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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皇台: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9-10-30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第七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财政部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企业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常红军、张晓非、王森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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