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4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下午 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 17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280,575,78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08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3,917,66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2.54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6,658,1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479%。
现场回避表决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74,650,5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82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6,658,12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54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6,658,1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5479%。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收购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74,650,564 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427,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3%;反对
1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10,3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02%;反对
1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9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刘伟东
3、结论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