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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21-08-1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诚志股份

股票代码:00099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07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9 号北京国际饭店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1
                                              目录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持股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14




                                                 2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诚志股份、上市公司         指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中吉金投、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万容控股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
                                 将其持有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69,825,977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转让给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吉金投-资产共赢22
                                 号私募投资基金的行为。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15号》               指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07 室


       法定代表人:郭士刚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58343091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
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自 2015 年 09 月 02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通化市东昌区颂福金店持股 68.00%、上海首辉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持股 20.00%、李芝华持股 12.0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9 号北京国际饭店 10 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获得其他国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4
郭士刚    无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中吉金投-资产共赢 22 号私募投资基金本
次权益变动主要基于维护权益变动双方最大利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持诚志股份股
份的计划;将根据诚志股份的业务发展及其股票价格等因素,采取集中竞价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诚志股份股票。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的中吉金投-资产
共赢 22 号私募投资基金未持有诚志股份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中吉金投-资产共赢 22 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与深圳
万容控股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深圳万容控股
有限公司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吉金投-资产共赢 22 号私
募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诚志股份 69,825,97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5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管理人管理的中吉金投-资产共赢 22
号私募投资基金持有上市公司 69,825,9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5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                       股数
                                       例                          例
                        (股)                       (股)
                                      (%)                         (%)
中吉金投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中吉金
                         0               0       69,825,977      5.57%
投-资产共赢 22 号
  私募投资基金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吉金投-资产共赢 22 号私募投资基
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诚志股份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中吉金投-资产共赢 22 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与深圳
万容控股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双方

                                     7
    甲方(转让方):深圳市万容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中吉金投-资产共赢 22
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中吉金投-资产共赢 22 号私募投资基金)


    2、标的股票


    甲方、乙方同意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条款转让、受让甲方持有的诚志股
份 69,825,977 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占诚志股份股本总数的 5.57%。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以 2021 年 8 月 16 日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基础日,按照不低于基
准日诚志股份收盘价【17.50】元/股的 90%,以每股【15.75】元作为每股交易价
格,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1,099,759,137.75】元(大写:壹拾亿零玖仟玖佰柒拾
伍万玖仟壹佰叁拾柒元柒角伍分)。


    4、标的股票过户


    甲方、乙方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
理目标股份的协议转让。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的一个月内,甲、乙双方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5、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产生法律效力。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不存在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私募投
资基金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间进行重大交易的计划或其他安排。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在
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未有买入或卖出诚志股份股票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1 年 8 月 17 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
上市公司名称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
                                                                    299 号
股票简称              诚志股份                   股票代码           0009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中吉金投资产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称                    有限公司                   册地               1 号 2 号楼 2-07 室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0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69,825,977 股 变动比例:5.57%
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69,825,977 股 持股比例:5.5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14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1 年 8 月 17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