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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皇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报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就关于公
司 2020 年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我们认为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利益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军、王森、常红军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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