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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22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

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 6 人,实到 6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1,008,442,260.98 元 , 期 末 可 供 母 公 司 分 配 利 润
1,840,809,231.72 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 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 68.7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具体如下:
 子议                                              拟申请的银行授
                        银行名称                   信额度(亿元)   表决情况
 案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10.00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             11.90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6.0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0        6 票同意、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0        0 票反对、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00        0 票弃权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5.80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         2.00
(9)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               3.00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0
(1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0
(1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0
(1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0
(14)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00
(1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00
                   合    计                                68.70         ——
    以上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
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 年度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总额 2.40 亿元银
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申请的银行授信
子议案                 申请单位及银行                                  表决情况
                                                      额度(亿元)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
(1)                                                      0.1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2)                                                      0.10
         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6 票同意、
(3)                                                      0.10
         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                                        0 票反对、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票弃权
(4)                                                      0.10
         昆明国防支行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
(5)                                                      1.00
         行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
(6)                                                      1.00
         省分行
                      合     计                            2.40          ——
    上述第(1)-(4)项子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上述第(5)(6)项子议案为中长期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南京诚志 2022 年度为诚志永清、诚志化工贸易、诚志
供应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2 年度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拟为下属南京诚志
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 21.80 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下属南
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总额 3 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下属海南
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 4 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申请的银行授信
子议案                 申请单位及银行                                  表决情况
                                                      额度(亿元)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
(1)                                                      2.50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
(2)                                                      2.30
         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
(3)                                                      2.00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
(4)                                                      5.00
         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
(5)                                                      2.0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
(6)                                                      2.00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                    6 票同意、
(7)                                                      3.00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0 票反对、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                     0 票弃权
(8)                                                      1.00
         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
(9)                                                      2.00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10)                                                     0.50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1)                                                     2.00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2)                                                     0.50
         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海南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
(13)                                                     2.00
         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海南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
(14)                                                     2.00
         限公司洋浦支行
                      合      计                          28.80          ——
    上述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诚志永华”)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
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4.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公司使用最高额不
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北京诚志永华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暂时闲
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于 2021 年末对各类资产等进行了核查。2021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共计 27,388.41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后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展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的超
短期融资券。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
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
知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融
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0 亿元(含)的中期票据。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
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
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
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
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
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还本付息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偿还。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
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确
定。
    (6)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
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有息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
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担保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
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债券注册及存续
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
告》。
    1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
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
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
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
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
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
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
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
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并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
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
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龙大伟、张喜民回避表决,由 4 名非关
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
估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 1、3、4、5、8、9、11、12、13、14、15、16、17 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 5、8、9、10、11、17、18、19 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