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以财务监督为
核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检查督促职能,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法人治理、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监督,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1 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成员
报告期内,原公司监事侯丽霞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
案》,选举了高国栋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在上述监事会成员变更过程中,
监事会运作正常。变更后,监事会继续保持其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
力。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次 时间 主要内容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4 月 8 日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次会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
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
第八届监事会第 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7 日
三次会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
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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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次 时间 主要内容
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选举高国栋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
2021 年 8 月 26 日
四次会议 报告摘要>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10 月 25
五次(临时)会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议
二、2021 年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 2021 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进行运作,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运作和履行其职责时,无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能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尽职尽责。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
出具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公司经营情况和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价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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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公司严格执行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因此不存在与募集投资项目相关的问题。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督
促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内幕信
息保密、管理工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
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个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在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事项中,加强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等工作,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
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决议、勤勉尽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内
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各
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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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
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对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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