变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2008年5月,公司对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增资12,000万元和9,500万元。增资后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99.52%的股权,由原孙公司变为子公司。

    

    6.17、报告期,信息披露索引

    

    公告编号	披露日期	公告内容	信息披露报刊

    2008-01	1.31	关于发审委审核非公开发行停牌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A13

    2008-02	2.1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5

    2008-03	2.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24

    2008-04	2.5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24

    2008-05	2.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24

    2008-06	3.29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1

    2008-07	3.3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16

    2008-08	3.31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16

    2008-09	3.31	2007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16

    2008-10	3.3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16

    2008-11	3.3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16

    2008-12	3.31	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16

    2008-13	4.23	2007年度股东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29

    2008-14	4.23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29

    2008-15	4.23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29

    2008-16	4.23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29

    2008-17	4.2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29

    2008-18	5.14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24

    2008-19	5.16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13

    2008-20	5.24	关于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捐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8

    2008-21	5.30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24

    2008-22	5.30	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C24

    2008-23	6.26	关于重大事项与停牌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B12

    	6.27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裁决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B19

    

    

    

    

    

    

    

    

    

    

    

    

    第七节  财务报告

    审 计 报 告

    中磊审字(2008)第2088号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8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8年1-6月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2008年1-6月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08年1-6月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8年6月30日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涂卫兵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勤红

    中国·北京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39,498,531.12	143,831,532.08	450,000,921.69	58,012,851.0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449,993.34		6,253,386.00	

    应收账款	317,781,419.66	27,314,004.74	256,006,687.74	20,984,783.49

    预付款项	322,101,233.92	18,255,573.25	165,630,213.59	19,016,895.2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405,200.00		405,200.00	

    其他应收款	158,751,808.66	411,465,491.43	138,408,399.14	366,758,353.6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63,188,601.68	11,048,885.11	143,878,356.73	12,621,960.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32,003.15		594,893.87	

    流动资产合计	1,605,508,791.53	611,915,486.61	1,161,178,058.76	477,394,843.5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06,141,809.75	1,070,833,798.58	199,993,084.74	833,962,494.37

    投资性房地产	159,001,774.68	14,223,522.89	160,971,241.98	14,418,289.73

    固定资产	594,791,489.80	83,675,138.90	462,402,519.67	79,524,134.98

    在建工程	64,542,104.28	1,292,693.14	165,681,630.18	405,278.4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10,274,580.59	10,274,580.59	13,341,839.06	12,572,479.8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3,772,537.43	46,752,919.97	80,596,716.81	46,071,084.88

    开发支出	57,200.0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674,743.02		4,332,332.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860,307.86	2,933,760.54	11,902,358.32	2,171,544.2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36,116,547.41	1,229,986,414.61	1,099,221,723.55	989,125,306.56

    资产总计	2,741,625,338.94	1,841,901,901.22	2,260,399,782.31	1,466,520,150.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96,884,173.00	356,000,000.00	837,000,000.00	406,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81,380,277.92	60,000,000.00	89,869,823.20	60,000,000.00

    应付账款	174,378,236.54	3,809,643.65	84,913,900.83	5,114,469.91

    预收款项	92,152,086.36	38,749.25	80,221,970.09	38,749.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7,734,953.86	603,678.94	6,480,848.50	561,615.50

    应交税费	-1,963,516.74	913,834.06	7,807,992.36	3,525,681.06

    应付利息			31,502.05	

    其他应付款	86,972,171.12	372,310,715.67	60,441,561.17	254,378,292.7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0		0	

    流动负债合计	1,337,538,382.06	793,676,621.57	1,166,767,598.20	729,618,808.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5,767,706.94	40,000,000.00	57,070,000.00	4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860,655.07		3,741,890.54	

    专项应付款	8,000,000.00		8,000,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3,665.15	

    其他非流动负债	474,189.54		1,003,280.27	

    非流动负债合计	66,102,551.55	40,000,000.00	69,938,835.96	40,000,000.00

    负债合计	1,403,640,933.61	833,676,621.57	1,236,706,434.16	769,618,808.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9,987,500.00	269,987,500.00	241,987,500.00	241,987,500.00

    资本公积	643,013,154.97	685,342,094.04	372,850,216.77	395,184,420.31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27,686,456.76	27,686,456.76	27,686,456.76	27,686,456.7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80,738,250.42	25,209,228.85	264,444,392.80	32,042,964.5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1,425,362.15	1,008,225,279.65	906,968,566.33	696,901,341.64

    少数股东权益	116,559,043.18		116,724,781.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7,984,405.33	1,008,225,279.65	1,023,693,348.15	696,901,341.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41,625,338.94	1,841,901,901.22	2,260,399,782.31	1,466,520,150.06

    

    

    

    

    利润表

    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1,138,611,764.54	28,541,525.85	930,386,238.51	30,248,674.45

    其中:营业收入	1,138,611,764.54	28,541,525.85	930,386,238.51	30,248,674.4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26,284,395.10	36,349,184.54	915,650,130.44	37,905,545.01

    其中:营业成本	1,036,160,223.98	9,286,877.34	845,543,929.62	17,311,757.4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28,347.38	875,504.22	2,389,415.58	711,502.53

    销售费用	12,134,579.21	12,677.10	11,512,917.14	41,792.84

    管理费用	35,247,179.51	8,375,705.17	36,366,217.76	7,239,431.04

    财务费用	33,811,819.81	14,746,751.37	22,231,904.20	12,472,535.66

    资产减值损失	5,802,245.21	3,051,669.34	-2,394,253.86	128,525.4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592,884.80	-2,317,911.56	4,562,675.49	2,847,483.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192,884.80	-2,717,911.56	4,562,675.49	2,847,483.59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920,254.24	-10,125,570.25	19,298,783.56	-4,809,386.97

    加:营业外收入	5,240,706.28	3,131,428.69	2,122,320.12	9,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3,347,671.48	673,701.49	130,936.60	11,888.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30,304.60	60,945.43	93,563.0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813,289.04	-7,667,843.05	21,290,167.08	-4,812,275.61

    减:所得税费用	3,360,783.19	-834,107.33	5,665,967.03	331,458.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452,505.85	-6,833,735.72	15,624,200.05	-5,143,734.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893,124.18	-6,833,735.72	15,366,496.34	-5,143,734.59

    少数股东损益	559,381.67		257,703.71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64		0.06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64		0.064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69,596,015.96	17,592,165.46	999,660,813.74	15,969,284.1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62,130.82		2,675,680.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417,934.81	795,309,261.22	63,835,048.55	841,598,172.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2,476,081.59	812,901,426.68	1,066,171,542.75	857,567,456.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18,358,366.57	6,592,471.35	980,444,042.60	13,085,135.2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329,862.03	3,424,623.13	30,117,121.49	3,485,486.5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938,652.66	5,024,532.68	19,350,435.52	2,365,525.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389,953.37	714,765,749.04	71,350,528.92	698,181,592.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4,016,834.63	729,807,376.20	1,101,262,128.53	717,117,739.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59,246.96	83,094,050.48	-35,090,585.78	140,449,717.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0,000.00	4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682,993.50	2,869,993.50	5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82,993.50	3,269,993.50	5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6,780,927.50	8,946,617.05	9,803,104.59	1,215,988.7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38,288.88	219,552,542.04	1,896,099.50	15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019,216.38	228,499,159.09	11,699,204.09	151,215,988.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936,222.88	-225,229,165.59	-11,698,654.09	-151,215,988.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2,680,000.00	302,68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8,862,147.18	221,000,000.00	493,000,000.00	361,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1,542,147.18	523,680,000.00	493,000,000.00	36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50,280,267.24	271,000,000.00	502,424,212.30	37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1,041,357.50	21,517,203.82	38,639,531.38	33,123,336.8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96,153.77	3,209,000.00	1,634,571.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6,517,778,.51	295,726,203.82	542,698,315.22	403,123,336.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024,368.67	227,953,796.18	-49,698,315.22	-42,123,336.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9,783.32		6,624.5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9,497,609.43	85,818,681.07	-96,480,930.57	-52,889,608.4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0,000,921.69	58,012,851.01	494,576,441.75	73,890,809.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9,498,531.12	143,831,532.08	398,095,511.18	21,001,201.0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241,987,500.00	372,850,216.77		27,686,456.76		264,444,392.80		116,724,781.82	1,023,693,348.1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41,987,500.00	372,850,216.77		27,686,456.76		264,444,392.80		116,724,781.82	1,023,693,348.1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8,000,000.00	270,162,938.20				16,293,857.62		-165,738.64	314,291,057.18

    (一)净利润						15,893,124.18		559,381.67	16,452,505.85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41,938.20				400,733.44		-725,120.31	-282,448.67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41,938.20							41,938.20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400,733.44		-725,120.31	-324,386.87

    上述(一)和(二)小计		41,938.20				16,293,857.62		-165,738.64	16,170,057.1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8,000,000.00	270,121,000.00							298,121,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8,000,000.00	270,121,000.00							298,121,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69,987,500.00	643,013,154.97		27,686,456.76		280,738,250.42		116,559,043.18	1,337,984,405.33

    

    

    

    

    

    

    

    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241,987,500.00	372,722,578.77		70,160,538.50		182,356,412.11		130,521,653.56	997,748,682.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48,723,161.14		61,545,328.77		577,845.85	13,400,013.48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41,987,500.00	372,722,578.77		21,437,377.36		243,901,740.88		131,099,499.41	1,011,148,696.4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8,832,253.66		-5,742,296.29	-14,574,549.95

    (一)净利润						15,366,496.34		257,703.71	15,624,200.05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15,366,496.34		257,703.71	15,624,200.05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6,000,000.00	-6,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6,000,000.00	-6,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4,198,750.00			-24,198,75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4,198,750.00			-24,198,75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1,987,500.00	372,722,578.77		21,437,377.36		235,069,487.22		125,357,203.12	996,574,146.47

    

    

    

    

    

    

    

    

    

    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赣股(1998)04号文批准设立,于1998年10月9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为7,150万元。注册登记号:3600001131669。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69号文批准,本公司已于2000年6月9日至2000年6月26日向社会公众发行4,800万股A股,并于2000年6月27日进行营业执照变更,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1,950万元。公司股票于2000年7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01年4月3日以2000年期末股本11,950万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送红股3股派现1.00元,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的分配方案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7,925万元。法定代表人:荣泳霖。

    2002年3月9日江西合成洗涤剂厂和江西草珊瑚企业(集团)公司向清华大学企业集团(现更名: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了其各持本公司2599.125万股国有股权,此项股权转让事宜已经财政部财企[2002]9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02]28号文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价格3.54元/股,转让后,江西合成洗涤剂厂持有本公司股份832.9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65%,江西草珊瑚企业(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25.41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05%,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198.2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9%,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经财政部财企[2002]150号文批准,2002年6月7日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无偿受让了江西合成洗涤剂厂所持本公司832.905万股国家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65%,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成为我公司第三大股东。

    2006年1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4股对价股份,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179250000股。各股东股份数额发生变化,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011.7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22.38%,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979.8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16.63%,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42.7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3.59%,江西草珊瑚集团持有本公司559.8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3.12%,南昌高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日用品工业总公司各持有公司41.9万股,各占本公司总股份0.23%。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0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按照每10股转增3.5股,以资本公积转增共增加股本62,737,500股。变更后的公司总股本为241,987,500股。

    2007年4月16日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40,228,095股的股权转让给第一大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此项股权转让事宜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字公司字[2007]60号文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2007年9月份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转让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则持有本公司股份94,386,589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

    2008年3月26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38号文核准。2008年5月成功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清博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机构投资者发行2800万股A股,并于2008年6月4日进行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6,998.75万元。

    2、所处行业:医药、生物制品。

    3、经营范围:生命科学、生物工程、医院投资管理、中西药、医药中间体、医疗器械、日用及专用化学品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进出口业务。

    4、公司主要产品:D-核糖、L-谷氨酰胺、α-熊果苷、陈香胃片、千禧片、化积口服液、信息软件产品、 "草珊瑚"牙膏、"莎筠"洗衣粉等。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报告。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四)记账基础、计量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公司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进行计量。主要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当能够保证取得并可靠计量会计要素的金额时,应当采用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或现值。

    (五)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外币核算方法

    1、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两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公司初始确认全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4)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4、公允价值的取得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4)采有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则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八)存货

    1、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公司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

    3、存货计量: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库存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4、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九)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计量

    (1)公司通过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以取得股权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和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吸收合并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控股合并的其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确定。

    2、后续计量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2)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按照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十)投资性房地产

    1、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2、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3、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按可使用年限采用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分类、折旧或摊销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或摊销率如下: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分类、预计残值率和折旧年限如下:

    

    5、公司租赁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及其以上;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及其以上);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公司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或同期银行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二)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按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转入固定资产。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为固定资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十三)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十四)研究开发支出

    1、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在取得后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十五)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计量

    1、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或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子公司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比较,对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部分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以账齡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比例为:账龄1 年(含1 年,以下类推)以内的,按其余额的5%计提;账龄1-2 年的,按其余额的10% 计提;账龄2-3 年的,按其余额的30%计提;账龄3 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 

    对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收款项,根据公司经营权限,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确认为坏账损失:

    ①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账款。

    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有充分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减值

    (1)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包括: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侧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其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其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侧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应包括在其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4)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5、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减值

    (1)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及其他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

    (2)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3)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在受益年限内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公司在筹建期内发生的开办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借款费用

    1、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

    (十八)收入确认、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采用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或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确认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九)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以公司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计算暂时性差异,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二十一)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指公司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指公司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二十二)合并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本公司将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足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亦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控制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二十三)利润分配

    公司税后净利润按以下顺序及比例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4、分配股利(由股东大会决定分配方案)。

    四、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3、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4、营业税:劳务收入、租赁收入按5%计算缴纳。

    5、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8%、25%缴纳。

    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纳入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子公司的有关信息  

    注1:2008年3月,本公司与南昌日用化工总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收购南昌日化总厂持有江西诚志日化有限责任公司1%股权,受让后,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注2: 2008年5月,本公司对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增资12000万元和95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99.52%的股权,由原二级子公司变为一级子公司,直接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注3: 2008年2月20日,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投资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名称变更为北京诚志瑞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金额

    

    3、子公司与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一致。

    六、合并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货币资金

    

    注1:本账户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对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注2:本账户期末余额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远期购汇的保证金。

    

    2、应收票据

    

    注:本公司应收票据无抵押、担保情况。

    3、应收账款

    (1)按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2)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注1: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注2:本期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金额为9,063.35万元,占25.72%。

    

    4、预付账款

    

    注: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5、其他应收款

    (1)按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2)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注1: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注2:本期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合计金额为10,913.42万元,占63.14%。

    6、存货

    

    (1)存货跌价准备:

    

    注:本账户期末余额中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无用于抵押、质押的存货项目。

    7、其他流动资产

    

    注:期末待摊费用主要系医用CT球管耗材费及广告费。          

    8、长期股权投资

    (1)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3)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注1: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投资企业本期增加数,系本公司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新企创业投资企业合作合同》的约定,分期以等值的人民币现金对新企创业投资企业出资100万美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0.89%,本期出资913,902.01元(美元123,528.65元),累计出资2,810,001.51元人民币(美元370,746.98元)。

    注2: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无减值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

    9、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10、固定资产

    注1:固定资产本期减少数为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处置部分车辆所致。

    注2:本期增加数系丹东医院新楼暂估由在建工程转入133,136,498.13元,其余为外购。

    注3:本公司子公司丹东诚志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医院丹东市第一医院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原值为16,806,132元。

    注4:本公司2004年以部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10,410.70万元)作为抵押,向工行南昌市赣江支行申请项目贷款5000万元,期限4年,已偿还1000万元。

    11、在建工程

    注1:本期丹东医院新楼由于达到使用状态暂估转入固定资产。

    注2:本期资本化利息金额3,253,932元,资本化利率7.47%。

    注3:期末无减值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

    12、固定资产清理

    

    注:期末固定资产清理余额主要系本公司日化行业的洗衣粉生产线自上年停产,并拟实施向"D-核糖"等生命科技项目转产。资产处置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目前尚未处置完毕。

    13、无形资产

    

    

    注1:本期减少数系本公司转让蔬菜降压片技术所致。

    注2: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的迹象,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4、开发支出

    

    注:本期增加数系本公司支付的药品委托开发费用。

    15、长期待摊费用

    

    注:开办费系二级子公司江西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开办费。

    1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7、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8、短期借款

    

    注1: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注2:本账户期末余额中保证借款系本公司为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25亿元、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借款0.65亿元、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0.12亿元、二级子公司江西诚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借款0.8亿元提供担保;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借款0.1亿元提供担保。

    注3: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抵押借款系本公司子公司山东诚志菱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19、应付票据

    

    注: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款项。

    20、应付账款

    

    注: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款项。

    21、预收账款

    

    

    

    

    

    

    

    

    注: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款项。 

    

    22、应付职工薪酬

    

    23、应交税费

    

    

    24、其他应付款

    

    注: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股利款11,791,432.35元。

    25、长期借款

    

    注1:抵押借款系1)本公司以部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10,410.70万元)作为抵押,向工行南昌市赣江支行项目贷款4000万元;2)本公司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用所购房屋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抵押贷款6,067,706.94元,期限10年。

    注2:保证借款系本公司子公司丹东诚志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医院丹东市第一医院向丹东市商业银行兴业支行的借款,该借款由丹东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保证担保。

    26、长期应付款

    

    注:本账户期末余额系本公司子公司丹东诚志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医院丹东市第一医院应付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设备款及未分摊的融资费用余额。

    27、专项应付款

    

    28、其他非流动负债

    

    29、股 本

    注:2008年3月26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38号文核准。定向发行2800万股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121,000元,其中增加股本28,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270,121,000元。于2008年5月23日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磊验字【2008】第2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30、资本公积

    

    注:本期增加数系本公司增资的股本溢价及按持股比例享有联营公司北京艾克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增加的资本公积数。

    31、盈余公积

    

    32、未分配利润

    

    注:本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系对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所致。

    3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注:本期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总额61,476.05万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53.99%。

    34、营业税金及附加

    

    35、财务费用

    

    36、资产减值损失

    

    37、投资收益

    

    注1:本期收到参股公司-国盛证券有限公司股利40万元。

    注2:本公司联营企业所执行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无重大差异。

    38、营业外收入

    

    39、营业外支出

    

    注:本期捐赠支出主要系对四川地震灾区的捐款。

    40、所得税费用

    

    

    41、合并现金流量表注释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情况

    

    (3)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母公司会计报表注释:

    (1)应收账款

    ①按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②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注1: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注2:本账户期末余额中应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往来账款为 1,024.71万元。

    注3:本期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金额为1,530.41万元,占49.21%。

    (2)其他应收款

    ①按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②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注1:本账户期末余额中应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往来账款为39,052.86万元。 

    注2:本账户期末余额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长期股权投资

    ①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③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注:本期增加数系:1)2008年6月本公司对子公司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1.2亿元,业经江西渊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赣渊明会验字【2008】第4016号验资报告验证;2008年5月本公司对子公司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9500万元,业经江西鹰潭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鹰同信所验字【2008】第176号验资报告验证。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成本115,036,673.73元。2)2008年3月本公司与南昌日用化工总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受让南昌日用化工总厂持有子公司江西诚志日化有限公司1%股权,按该公司账面净值确定对价为324,386.87元,受让后,本公司持有子公司江西诚志日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08年3月本公司与子公司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受让其持有北京诚志瑞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按该公司账面净值确定对价为4,228,155.17元,受让后,本公司持有子公司北京诚志瑞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5)投资收益

    

    

    (6)现金流量表注释

    ①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②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信息

    

    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情况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①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②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③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④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2、关联方交易

    本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包租管理服务协议》,将本公司同方大厦的A座第六整层和第七整层,委托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租赁,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每月每平方租金标准18美元,同时按每月每平方2美元支付物业管理费用,房产税、营业税费按租金收入的12%、5.5%支付,全年委托租赁管理服务费12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内委托租赁金额为2,340,000元,上年同期委托租赁金额为2,292,433.92元。

    3、关联方往来

    八、或有事项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无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九、承诺事项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无需披露的承诺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8年7月1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其中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向石家庄市永生实业总公司发行不超过3300万股,收购其合计持有的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价格为12.82 元/股。本次交易将以2008 年6 月30 日为基准日对目标资产进行评估,最终发行股数将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目标资产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确定。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438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8 年5 月以11.06元/股向6 家特定机构投资者发行2,800 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9,812.10 万元。

    2、2008年2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期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经由公司国有股东报财政部审批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十二、补充资料

    1、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第八节  备查文件

    8.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08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8.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总监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

    务报告文本。

    8.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文本。

    8.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过的所有公司公告文本。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荣泳霖

    

    200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