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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0-2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独立、客观判断的基础上,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
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能够
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
报告。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
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2022 年 10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欣新                    王建业                   郭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