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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 17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62,805,46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2.8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59,897,04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2.66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908,4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266,0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26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57,6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2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908,4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2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2,804,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5,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扬、唐琼
    3、结论意见: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