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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0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的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公司经营工作中心,积极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忠实、

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针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合法

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

技园创新大厦B座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

(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拟与清控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

技园创新大厦B座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

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

技园创新大厦B座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

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

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内部运作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建立了健

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

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6、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四项新金融工具准则

及 2018 年度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

会[2018]15 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开始执行,对公司 2019 年期初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

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重点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更加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

的意识,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1、更贴近经营一线,提高工作有效性

    继续本着“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并重”、“财务监督与重大事项监督并重”的工

作思路,进一步完善与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机制,除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以外还将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

大变化等情况,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强化落实不放松,寻求工作方式新突破

    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听取汇报、调研、调查等方式密切关注和督促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实际工作中更加深入基层做到务实、科学,细致、

深入,积极寻求工作方式的突破和创新,更好地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企

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多提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

    3、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注重培训和自我提高,及时学习最新监管规则,积极参与证监局、证券业协

会组织的相关培训,走出去多与其他上市公司监事互相交流经验,努力提高监督

效率,不断提高全体监事的履职水平,切实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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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