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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2022-11-19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股份
总数减少,控股股东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科融”)持有公司
的股权比例被动增至超过 30%。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
出要约的相关情形,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
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37,774,384 股股份予以
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确认,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完成了上述 37,774,384 股股份的注销,公司
总股本由 1,253,011,919 股变更为 1,215,237,53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253,011,919 股减少至 1,215,237,535
股,诚志科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 374,650,564 股,持股比例由 29.90%
被动增加至 30.83%。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改变,控股股东仍为
诚志科融,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二)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
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据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诚志科融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诚志科融已编制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积极跟进后续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